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用于废气焚烧处理的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1379938阅读:来源:国知局

技术特征:

1.一种用于废气焚烧处理的装置,包括焚烧炉(1),其特征在于,所述焚烧炉(1)包括至少一个燃烧室(2);与所述燃烧室(2)连接的燃烧机构(3);至少一组设置于所述燃烧室(2)内的蓄热导流板组(4);与所述燃烧室(2)或燃烧机构(3)连接的废气进气口(5)。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用于废气焚烧处理的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蓄热导流板组(4)包括与所述燃烧室(2)连接的支架(6);若干块平行布置,分别与所述支架(6)连接的蓄热导流板(7);烟气在所述蓄热导流板(7)之间的流动方向与该蓄热导流板(7)所在的燃烧室(2)烟气排出的流动方向形成逆向交叉。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用于废气焚烧处理的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蓄热导流板组(4)包括至少三根通过抱箍(102)与所述焚烧炉(1)连接的立柱(101);若干与所述立柱(101)连接的支撑板(104);所述蓄热导流板(7)的第一侧至少设有一个供所述立柱卡入的豁口(103);所述豁口(103)与立柱(101)之间,所述蓄热导流板(7)的另一侧与立柱(101)之间均为间隙连接。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用于废气焚烧处理的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焚烧炉(1)包括炉体,设置在所述炉体第一端的废气进气口(5)和燃烧机构(3);位于所述炉体内的第一燃烧室(2),与所述第一燃烧室(2)的出气口连通的第二燃烧室(8),与所述第二燃烧室(8)的出气口连通的第三燃烧室(9),设置于所述第一燃烧室内的第一蓄热导流板组(4);设置于所述第二燃烧室(8)内的第二蓄热导流板组;所述废气进气口(5)、第一燃烧室(2)的出气口、第二燃烧室(8)的出气口、第三燃烧室(9)的出气口依次交错位于所述炉体内的上下部。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用于废气焚烧处理的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焚烧炉(1)包括炉体,与所述炉体第一端连接的燃烧机构(3);与所述燃烧机构(3)连接的废气进气口(5);位于所述炉体内的第一燃烧室(2),与所述第一燃烧室(2)的出气口连通的第二燃烧室(8),与所述第二燃烧室(8)的出气口连通的第三燃烧室(9),设置于所述第一燃烧室内的第一蓄热导流板组(4);设置于所述第二燃烧室(8)内的第二蓄热导流板组;所述废气进气口(5)、第一燃烧室(2)的出气口、第二燃烧室(8)的出气口、第三燃烧室(9)的出气口依次交错地位于所述炉体内的上下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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