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气净化增湿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5763877发布日期:2018-10-26 19:42阅读:158来源:国知局
空气净化增湿装置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空气净化设备技术领域,具体而言,涉及一种空气净化增湿装置。



背景技术:

随着空气污染日益严重以及人们生活质量的不断提高,越来越多的人开始使用空气净化增湿装置,空气净化增湿装置能够将室内的空气吸入,并有效地除去空气中含有的杂质、粉尘以及异味后排放会室内,以提升空气质量而改善人们生产生活中的空气状况。

空气净化增湿装置通常使空气和水雾对流接触,以利用水雾除去空气中含有的杂质、粉尘以及异味,之后,再利用除雾器对空气进行除雾处理,以确保排出空气净化增湿装置的空气湿度处于适宜范围,但现有的空气净化增湿装置中,空气经过除雾器时的流速过快,导致除雾器的除雾效果差,从而造成排出空气净化增湿装置的空气湿度过大,影响了用户对空气净化增湿装置的使用体验好感。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主要目的在于提供一种空气净化增湿装置,以解决现有技术中的空气经过除雾器的速度过快,导致除雾器的除雾效果差,造成排出空气净化增湿装置的空气湿度过大,影响了用户对空气净化增湿装置的使用体验好感的问题。

为了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空气净化增湿装置,包括:壳体,壳体具有容纳腔和与容纳腔相连通的进气口和出气口,容纳腔包括依次连通的净化增湿腔段、除雾腔段和出气腔段,进气口与净化增湿腔段相连通,出气口与出气腔段相连通;其中,除雾腔段的横截面积大于净化增湿腔段的横截面积;除雾部,除雾部设置在除雾腔段处,以对空气进行除雾。

进一步地,除雾腔段的横截面积沿远离净化增湿腔段的方向逐渐增大。

进一步地,空气净化增湿装置还包括抽风机,抽风机设置在进气口处,以将壳体外部的空气吸入至净化增湿腔段内。

进一步地,容纳腔还包括储液腔段,储液腔段与净化增湿腔段相连通并位于净化增湿腔段的底部,壳体上还开设有与储液腔段相连通的进液口和出液口,空气净化增湿装置还包括:喷头和连接管,喷头设置在净化增湿腔段内,连接管连通出液口与喷头之间,连接管上设置有循环泵,循环泵用于将储液腔段内的喷淋液输送至喷头处。

进一步地,空气净化增湿装置还包括:液位计,液位计设置在壳体外侧,并与储液腔段相连通,以测量储液腔段内的液位;控制器,控制器与液位计连接,控制器用于接收液位计发出的含有储液腔段内的液位信息的信号,并分析处理信号,控制器根据对信号的分析处理结果控制循环泵的启停状态。

进一步地,空气净化增湿装置还包括:补液管,补液管与进液口连通,以向储液腔段内补充喷淋液;阀门,阀门设置在补液管上,控制器与阀门连接,控制器根据对信号的分析处理结果控制阀门的开闭状态。

进一步地,空气净化增湿装置还包括分布器,分布器设置在净化增湿腔段内,并位于喷头与进气口之间。

进一步地,壳体包括内层壳和外层壳,内层壳与外层壳之间形成安装腔,连接管设置在安装腔内。

进一步地,空气净化增湿装置还包括隔音材料,隔音材料填充在安装腔内。

进一步地,空气净化增湿装置还包括排空管,排空管与储液腔段的底端连通,以将沉积在储液腔段底部的沉积物排出。

进一步地,空气净化增湿装置还包括温度调节部,温度调节部设置在除雾部的下方。

应用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由于除雾腔段的横截面积大于所述净化增湿腔段的横截面积,空气在经过净化增湿腔段后,到达除雾腔段时,流速会瞬间减小,从而使得空气在除雾腔段的滞留时间增长,进而确保了空气与除雾部充分接触,保证了除雾部对空气的除雾效果,使得排出除雾部的空气湿度处于适宜范围,提升了用户对空气净化增湿装置的使用体验好感。

附图说明

构成本申请的一部分的说明书附图用来提供对本实用新型的进一步理解,本实用新型的示意性实施例及其说明用于解释本实用新型,并不构成对本实用新型的不当限定。在附图中:

图1示出了根据本实用新型的一种可选实施例的空气净化增湿装置的结构示意图。

其中,上述附图包括以下附图标记:

10、壳体;11、容纳腔;111、净化增湿腔段;112、除雾腔段;113、出气腔段;114、储液腔段;12、进气口;13、出气口;14、进液口;15、出液口;16、内层壳;17、外层壳;18、安装腔;20、除雾部;30、抽风机;31、冷却风管;40、喷头;50、连接管;60、循环泵;70、液位计;80、控制器;90、分布器;100、排空管;110、保护罩;120、开关阀;130、加水部;131、过流腔;132、加液入口;133、加液出口;134、上盖。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以下对至少一个示例性实施例的描述实际上仅仅是说明性的,决不作为对本实用新型及其应用或使用的任何限制。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作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为了解决现有技术中的空气经过除雾器的速度过快,导致除雾器的除雾效果差,造成排出空气净化增湿装置的空气湿度过大,影响了用户对空气净化增湿装置的使用体验好感的问题,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空气净化增湿装置。

如图1所示,空气净化增湿装置包括壳体10和除雾部20,壳体10具有容纳腔11和与容纳腔11相连通的进气口12和出气口13,容纳腔11包括依次连通的净化增湿腔段111、除雾腔段112和出气腔段113,进气口12与净化增湿腔段111相连通,出气口13与出气腔段113相连通;其中,除雾腔段112的横截面积大于净化增湿腔段111的横截面积,除雾部20设置在除雾腔段112处,以对空气进行除雾。

在本申请中,由于除雾腔段112的横截面积大于净化增湿腔段111的横截面积,空气在经过净化增湿腔段111后,到达除雾腔段112时,流速会瞬间减小,从而使得空气在除雾腔段112的滞留时间增长,进而确保了空气与除雾部20充分接触,保证了除雾部20对空气的除雾效果,使得排出除雾部20的空气湿度处于适宜范围,提升了用户对空气净化增湿装置的使用体验好感。

在图1示出的可选实施例中,出气腔段113的横截面积大于净化增湿腔段111的横截面积,除雾腔段112的横截面积沿远离净化增湿腔段111的方向逐渐增大。这样,空气在流经除雾腔段112的过程中,空气的流速能够逐渐减小。

如图1所示,空气净化增湿装置还包括抽风机30,抽风机30设置在进气口12处,以将壳体10外部的空气吸入至净化增湿腔段111内。

可选地,通过控制抽风机30的转速,从而便于控制通过进气口12进入至净化增湿腔段111内的空气的流量。

在图1示出的可选实施例中,空气净化增湿装置还包括保护罩110,保护罩110罩设在抽风机30的外部,保护罩110上开设有进气缺口,抽风机30通过进气缺口将保护罩110外部的空气吸入至净化增湿腔段111内。保护罩110能够防止抽风机30在使用过程中被碰触而损坏,还能够有效避免杂物进入抽风机30内,从而保证了抽风机30的工作稳定性。

如图1所示,容纳腔11还包括储液腔段114,储液腔段114与净化增湿腔段111相连通并位于净化增湿腔段111的底部,壳体10上还开设有与储液腔段114相连通的进液口14和出液口15,空气净化增湿装置还包括:喷头40和连接管50,喷头40设置在净化增湿腔段111内,连接管50连通出液口15与喷头40之间,连接管50上设置有循环泵60,循环泵60用于将储液腔段114内的喷淋液输送至喷头40处。这样,喷淋液通过喷头40向下喷出,空气由进气口12进入容纳腔11内向上与喷淋液充分接触,喷淋液将空气中的空气中含有的杂质、粉尘以及异味去除,之后空气由出气口13排出至空气净化增湿装置外。

可选地,在抽风机30的出风口处引出一根冷却风管31,将冷却风管31的出风口对准循环泵60,以对循环泵60进行冷却。

如图1所示,空气净化增湿装置还包括液位计70和控制器80,液位计70设置在壳体10外侧,并与储液腔段114相连通,以测量储液腔段114内的液位,控制器80与液位计70连接,控制器80用于接收液位计70发出的含有储液腔段114内的液位信息的信号,并分析处理信号,控制器80根据对信号的分析处理结果控制循环泵60的启停状态。当控制器80的分析处理为储液腔段114内的液位低于预设液位高度时,控制器80控制循环泵60停止工作,以防止循环泵60空转,造成能源的浪费。

可选地,液位计70为磁翻板液位计。

如图1所示,空气净化增湿装置还包括加水部130,加水部130具有过流腔131和与过流腔相连通的加液入口132和加液出口133,加液出口133与进液口14相连通,使过流腔131与储液腔段114相连通,当储液腔段114内的喷淋液不足时,用户可以通过加水部130向储液腔段114内人工加入喷淋液。

可选地,加水部130还包括上盖134,上盖134盖设在加液入口132上,用户需要通过加水部130向储液腔段114内人工加入喷淋液时,打开上盖134,通过加液入口132向过流腔131内加入喷淋液。

在图1示出的可选实施例中,空气净化增湿装置还包括补液管和阀门,补液管与进液口14连通,以向储液腔段114内补充喷淋液,阀门设置在补液管上,控制器80与阀门连接,控制器80根据对信号的分析处理结果控制阀门的开闭状态。当控制器80的分析处理为储液腔段114内的液位低于预设液位时,控制循环泵60停止工作之后,控制补液管上的阀门打开,使储液腔段114内的液位高于预设液位,之后,再控制循环泵60开启,保证循环泵60能够将储液腔段114内的喷淋液不断地运送至喷头40处。

如图1所示,空气净化增湿装置还包括分布器90,分布器90设置在净化增湿腔段111内,并位于喷头40与进气口12之间。分布器90能够使由上至下运动的喷淋液与由下至上运动的空气充分接触。

如图1所示,壳体10包括内层壳16和外层壳17,内层壳16与外层壳17之间形成安装腔18,连接管50设置在安装腔18内。这样,空气净化增湿装置的结构更为合理,连接管50设置在安装腔18内,能够有效防止连接管50在出现故障时,影响容纳腔11内的空气净化增湿工作。

在本申请一未图示实施例中,控制线路布置在安装腔18内。

在本申请一未图示实施例中,空气净化增湿装置还包括隔音材料,隔音材料填充在安装腔18内。这样,能够对空气净化增湿装置在对空气进行净化增湿工作时产生的噪音起到隔音效果,提升用户的使用好感。

如图1所示,空气净化增湿装置还包括排空管100,排空管100与储液腔段114的底端连通,以将沉积在储液腔段114底部的沉积物排出。

在图1示出的可选实施例中,排空管100上设置有开关阀120,在空气净化增湿装置使用预设时间后,控制器80控制开关阀120开启,将沉积在储液腔段114底部的沉积物排出。

在本申请一未图示实施例中,空气净化增湿装置还包括温度调节部,温度调节部设置在除雾部20的下方。空气净化增湿装置能够通过设置温度调节部对空气的温度进行调节。

可选地,温度调节部为温度控制盘管。

在本申请一未图示实施例中,本申请提供的空气净化增湿装置能够与空调器连接,通过控制器80控制空调器工作,对空气进行温度调节。

可选地,出气口13处设置有叶片,通过控制叶片的摆动,从而改变通过出气口13排出的空气的方向。

需要注意的是,这里所使用的术语仅是为了描述具体实施方式,而非意图限制根据本申请的示例性实施方式。如在这里所使用的,除非上下文另外明确指出,否则单数形式也意图包括复数形式,此外,还应当理解的是,当在本说明书中使用术语“包含”和/或“包括”时,其指明存在特征、步骤、操作、器件、组件和/或它们的组合。

除非另外具体说明,否则在这些实施例中阐述的部件和步骤的相对布置、数字表达式和数值不限制本实用新型的范围。同时,应当明白,为了便于描述,附图中所示出的各个部分的尺寸并不是按照实际的比例关系绘制的。对于相关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已知的技术、方法和设备可能不作详细讨论,但在适当情况下,所述技术、方法和设备应当被视为授权说明书的一部分。在这里示出和讨论的所有示例中,任何具体值应被解释为仅仅是示例性的,而不是作为限制。因此,示例性实施例的其它示例可以具有不同的值。应注意到:相似的标号和字母在下面的附图中表示类似项,因此,一旦某一项在一个附图中被定义,则在随后的附图中不需要对其进行进一步讨论。

在本实用新型的描述中,需要理解的是,方位词如“前、后、上、下、左、右”、“横向、竖向、垂直、水平”和“顶、底”等所指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通常是基于附图所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仅是为了便于描述本实用新型和简化描述,在未作相反说明的情况下,这些方位词并不指示和暗示所指的装置或元件必须具有特定的方位或者以特定的方位构造和操作,因此不能理解为对本实用新型保护范围的限制;方位词“内、外”是指相对于各部件本身的轮廓的内外。

为了便于描述,在这里可以使用空间相对术语,如“在……之上”、“在……上方”、“在……上表面”、“上面的”等,用来描述如在图中所示的一个器件或特征与其他器件或特征的空间位置关系。应当理解的是,空间相对术语旨在包含除了器件在图中所描述的方位之外的在使用或操作中的不同方位。例如,如果附图中的器件被倒置,则描述为“在其他器件或构造上方”或“在其他器件或构造之上”的器件之后将被定位为“在其他器件或构造下方”或“在其他器件或构造之下”。因而,示例性术语“在……上方”可以包括“在……上方”和“在……下方”两种方位。该器件也可以其他不同方式定位(旋转90度或处于其他方位),并且对这里所使用的空间相对描述作出相应解释。

此外,需要说明的是,使用“第一”、“第二”等词语来限定零部件,仅仅是为了便于对相应零部件进行区别,如没有另行声明,上述词语并没有特殊含义,因此不能理解为对本实用新型保护范围的限制。

需要注意的是,这里所使用的术语仅是为了描述具体实施方式,而非意图限制根据本申请的示例性实施方式。如在这里所使用的,除非上下文另外明确指出,否则单数形式也意图包括复数形式,此外,还应当理解的是,当在本说明书中使用术语“包含”和/或“包括”时,其指明存在特征、步骤、工作、器件、组件和/或它们的组合。

需要说明的是,本申请的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及上述附图中的术语“第一”、“第二”等是用于区别类似的对象,而不必用于描述特定的顺序或先后次序。应该理解这样使用的数据在适当情况下可以互换,以便这里描述的本申请的实施方式能够以除了在这里图示或描述的那些以外的顺序实施。

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的优选实施例而已,并不用于限制本实用新型,对于本领域的技术人员来说,本实用新型可以有各种更改和变化。凡在本实用新型的精神和原则之内,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换、改进等,均应包含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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