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型煤热水锅炉,其特征在于,包括型煤燃烧室,所述型煤燃烧室上部设置有第一水箱以及第二水箱;所述第一水箱与所述第二水箱通过第一水管组相连,所述第一水箱连接有第二水管组,所述第二水管组延伸至所述型煤燃烧室内;
其中,所述型煤燃烧室连接有第一烟道以及第二烟道,所述第一烟道与所述第二烟道分别穿过所述第一水箱以及第二水箱与主烟道相连;所述第二水箱上部分别设置有进水管接口以及出水管接口。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型煤热水锅炉,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水管组以及所述第二水管组分别包括多条水管。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型煤热水锅炉,其特征在于,还包括用于包裹所述型煤燃烧室、第一水箱以及第二水箱的壳体。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型煤热水锅炉,其特征在于,所述壳体上与所述型煤燃烧室对应处设置有门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