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电热取暖器,特别涉及一种卡接式电热取暖器。
背景技术:
取暖器是指用于取暖的设备;取暖器有多种,最常见的电取暖器是以电为能源进行加热供暖的取暖设备,也可叫做电采暖,近年来逐渐兴起用电加热水来采暖。现有的取暖器不方便操作,且电热操作效率低,取暖操作效率低。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主要是解决现有技术所存在的技术问题,从而提供一种通过安装壳可以方便对电热管进行安装,电热管外接电源,通过电热管可以实现电加热,通过取暖槽可以方便使用者取暖的卡接式电热取暖器。
本实用新型的上述技术问题主要是通过下述技术方案得以解决的:
一种卡接式电热取暖器,包括电热机构,所述电热机构包括保护壳,保护壳的内部为空腔结构,保护壳的一侧设有第一端盖,保护壳的另一侧设有第二端盖,保护壳的背部设有第一限位块与第二限位块,第一限位块与第二限位块之间设有固定壳,固定壳的一侧与第一限位块之间设有第一固定螺杆,固定壳的另一侧与第二限位块之间设有第二固定螺杆;保护壳的正面设有若干取暖槽,保护壳由后壳与前壳连接组成,保护壳内设有安装壳,安装壳上设有若干电热管。
进一步地,所述固定壳的一侧设有第一卡槽,第一限位块卡接在第一卡槽内,固定壳的另一侧设有第二卡槽,第二限位块卡接在第二卡槽内。
进一步地,所述保护壳的正面设有开孔。
进一步地,所述安装壳的背部设有电连接座,电热管的端部与电连接座为电连接。
进一步地,所述电热管的两端与安装壳之间通过固定螺母连接。
采用上述技术方案的卡接式电热取暖器,通过第一端盖与第二端盖可以方便对保护壳的两端进行扣接,通过第一限位块与第二限位块可以方便对固定壳的两侧进行卡接,通过第一固定螺杆可以使第一限位块与固定壳的一侧进行锁接,通过第二固定螺杆可以使第二限位块与固定壳的另一侧进行锁接;通过保护壳可以安装安装壳,通过安装壳可以方便对电热管进行安装,电热管外接电源,通过电热管可以实现电加热,通过取暖槽可以方便使用者取暖。
附图说明
为了更清楚地说明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或现有技术中的技术方案,下面将对实施例或现有技术描述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图作简单地介绍,显而易见地,下面描述中的附图仅仅是本实用新型的一些实施例,对于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来讲,在不付出创造性劳动的前提下,还可以根据这些附图获得其他的附图。
图1为本实用新型卡接式电热取暖器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卡接式电热取暖器的部件分解图;
图3为图2中A区域的细节放大图;
图4为本实用新型所述电热机构的结构示意图;
图5为图4中B区域的细节放大图;
图6为图4中C区域的细节放大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的优选实施例进行详细阐述,以使本实用新型的优点和特征能更易于被本领域技术人员理解,从而对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做出更为清楚明确的界定。
如图1至图6所示,一种卡接式电热取暖器,包括电热机构,所述电热机构包括保护壳1,保护壳1的内部为空腔结构,保护壳1的一侧设有第一端盖2,保护壳1的另一侧设有第二端盖3,保护壳1的背部设有第一限位块4与第二限位块6,第一限位块4与第二限位块6之间设有固定壳8,固定壳8的一侧与第一限位块4之间设有第一固定螺杆5,固定壳8的另一侧与第二限位块6之间设有第二固定螺杆7;保护壳1的正面设有若干取暖槽11,保护壳1由后壳13与前壳14连接组成,保护壳1内设有安装壳15,安装壳15上设有若干电热管16;固定壳8的一侧设有第一卡槽9,第一限位块4卡接在第一卡槽9内,固定壳8的另一侧设有第二卡槽10,第二限位块6卡接在第二卡槽10内;保护壳1的正面设有开孔12;安装壳15的背部设有电连接座17,电热管16的端部与电连接座17为电连接;电热管16的两端与安装壳15之间通过固定螺母连接.
本实用新型卡接式电热取暖器,通过第一端盖2与第二端盖3可以方便对保护壳1的两端进行扣接,通过第一限位块4与第二限位块6可以方便对固定壳8的两侧进行卡接,通过第一固定螺杆5可以使第一限位块4与固定壳8的一侧进行锁接,通过第二固定螺杆7可以使第二限位块6与固定壳8的另一侧进行锁接;通过保护壳1可以安装安装壳15,通过安装壳15可以方便对电热管16进行安装,电热管16外接电源,通过电热管16可以实现电加热,通过取暖槽11可以方便使用者取暖。
其中,固定壳8的一侧设有第一卡槽9,第一限位块4卡接在第一卡槽9内,固定壳8的另一侧设有第二卡槽10,第二限位块6卡接在第二卡槽10内;所以通过第一限位块4与第二限位块6可以方便对固定壳8的两侧进行牢固卡接。
其中,安装壳15的背部设有电连接座17,电热管16的端部与电连接座17为电连接;电热管16的两端与安装壳15之间通过固定螺母连接;所以通过电连接座17方便插接电源线,可以方便对电热管16进行通电,方便对电热管16实现电加热。
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的具体实施方式,但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并不局限于此,任何不经过创造性劳动想到的变化或替换,都应涵盖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因此,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应该以权利要求书所限定的保护范围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