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压静电低臭氧雾霾空气净化器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7978136发布日期:2019-06-21 23:55阅读:385来源:国知局
高压静电低臭氧雾霾空气净化器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空气净化装置,尤其涉及高压静电低臭氧雾霾空气净化器。



背景技术:

随着工业化进程的加速,高密度人口的经济及社会活动必然会排放大量细颗粒物,一旦排放超过大气循环能力和承载度,细颗粒物浓度将持续积聚,此时如果受静稳大气等影响,极易出现大范围雾霾,雾霾由空气中的水汽、灰尘、硫酸、硝酸、有机碳氢化合物等粒子组成,吸入人的呼吸道后会导致呼吸道感染,免疫力低下的人容易发病,目前性能可靠、作用效果好的离子型空气净化器,在负离子净化空气的过程中会产生大量危害人体的臭氧,臭氧是一种强氧化剂,可以杀菌、除臭、分解一些污染物,但超过一定浓度时,会造成人体不适,影响人体健康,而目前市场上的大多数空气净化器还没有加上除臭氧这一项重要的保护措施,往往在净化了空气中雾霾病菌等有害微粒后,又产生了严重超标的臭氧。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为解决上述问题,提供了高压静电低臭氧雾霾空气净化器。

本实用新型所采取的技术方案:

高压静电低臭氧雾霾空气净化器,包括壳体、离心叶轮、低臭氧紫外灯和静电除尘装置,壳体底部侧壁上设置有初滤面罩,静电除尘装置设置在壳体初滤面罩上方的内壁上,静电除尘装置包括两个紧贴壳体内壁安装的集尘支架,两集尘支架之间安装有负极高压集尘片组、正极高压片组和正极高压电离线,其中一集尘支架内安装有提供不等电压的高压电源盒,壳体内静电除尘装置上方依次设置碳纤维过滤网、活性炭过滤网和驻极体过滤网,驻极体过滤网的上方设置第一低臭氧紫外灯,第一低臭氧紫外灯的上方设置隔离板,隔离板的中心开设通风通道,离心叶轮设置在壳体的上部,通风通道延伸至离心叶轮底部,壳体的顶面内侧离心叶轮的上方固定连接有电动机,壳体顶部设有多孔的出风口。

所述的负极高压集尘片组和正极高压片组呈上下交错间隔排布,正极高压电离线在负极高压集尘片组和正极高压片组下方。

所述的离心叶轮上涂有银色反光粉,离心叶轮的中心轴位置设有第二低臭氧紫外灯。

所述的壳体内离心叶轮的位置处设置有从上至下向离心叶轮倾斜的空气导向板。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本实用新型利用静电除尘装置进行除尘降尘、灭菌解毒的基础上再利用紫外线除臭氧,避免臭氧排出到室内,有效避免出现臭氧对空气的二次污染,同时在静电除尘装置后利用活性炭过滤网和驻极体过滤网等进一步除尘,增强过滤特性。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

其中:1-电动机;2-离心叶轮;3-空气导向板;4-壳体;5-第二低臭氧紫外灯;6-通风通道;7-第一低臭氧紫外灯;8-驻极体过滤网;9-活性炭过滤网;10-碳纤维过滤网;11-静电除尘装置;12-初滤面罩;13-隔离板;11.1-集尘支架;11.2-负极高压集尘片组;11.3-正极高压片组;11.4-正极高压电离线;11.5-高压电源盒。

具体实施方式

高压静电低臭氧雾霾空气净化器,包括壳体4、离心叶轮2、低臭氧紫外灯和静电除尘装置11,壳体4底部侧壁上设置有初滤面罩12,静电除尘装置11设置在壳体4初滤面罩12上方的内壁上,静电除尘装置11包括两个紧贴壳体4内壁安装的集尘支架11.1,两集尘支架11.1之间安装有负极高压集尘片组11.2、正极高压片组11.3和正极高压电离线11.4,其中一集尘支架11.1内安装有提供不等电压的高压电源盒11.5,壳体4内静电除尘装置11上方依次设置碳纤维过滤网10、活性炭过滤网9和驻极体过滤网8,驻极体过滤网8的上方设置第一低臭氧紫外灯7,第一低臭氧紫外灯7的上方设置隔离板13,隔离板13的中心开设通风通道6,离心叶轮2设置在壳体4的上部,通风通道6延伸至离心叶轮2底部,壳体4的顶面内侧离心叶轮2的上方固定连接有电动机1,壳体4顶部设有多孔的出风口。

所述的负极高压集尘片组11.2和正极高压片组11.3呈上下交错间隔排布,正极高压电离线11.4在负极高压集尘片组11.2和正极高压片组11.3下方。

所述的离心叶轮2上涂有银色反光粉,离心叶轮2的中心轴位置设有第二低臭氧紫外灯5。

所述的壳体4内离心叶轮2的位置处设置有从上至下向离心叶轮2倾斜的空气导向板3。

应用时,电动机1转动带动离心叶轮2转动,使外界空气从初滤面罩12处进入壳体4内的静电除尘11装置,由于负极高压集尘片组11.2和正极高压片组11.3呈上下交错排列设置,正负电场相互作用彼此间形成垂直电场,增强了吸附能力,达到快速除尘杀菌的效果,然后再依次进过碳纤维过滤网10、活性炭过滤网9和驻极体过滤网8,提高净化效果,最后空气由壳体4顶部的出风口排出,排出前再次由第二低臭氧紫外灯5分解臭氧,降低臭氧浓度,同时残余的微生物在第二臭氧紫外灯5的照射下发生光化反应破坏微生物的核酸使其失去活性。

以上对本实用新型的一个实施例进行了详细说明,但所述内容仅为本实用新型的较佳实施例,不能被认为用于限定本实用新型的实施范围。凡依本实用新型申请范围所作的均等变化与改进等,均应仍归属于本实用新型的专利涵盖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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