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发明涉及空调机设定领域,特别涉及一种空调机连续运转的方法。
背景技术:
在变频空调机产品中,都设定了各种各样的保护机能。一些空调机有变频回路保护停止功能。这是由于在用户的电源有过大的浪涌叠加,结果造成变频回路瞬间电流过大,主要表现为一次电流瞬间电流过大。为了保护变频回路部品不受损,因此暂停空调机的运转,称作保护停止。保护停止连续发生5次的话,空调机停止运转并报警,等待人工干预进行再运转。人工干预进行再运转就是:切断空调机的电源,随后再接入电源,再设定空调机运转。用户的电源问题有以下可能:
1、电源上有干扰印加;
2、雷击;
3、电源电压高(额定:220V 电源电压高至300V左右)。
技术实现要素:
本发明的目的是提供一种空调机连续运转的方法,通过改变最大一次电流值和频率,保证了空调机中变频回路部品不受损同时,使得空调机连续运转,从而让用户正常使用空调机。
为了实现以上目的,本发明是通过以下技术方案实现的:
一种空调机连续运转的方法,其特点是,该方法包含如下步骤:
S1,空调机发生变频回路保护停止时,记录发生保护停止时的一次电流值和频率值;
S2,降低空调机的最大一次电流值和最大频率值的设定值;
S3,判断空调机是否在T时间内发生变频回路保护停止,若是,则执行步骤S2,若否,则执行步骤S4;
S4,提高空调机的最大一次电流值和最大频率值的设定值。
所述的步骤S2具体为:设定空调机的最大一次电流值和最大频率值,使得最大一次电流值和最大频率值不超过上次发生保护停止时的一次电流值和最大频率值。
所述的步骤S2后还包含:在预设的时间阈值后重新启动空调机这一步骤。
所述的步骤S2中空调机的最大一次电流值和最大频率值下降到定格值为止。
在所述的空调机的最大一次电流值和最大频率值下降到定格值为止后,如果空调机在定格值连续发生变频回路保护停止,所述的空调机停止运转并报警。
所述的步骤S4中空调机的最大一次电流值和最大频率值的设定值提高到空调机初始设定的最大一次电流值和最大频率值为止。
本发明与现有技术相比,具有以下优点:
该方法通过改变最大一次电流值和频率,保证了空调机中变频回路部品不受损同时,使得空调机连续运转,从而让用户正常使用空调机。
附图说明
图1为变频机回路的示意图;
图2为用户电源与一次电流的关系图
图3为本发明一种空调机连续运转的方法的流程图;
图4为压缩机运转频率示意图;
图5为本发明空调机连续运转的方法的使用原理图;
图6为本发明空调机连续运转的方法的使用原理图。
具体实施方式
以下结合附图,通过详细说明一个较佳的具体实施例,对本发明做进一步阐述。
图1为变频机回路的电路图,该变频机回路包含电路连接的电源电压二极管、电感线圈L、三极管Q、电容C、功率放大器及空调电机MC,当电源电压有外来叠加干扰时,一次电流也会瞬间增大(参见图2)。为此本发明提供了空调机连续运转的方法(参见图3),通过改变一次电流,具体包含如下步骤:
S1,空调机发生变频回路保护停止时,存储器记录发生保护停止时的一次电流值和频率值;
S2,降低空调机的最大一次电流值和最大频率值的设定值;对于空调机的保护功能的设定值,是按变频机回路部品的保护值进行设定的,对某一型号的空调机的设定值是一定的。例如某一机型设定保护电流值为50A,即电流值达到50A时即实行保护停止,如图4所示,相同的外部干扰的情况下,在不同的频率、一次电流情况下的波形。说明频率值和一次电流值降低后,瞬间的电流值也会降低,如未到保护电流值,就不会发生保护停机。
在具体实施例中,步骤S2为设定空调机的最大一次电流值和最大频率值,使得最大一次电流值和最大频率值不超过上次发生保护停止时的一次电流值和最大频率值,并在预设的时间阈值后重新启动空调机。比如,上次发生保护停止时的一次电流值为13.5A,频率值为80Hz,3min后再启动时,设定最大一次电流值为13.4A,最大频率值为79Hz。
S3,判断空调机是否在T时间内发生变频回路保护停止,若是,则执行步骤S2,若否,则执行步骤S4;
S4,提高空调机的最大一次电流值和最大频率值的设定值。
如图5所示,上述的步骤S2中空调机的最大一次电流值和最大频率值下降到定格值为止。此外,在所述的空调机的最大一次电流值和最大频率值下降到定格值为止后,如果空调机在定格值连续发生变频回路保护停止,该空调机停止运转并报警。
如图6所示,上述的步骤S4中空调机的最大一次电流值和最大频率值的设定值提高到空调机初始设定的最大一次电流值和最大频率值为止。
综上所述,本发明一种空调机连续运转的方法,通过改变最大一次电流值和频率,保证了空调机中变频回路部品不受损同时,使得空调机连续运转,从而让用户正常使用空调机。
尽管本发明的内容已经通过上述优选实施例作了详细介绍,但应当认识到上述的描述不应被认为是对本发明的限制。在本领域技术人员阅读了上述内容后,对于本发明的多种修改和替代都将是显而易见的。因此,本发明的保护范围应由所附的权利要求来限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