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发明涉及一种空气净化设备,具体为一种采用离子发生器技术的空气净化器。
背景技术:
关于雾霾,许多人知道微小颗粒物更容易进入人体肺泡,对人造成伤害,所以监测指标从pm10降到pm2.5。
pm2.5指颗粒粒径小于2.5μ的颗粒,但实用最好的过滤器不过hepa,也只能以过滤0.3μ的颗粒作为下限,所以实际测量pm2.5时只测量从0.3μ到2.5μ的颗粒物总和质量;虽然hepa过滤比0.3μ更微细颗粒物的效率低,但这些更微细颗粒却更容易进入人体,应当对人更有伤害;看来现有过滤消除雾霾的技术,包括使用hepa,对拦截雾霾中作为主要成分的更微细颗粒物贡献很小;综合以上事例,小于0.3μ颗粒对人们的生产和生活有很大影响,所以必须找到有效消除的方法。
技术实现要素:
本发明的目的是提供一种采用离子发生器技术的空气净化器,使用了负氧离子和过氧氢自由基,使得一种采用离子发生器技术的空气净化器具有吸引团聚细小颗粒物的能力,能够吸附小于0.3μ的颗粒,解决了现有技术中的不足。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发明提供如下技术方案:一种采用离子发生器技术的空气净化器,包括上壳体、中部壳体、下壳体,其中下壳体前面设有面板,且距离面板边缘等距离处设有进风格栅,进风格栅是可以打开和关闭的;中部壳体连接上壳体和下壳体;下壳体位于进风格栅内侧安装有可拆卸地活性炭网,中部壳体内安装有作为净化主体的净化部件,净化部件的中间部位安装有含有负氧离子和过氧氢自由基物质的过滤空气板,风机安装在中部壳体内且位于净化部件的下部;上壳体对应风机风向的位置设有方格状的出风格栅。
优选的,所述进风格栅中间为方格状的,进风格栅的整体形状为长方形。
优选的,所述进风格栅两侧的截面中间位置连接在下壳体上且可以旋转,将进风格栅由竖直关闭位置旋转至水平打开位置。
优选的,所述净化部件侧着安装在中部壳体内,且风机安装在净化部件接近下壳体的一侧。
优选的,所述净化部件的中间部位安装有含有负氧离子和过氧氢自由基物质的过滤空气板。
优选的,所述活性炭网配过滤网可用于废塑料再生热熔喷烟口除烟、除味。
优选的,所述风机的风向由下壳体向上壳体方向吹风。
优选的,所述风机的风横穿过过滤空气板,且过滤空气板可以通风。
该装置中未涉及部分均与现有技术相同或可采用现有技术加以实现。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发明的有益效果如下:本采用离子发生器技术的空气净化器,发明结构紧凑、布局合理,安装方便,能够有效屏蔽各部件间的电磁干扰,采用前端进风向上出风的送风方式,尤其适用于家庭、办公场所用的桌面式空气净化器,具有良好的净化效果;在产生低臭氧的条件下产生高浓离子氧化因子,消除异味分子,兼杀菌;常用于人们不经常停留有异味源的房间、卫生间、贮藏室。
附图说明
图1是采用离子发生器技术的空气净化器整体结构示意图;
图2是采用离子发生器技术的空气净化器整体结构示意图;
图3是采用离子发生器技术的空气净化器净化部件结构示意图;
图4是采用离子发生器技术的空气净化器风机部件结构示意图;
图5是采用离子发生器技术的空气净化器活性炭网部件结构示意图。
图中标号说明:1上壳体、2下壳体、3面板、4进风格栅、5出风格栅、6净化部件、7过滤空气板、8风机、9活性炭网、10中部壳体。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发明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发明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发明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发明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发明保护的范围。
在本发明的描述中,需要理解的是,术语“上”、“下”、“前”、“后”、“左”、“右”、“顶”、“底”、“内”、“外”等指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为基于附图所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仅是为了便于描述本发明和简化描述,而不是指示或暗示所指的装置或元件必须具有特定的方位、以特定的方位构造和操作,因此不能理解为对本发明的限制。
请参阅图1-4,一种采用离子发生器技术的空气净化器,包括上壳体1、中部壳体10、下壳体2,其中上壳体1设有方格状的出风格栅4,中部壳体10的上端连接上壳体1,中部壳体10内安装有作为净化主体的净化部件6,净化部件6的中间部位安装有含有负氧离子和过氧氢自由基物质的过滤空气板7,风机8安装在中部壳体10内且位于净化部件6的下部;中部壳体10的下端连接下壳体2,下壳体2前面设有面板,且面板上距离面板边缘等距离处设有进风格栅4,进风格栅4是可以打开和关闭的;下壳体位于进风格栅4内侧安装有可拆卸地活性炭网9;采用前端进风向上出风的送风方式,放在桌面上,插上外部电源即可进行空气净化工作,尤其适用于家庭、办公场。
以上显示和描述了本发明的基本原理和主要特征和本发明的优点,本行业的技术人员应该了解,本发明不受上述实施1的限制,上述实施例和说明书中描述的只是说明本发明的原理,在不脱离本发明精神和范围的前提下,本发明还会有各种变化和改进,这些变化和改进都落入要求保护的本发明范围内,本发明要求保护范围由所附的权利要求书及其等效物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