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空气净化装置,其特征在于,包括:第一电离级(10)和第二强静电场级(20);其中,
所述第一电离级(10),用于产生预设能量的等离子体;并利用所述等离子体,对待净化空气进行一级净化处理;
所述第二强静电场级(20),适配设置于所述第一电离级(10)的出风侧,并与所述第一电离级(10)形成两级净化结构;用于产生预设强度的静电场;并利用所述静电场,对所述一级净化处理得到的空气进行二级净化处理。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电离级(10),包括:电晕发生极(1)和第一集尘极(2);其中,
所述电晕发生极(1),用于产生所述等离子体,以使所述等离子体对所述待净化空气进行杀菌、消毒、分解有机物的一级净化处理;
所述第一集尘极(2),位于所述电晕发生极(1)与所述第二强静电场级(20)之间,用于在所述等离子体的作用下,对所述待净化空气进行一级集尘处理。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电晕发生极(1),包括:电晕丝、电晕针、电晕辊筒的至少之一;
和/或,
所述第一集尘极(2),包括:第一集尘板。
4.根据权利要求2或3所述的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电离级(10)的有效集尘面积,小于或等于所述第二强静电场级(20)的有效集尘面积;其中,
和/或,
当所述电晕发生极(1)包括电晕丝时,在所述电晕丝外表面,适配设置有第一预设厚度的涂层。
5.根据权利要求2或3所述的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强静电场级(20),包括:第二集尘极(3)和排斥极(4);其中,
所述排斥极(4),用于产生所述静电场;
所述第二集尘极(3),在与所述电晕发生极(1)和所述第一集尘极(2)的延长线的方向上,与所述排斥极(4)交错排布;用于在所述静电场的作用下,对所述一级净化处理得到的空气进行二级集尘处理。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集尘极(3),包括:第二集尘板;
和/或,
所述排斥极(4),包括:排斥板;
其中,所述第一集尘板、第二集尘板、排斥板的至少之一的板面结构,包括:平板状、锯齿状、曲面的至少之一。
7.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装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第二集尘极(3)的有效集尘面积,小于或等于所述排斥极(4)的有效集尘面积;
和/或,
所述第二集尘极(3)和所述排斥极(4),为一体成型结构;
和/或,
在所述排斥极(4)的外表面,适配设置有第二预设厚度的绝缘层。
8.根据权利要求1-3之一所述的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电离级(10)的有效集尘面积,小于或等于所述第二强静电场级(20)的有效集尘面积。
9.根据权利要求1-3之一所述的装置,其特征在于,还包括:壳体;所述第一电离级(10)和所述第二强静电场级(20),容置于所述壳体中;
在所述壳体上,开设有与所述第一电离级(10)适配的进风口,并开设有与所述第二强静电场级(20)适配的出风口。
10.根据权利要求9所述的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进风口的进风面积,小于或等于所述出风口的出风面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