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无臭空气净化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1911339阅读:1587来源:国知局
一种无臭空气净化装置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是一种无臭空气净化装置,属于空气净化设备技术领域。



背景技术:

空气净化是指针对室内的各种环境问题提供杀菌消毒、降尘除霾、祛除有害装修残留以及异味等整体解决方案,提高改善生活、办公条件,增进身心健康。室内环境污染物和污染来源主要包括放射性气体、霉菌、颗粒物、装修残留、二手烟等。

目前不同原理的空气净化装置很多,但是大都功能单一,不具备灭菌、除臭能力。



技术实现要素:

针对现有技术存在的不足,本实用新型目的是提供一种无臭空气净化装置,以解决功能单一,不具备灭菌、除臭能力的问题。

为了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是通过如下的技术方案来实现:一种无臭空气净化装置,其结构包括:壳体、污浊空气进口、粗滤器、集尘器、活性炭过滤器、负离子发生器、风机、净化空气出口,所述壳体固定装设有污浊空气进口,所述污浊空气进口与粗滤器固定连接,所述粗滤器与集尘器固定连接,所述集尘器与活性炭过滤器固定连接,所述活性炭过滤器后面固定装设有风机,所述风机右下方固定装设有负离子发生器,所述风机上方固定装设有净化空气出口,所述净化空气出口固定装设在壳体,所述壳体内从左往右依次固定装设有粗滤器、集尘器、活性炭过滤器、负离子发生器、风机,所述集尘器由集尘电极、充电电极组成,所述集尘电极、充电电极固定装设在壳体内,所述集尘电极与充电电极相间上下排列。

进一步地,所述粗滤器由粗滤网、紫外灯、细滤网组成。

进一步地,所述壳体内从左往右依次固定装设有粗滤网、紫外灯、细滤网。

进一步地,所述活性炭过滤器由边框、网架、活性炭组成。

进一步地,所述边框两侧与网架固定连接,所述网架内固定装设有活性炭。

本实用新型设有紫外灯,具有杀菌的功能,设有活性炭过滤器,能够除去室内的汽油及香烟等气味,净化后的空气清洁度很高,还能产生负离子以使车内空气更为新鲜洁净,功能多样全面,实用性强,便于推广。

附图说明

通过阅读参照以下附图对非限制性实施例所作的详细描述,本实用新型的其它特征、目的和优点将会变得更明显:

图1为本实用新型一种无臭空气净化装置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的粗滤器结构示意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的活性炭过滤器结构示意图。

图中:壳体-1、污浊空气进口-2、粗滤器-3、集尘器-4、活性炭过滤器-5、负离子发生器-6、风机-7、净化空气出口-8、集尘电极-401、充电电极-402、粗滤网-301、紫外灯-302、细滤网-303、边框-501、网架-502、活性炭-503。

具体实施方式

为使本实用新型实现的技术手段、创作特征、达成目的与功效易于明白了解,下面结合具体实施方式,进一步阐述本实用新型。

请参阅图1、图2和图3,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技术方案:一种无臭空气净化装置,其结构包括:壳体1、污浊空气进口2、粗滤器3、集尘器4、活性炭过滤器5、负离子发生器6、风机7、净化空气出口8,所述壳体1固定装设有污浊空气进口2,所述污浊空气进口2与粗滤器3固定连接,所述粗滤器3与集尘器4固定连接,所述集尘器4与活性炭过滤器5固定连接,所述活性炭过滤器5后面固定装设有风机7,所述风机7右下方固定装设有负离子发生器6,所述风机7上方固定装设有净化空气出口8,所述净化空气出口8固定装设在壳体1,所述壳体1内从左往右依次固定装设有粗滤器3、集尘器4、活性炭过滤器5、负离子发生器6、风机7,所述集尘器4由集尘电极401、充电电极402组成,所述集尘电极401、充电电极402固定装设在壳体1内,所述集尘电极401与充电电极402相间上下排列,所述粗滤器3由粗滤网301、紫外灯302、细滤网303组成,所述壳体1内从左往右依次固定装设有粗滤网301、紫外灯302、细滤网303,所述活性炭过滤器5由边框501、网架502、活性炭503组成,所述边框501两侧与网架502固定连接,所述网架502内固定装设有活性炭503,本实用新型设有紫外灯,具有杀菌的功能,设有活性炭过滤器,能够除去室内的汽油及香烟等气味,净化后的空气清洁度很高,还能产生负离子以使车内空气更为新鲜洁净,功能多样全面,实用性强,便于推广。

在进行使用时,由粗滤器3除去空气中较粗的尘粒,由静电集尘器4吸附细微尘埃,通过活性炭过滤器5除去烟气和臭气,再由负离子发生器6供给负离子,最后由风机7将净化的空气送入车内。

粗滤器3的工作过程:由粗滤网301将大颗粒杂物过滤,经紫外灯302杀菌,后由细滤网303进行二次过滤。

以上显示和描述了本实用新型的基本原理和主要特征和本实用新型的优点,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显然本实用新型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实施例的细节,而且在不背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况下,能够以其他的具体形式实现本实用新型。因此,无论从哪一点来看,均应将实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实用新型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说明限定,因此旨在将落在权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义和范围内的所有变化囊括在本实用新型内。不应将权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图标记视为限制所涉及的权利要求。

此外,应当理解,虽然本说明书按照实施方式加以描述,但并非每个实施方式仅包含一个独立的技术方案,说明书的这种叙述方式仅仅是为清楚起见,本领域技术人员应当将说明书作为一个整体,各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也可以经适当组合,形成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理解的其他实施方式。

当前第1页1 2 3 
网友询问留言 已有0条留言
  • 还没有人留言评论。精彩留言会获得点赞!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