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酒瓶烘干控水系统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4743577发布日期:2018-06-19 23:14阅读:491来源:国知局
一种酒瓶烘干控水系统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酒瓶清洗设备,尤其涉及的是一种酒瓶烘干控水系统。



背景技术:

白酒酒瓶使用时,需要经过清洗消毒控干,然后再消毒才可以进行灌装白酒。整个清洗消毒过程中,酒瓶内会沉积大量的水,如果采用烘干的方法,很难将其快速的清理干净,而且整个烘干的时间较长,如果烘干温度比较高,会容易导致破瓶。

现有的控干设备一般都是比较大型机械制成,整个的设备较为复杂,成本也比较高。同时清洁的时候,由于设备一般是密封状态,不易观察到瓶内是否已经彻底清洗干净,因此,很容易在清洗结束后发现有问题的瓶体。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克服现有技术的不足,提供了一种酒瓶烘干控水系统,能够方便快捷的对酒瓶实现烘干。

本实用新型是通过以下技术方案实现的,本实用新型包括设置于循环控水线和双头烘干机,所述双头烘干机设置于循环控水线上方,所述双头烘干机包括固定架、两个热风喷头、调节架和连接杆,所述固定架的底部固定在工作面上,所述固定架的顶部通过调节架连接到连接杆上,所述热风喷头分别连接在连接杆的两端,所述热风喷头的出风方向倾斜设置在循环控水线上,所述热风喷头的进风口通过连接通道连接热风源,所述连接通道缠绕在固定架上。

所述连接杆上设有螺纹,所述调节架螺设在连接杆上。通过连接杆调节两个热风喷头的间距。

所述热风喷头的侧边设有连接管,所述连接管通过卡箍夹持在连接杆上。当某个热风喷头出现故障时,能够实现简单的拆卸。

所述连接杆上分别具有调节螺母,所述调节螺母位于对应卡箍的两端。通过调节螺母调节连接杆上两个热风喷头的间距。

所述循环控水线包括链条底座、控水件和传动盘,所述传动盘上具有齿轮,所述齿轮卡持在链条底座上驱动链条底座转动,所述控水件固定在链条底座上。传动盘被驱动,从而带动整个循环控水线转动,把控水件上的酒瓶传送到热风喷头下。

所述控水件包括上控圈、下控圈和连接柱,所述上控圈、下控圈和连接柱由上至下依次固定在链条底座上,所述连接柱为空心结构。

所述上控圈、下控圈和连接柱的口径依次减小。连接柱的尺寸匹配瓶口,下控圈的尺寸匹配瓶颈尺寸,上控圈的尺寸匹配瓶身的尺寸。

所述上控圈和/或下控圈上设置有控水孔。如果瓶身上有水能够将酒瓶内外的水迅速的甩出。

本实用新型相比现有技术具有以下优点:本实用新型结构简单,使用方便,能够利用热风喷头带来的热风将瓶身烘干,能够节省时间,快速的进行瓶内烘干除水处理。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

图2是控水件的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对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作详细说明,本实施例在以本实用新型技术方案为前提下进行实施,给出了详细的实施方式和具体的操作过程,但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不限于下述的实施例。

如图1和图2所示,本实施例包括设置于循环控水线和双头烘干机,所述双头烘干机设置于循环控水线上方,所述双头烘干机包括固定架1、两个热风喷头2、调节架3和连接杆4,所述固定架1的底部固定在工作面上,所述固定架1的顶部通过调节架3连接到连接杆4上,所述热风喷头2分别连接在连接杆4的两端,所述热风喷头2的出风方向倾斜设置在循环控水线上,所述热风喷头2的进风口通过连接通道5连接热风源,所述连接通道5缠绕在固定架1上。

所述连接杆4上设有螺纹,所述调节架3螺设在连接杆4上。通过连接杆4调节两个热风喷头2的间距。

所述热风喷头2的侧边设有连接管21,所述连接管21通过卡箍22夹持在连接杆4上。当某个热风喷头2出现故障时,能够实现简单的拆卸。

所述连接杆4上分别具有调节螺母41,所述调节螺母41位于对应卡箍22的两端。通过调节螺母41调节连接杆4上两个热风喷头2的间距。

所述循环控水线包括链条底座6、控水件7和传动盘8,所述传动盘8上具有齿轮,所述齿轮卡持在链条底座6上驱动链条底座6转动,所述控水件7固定在链条底座6上。传动盘8被驱动,从而带动整个循环控水线转动,把控水件7上的酒瓶传送到热风喷头2下。

所述控水件7包括上控圈71、下控圈72和连接柱73,所述上控圈71、下控圈72和连接柱73由上至下依次固定在链条底座6上,所述连接柱73为空心结构。

所述上控圈71、下控圈72和连接柱73的口径依次减小。连接柱73的尺寸匹配瓶口,下控圈72的尺寸匹配瓶颈尺寸,上控圈71的尺寸匹配瓶身的尺寸。

所述下控圈72上设置有控水孔74。如果瓶身上有水能够将酒瓶内外的水迅速的甩出。

本实施例工作时,整个传动盘8带动控水件7传动,从而将控水件7上的酒瓶带动到热风喷头2下,热风喷头2倾斜吹出热风,能够烘干酒瓶,通过传动盘8的速度控制酒瓶的走速,然后控制热风喷头2的风量,从而实现了将酒瓶烘干。

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的较佳实施例而已,并不用以限制本实用新型,凡在本实用新型的精神和原则之内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换和改进等,均应包含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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