一种荒煤气显热工程汽包汽水混合物进口管的改进结构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3170490阅读:257来源:国知局
一种荒煤气显热工程汽包汽水混合物进口管的改进结构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荒煤气显热工程汽包汽水混合物进口管的改进结构。



背景技术:

炼焦煤在炼焦过程中生成焦炭的同时产生大量荒煤气。焦炉热量的散失由4 部分组成:红焦带出热约占焦炉热损失的37%,已通过干熄焦技术得以回收利用;焦炉烟道废气带出的热约占17%,通过煤调湿或热管技术已回收利用;炉体表面热损失约占10%,通过炉体保温来减少;只有带出约占36%热损失的荒煤气,其余热尚未完全实现回收,是焦炉余热回收利用的一块待开发的处女地。荒煤气热能回收应用,有广阔的应用前景及经济效益,其低碳、节能减排的社会效益显著,在行业中推广的前景和意义十分重大。

汽包是荒煤气显热回收工程中汽水分离的关键设备,原有设计的汽水混合物进口从汽包底部进入,且进口截面积偏小,造成汽包液位波动大,操作困难,汽水分离效果差。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提出一种荒煤气显热工程汽包汽水混合物进口管的改进结构,具有保证液位平稳均匀,汽水分离效果佳的优点。

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是这样实现的:

一种荒煤气显热工程汽包汽水混合物进口管的改进结构,包括汽包4以及汽包上安装的出气管、排水口和排污口,还包括第一进气管1、第二进气管2和第三进气管3,所述第一进气管1、第二进气管2和第三进气管3依次首尾可拆卸式相连;所述第一进气管1连接荒煤气出口,所述第一进气管1包括第一进气管本体12和第一进气管本体12内部安装的过滤网11;所述第二进气管2包括第二进气管本体22和第二进气管本体22内部安装的蜂窝状结构21;所述第三进气管3包括外管31、内管32和细管33,所述外管31同轴套装在内管32 上,所述第二进气管2连接外管31底端,所述外管31和第三进气内管32之间均匀间隔的竖直安装若干隔板34,每两块隔板34之间形成一个分气通道,每个分气通道的顶端和内管32的顶端分别一体成型安装细管33,所述细管33延伸至汽包4内部。

优选地,所述细管33均匀布置在汽包4内部。

本实用新型产生的有益效果为:本实用新型具有保证液位平稳均匀,汽水分离效果佳的优点,汽包液位运行平稳后提高的蒸汽单位产量,创造了良好的经济效益。

附图说明

为了更清楚地说明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或现有技术中的技术方案,下面将对实施例或现有技术描述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图作简单地介绍,显而易见地,下面描述中的附图仅仅是本实用新型的一些实施例,对于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来讲,在不付出创造性劳动的前提下,还可以根据这些附图获得其他的附图。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中第三进气管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如图1所示一种荒煤气显热工程汽包汽水混合物进口管的改进结构,包括汽包4以及汽包上安装的出气管、排水口和排污口,还包括第一进气管1、第二进气管2和第三进气管3,所述第一进气管1、第二进气管2和第三进气管3依次首尾可拆卸式相连;所述第一进气管1连接荒煤气出口,所述第一进气管1 包括第一进气管本体12和第一进气管本体12内部安装的过滤网11;所述第二进气管2包括第二进气管本体22和第二进气管本体22内部安装的蜂窝状结构 21;所述第三进气管3包括外管31、内管32和细管33,所述外管31同轴套装在内管32上,所述第二进气管2连接外管31底端,所述外管31和内管32之间均匀间隔的竖直安装若干隔板34,每两块隔板34之间形成一个分气通道,每个分气通道的顶端和内管32的顶端分别一体成型安装细管33,所述细管33延伸至汽包4内部;所述细管33均匀布置在汽包4内部。

本实用新型在使用过程中,荒煤气中往往都含有颗粒或灰尘等杂质,现有技术中的方式往往是直接将荒煤气通入到汽包中进行利用,在将剩余的杂质等通过排污口排出,但是现有的进气管等管道中往往淤积杂质灰尘,堵塞管道。本实用新型采用三级可拆卸式管道进行处理,第一进气管1中设置钢丝等材质的过滤网11,可以初步处理其中的大颗粒杂质或灰尘。第二进气管2中呈现蜂窝状结构21,一方面可以将荒煤气进行均匀分流,同时蜂窝状结构21也可以吸附小颗粒的灰尘等;经过第二进气管均匀分支的气流进入到第三进气管中,可以从内管32和隔板之间的分气通道均匀进气,从而从细管33直通入汽包4中,由于气流分布均匀且多次除杂,保证每根细管中的气流相等,在汽包内换热过程均匀,而且汽包的杂质清理周期变长,提高设备的利用率,减少维护成本。

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的较佳实施例而已,并不用以限制本实用新型,凡在本实用新型的精神和原则之内,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换、改进等,均应包含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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