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体化太阳能组件用防水支架结构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6865117发布日期:2019-02-15 20:07阅读:465来源:国知局
一体化太阳能组件用防水支架结构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光伏设备,尤其是一种建筑一体化太阳能组件用防水支架结构。



背景技术:

随着社会的发展,能源短缺、环境污染等逐渐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利用太阳能发电成为新时代节能的主要方式之一。现有的太阳能发电系统主要适用于大面积平面安装。然而不管从国内还是国外来说,陆地资源都是相当宝贵的,地面电站会侵占一部分土地资源。屋顶分布式光伏电站应运而生。现有的屋顶分布式光伏电站项目采用传统的光伏组件与建筑结合不好,抗风性差,无法达到与建筑一体化完美结合。

一个名为太阳能防水支架结构的中国台湾省的实用新型专利,其公开号为TWM493597U,公开了一种防水支架结构,其结构设计上,主要用于建物架体的C型钢上,以平行阵列之方式设置有数口字型固定件,而该口字型固定件下端连结有一插板,据供插设于C型钢开口之下端内侧边,而口字型固定件预设有一口字穿孔,且口字型固定件上端面与口字穿孔间挖设有一长型穿槽;再者,该纵向对应的口字穿孔间得以穿设纵向导水槽,而太阳能板则架设于口字型固定件上的两侧端面,并于每一纵向的太阳能板衔接处设置有长型压条,且由一个螺杆自口字型固定件长型穿槽下端向上穿设,并与压条上端之螺帽相互锁接,据以提高接缝防渗之功效;而在每一横向的太阳能板衔接处之下端,则皆架设有一横向导水槽,而横向导水槽系跨设于二相邻之纵向导水槽上;是以,该横向导水槽可将其渗水导入纵向导水槽中统一排出,而纵向导水槽亦可承接自螺栓缝隙流入之渗水,据以获得极佳的防水效果者。

上述设计结构复杂,且不适用在屋面和墙面上,金属支架暴露在室外易被腐蚀,使用寿命较短。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主要针对现有技术所存在的结构复杂,性能不稳定,容易造成污染,使用寿命较短等技术问题,提供一种结构简单,性能可靠,污染较少,使用寿命较长的一体化太阳能组件用防水支架结构。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采用了如下技术方案:

一体化太阳能组件用防水支架结构,包括防水支架和防水胶条,防水支架与屋面互相接触,防水支架包括加强筋、基座、立柱和连接凹点,基座呈平板状并设有胶面和接触面,胶面与防水胶条粘合,接触面与所述屋面贴合,基座的接触面上设置若干加强筋,基座的胶面上设置立柱,立柱的顶端面设置连接凹点,所述防水胶条包括胶帽和连接凸点。

可用以固定一体化太阳能组件,建筑一体化太阳能组件结构安装在屋面后可提高屋面防水性能。防水支架可用铝合金制成,抗氧化防生锈性能较好,也可用其他硬质材料制作而成,拆装轻便。防水支架底部带有加强筋,与屋面贴合结构紧凑、稳定。防水支架与防水胶条粘合,防水胶条可由橡胶制成,耐候性好。

作为优选,连接凹点内侧凹面呈球面状。连接凹点作为防水支架的连接件。

作为优选,连接凸点的凸部呈圆球体状。连接凸点作为防水胶条的连接件。

作为优选,连接凹点与连接凸点相互连接,连接凹点包覆连接凸点。通过凹凸插接方式将防水支架和防水胶条贴合在一起,舍弃惯用的化学粘合剂,减少污染。

作为优选,加强筋的截面呈矩形、圆形、半圆形、三角形中的任意一种。

作为优选,基座和胶帽之间设置减震带。

作为优选,基座和屋面之间设置减震带。

综上,本实用新型具有结构简单,性能可靠,污染较少,使用寿命较长等特点。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一种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使用效果示意图。

附图标记说明:1-胶帽,2-连接凸点,3-防水支架,4-加强筋,5-基座,6-立柱,7-连接凹点,8-防水胶条。

具体实施方式

为了进一步理解本实用新型,下面结合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优选实施方案进行描述,但是应当理解,这些描述只是为进一步说明本实用新型的特征和优点,而不是对本实用新型权利要求的限制。

本实施例提供了一种一体化太阳能组件用防水支架结构,如附图1所示,包括防水支架3和防水胶条8,防水支架3与屋面互相接触,防水支架3包括加强筋4、基座5、立柱6和连接凹点7,基座5呈平板状并设有胶面和接触面,胶面与防水胶条8粘合,接触面与所述屋面贴合,基座5的接触面上设置若干加强筋4,基座5的胶面上设置立柱6,立柱6的顶端面设置连接凹点7,防水胶条8包括胶帽1和连接凸点2。

连接凹点7内侧凹面呈球面状,连接凸点2的凸部呈圆球体状;安装时,连接凸点2嵌入连接凹点7。

加强筋4起到加强结构的作用,使防水支架结构强度更大,加强筋可为矩形、圆形、半圆形、三角形等。

安装时,防水支架3和防水胶条8连接牢靠,并固定好建筑一体化太阳能组件;建筑一体化太阳能组件夹在基座5和胶帽1之间,基座5和建筑一体化太阳能组件之间有减震带。

以上实施例的说明只是用于帮助理解本实用新型的方法及其核心思想。应当指出,对于本技术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来说,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原理的前提下,还可以对本实用新型进行若干改进和修饰,这些改进和修饰也落入本实用新型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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