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应用于砖瓦隧道窑烟气湿法脱硫后的烟气消白机构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7683774发布日期:2019-05-17 20:14阅读:161来源:国知局
一种应用于砖瓦隧道窑烟气湿法脱硫后的烟气消白机构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砖瓦隧道窑技术领域,具体为一种应用于砖瓦隧道窑烟气湿法脱硫后的烟气消白机构。



背景技术:

隧道窑是由耐火材料、保温材料和建筑材料砌筑而成的在内装有窑车等运载工具的与隧道相似的窑炉,是现代化的连续式烧成的热工设备,隧道窑广泛用于陶瓷产品的焙烧生产,在磨料等冶金行业中也有应用。其中俄罗斯列宁格勒地方设计的最新式隧道窑,较为先进,砖瓦隧道窑是隧道窑的一种,但是现有的砖瓦隧道窑二氧化硫排出不完全,导致成品砖含有二氧化硫,从而影响成品砖的质量,降低了砖瓦隧道窑的实用性。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应用于砖瓦隧道窑烟气湿法脱硫后的烟气消白机构,具备二氧化硫排出完全的优点,解决了现有的砖瓦隧道窑二氧化硫排出不完全的问题。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如下技术方案:一种应用于砖瓦隧道窑烟气湿法脱硫后的烟气消白机构,包括隧道本体和湿法脱硫塔,所述隧道本体的内部固定连接有焙烧室,所述焙烧室的背面固定连接有冷却室,所述冷却室与焙烧室连通,所述焙烧室和冷却室均与隧道本体的内部连通,所述湿法脱硫塔的顶部固定连接有第一抽风机,所述第一抽风机的出风口连通有出烟管,所述第一抽风机的进风口与湿法脱硫塔连通,所述出烟管的左侧连通有第一传输管,所述第一传输管底部的左侧连通有第二传输管,所述第二传输管的底部设置有第二抽风机,所述第二抽风机的出风口与第二传输管连通,所述第二抽风机的进风口与冷却室连通,所述出烟管的顶部连通有传送管,所述传送管的右端连通有净化管,所述净化管的底部设置有水箱,所述净化管的底部贯穿水箱并延伸至水箱的内部,所述焙烧室的左侧固定连接有第三抽风机,所述第三抽风机的出风口连通有第一送气管,所述第一送气管的正面连通有第二送气管,所述第二送气管的正面连通有第三送气管,所述第三送气管右端贯穿隧道本体并延伸至隧道本体的内部。

优选的,所述湿法脱硫塔的底部固定连接有支撑架,所述支撑架的底部设置有防滑纹。

优选的,所述焙烧室的左侧开设有第一通孔,所述第一通孔与第三抽风机的进风口连通,所述第三抽风机的型号为CBF-600。

优选的,所述冷却室的顶部开设有第二通孔,所述第二通孔与第二抽风机的进风口连通,所述第二抽风机的型号为CBF-600。

优选的,所述水箱顶部的右侧连通有出气管,所述第一抽风机的型号为ZNH-1100。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如下:

1、本实用新型通过设置湿法脱硫塔、焙烧室、冷却室、出烟管、第一传输管、第二传输管、第一抽风机、第二抽风机、传送管、水箱、第三抽风机、第一送气管、第二送气管和第三送气管,使燃烧后的成品砖高温余温对进入冷却室的空气进行预热,通过第二抽风机从预热空气中抽取部分高温空气传入湿法脱硫塔上的出烟管的内部与湿法脱硫后的烟气混合,使烟气温度升温至烟气露点之上,能明显抑制石膏雨烟气“白烟”现象,再通过水箱使二氧化硫溶入水中,与此同时,因为此处预热后的空气是与燃烧后的成品砖接触产生,此处二氧化硫均已随成品砖的烧制成功而排放完毕,因此二氧化硫含量接近为零,与湿法脱硫后的烟气混合后不会对脱硫效果造成影响,达到了二氧化硫排出完全,解决了现有的砖瓦隧道窑二氧化硫排出不完全的问题,该应用于砖瓦隧道窑烟气湿法脱硫后的烟气消白机构,具备二氧化硫排出完全的优点,成品砖没有含有二氧化硫,从而保证成品砖的质量,提高了砖瓦隧道窑的实用性。

2、本实用新型通过设置支撑架,可以对湿法脱硫塔进行支撑,防止湿法脱硫塔与地面上的腐蚀物质接触,延长了湿法脱硫塔的使用寿命,通过设置第一通孔,可以将焙烧室的热气通过第三抽风机传入第一送气管内部,第一送气管通过第二送气管和第三送气管传入隧道本体内部对湿砖坯进行燃烧前的干燥,通过设置第二通孔,可以方便第二抽风机进行抽风,通过设置出气管,可以对水箱内部的空气进行导出。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图1的局部结构右视示意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图1的局部结构左视示意图。

图中:1隧道本体、2湿法脱硫塔、3焙烧室、4冷却室、5出烟管、6第一传输管、7第二传输管、8第一抽风机、9第二抽风机、10传送管、11水箱、12第三抽风机、13第一送气管、14第二送气管、15第三送气管、16支撑架、17第一通孔、18第二通孔、19出气管、20净化管。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请参阅图1-3,一种应用于砖瓦隧道窑烟气湿法脱硫后的烟气消白机构,包括隧道本体1和湿法脱硫塔2,湿法脱硫塔2的底部固定连接有支撑架16,支撑架16的底部设置有防滑纹,通过设置支撑架16,可以对湿法脱硫塔2进行支撑,防止湿法脱硫塔2与地面上的腐蚀物质接触,延长了湿法脱硫塔2的使用寿命,隧道本体1的内部固定连接有焙烧室3,焙烧室3的背面固定连接有冷却室4,冷却室4与焙烧室3连通,焙烧室3和冷却室4均与隧道本体1的内部连通,湿法脱硫塔2的顶部固定连接有第一抽风机8,第一抽风机8的出风口连通有出烟管5,第一抽风机8的进风口与湿法脱硫塔2连通,出烟管5的左侧连通有第一传输管6,第一传输管6底部的左侧连通有第二传输管7,第二传输管7的底部设置有第二抽风机9,冷却室4的顶部开设有第二通孔18,第二通孔18与第二抽风机9的进风口连通,第二抽风机9的型号为CBF-600,通过设置第二通孔18,可以方便第二抽风机9进行抽风,第二抽风机9的出风口与第二传输管7连通,第二抽风机9的进风口与冷却室4连通,出烟管5的顶部连通有传送管10,传送管10的右端连通有净化管20,净化管20的底部设置有水箱11,水箱11顶部的右侧连通有出气管19,第一抽风机8的型号为ZNH-1100,通过设置出气管19,可以对水箱11内部的空气进行导出,净化管20的底部贯穿水箱11并延伸至水箱11的内部,焙烧室3的左侧固定连接有第三抽风机12,焙烧室3的左侧开设有第一通孔17,第一通孔17与第三抽风机12的进风口连通,第三抽风机12的型号为CBF-600,通过设置第一通孔17,可以将焙烧室3的热气通过第三抽风机12传入第一送气管13内部,第一送气管13通过第二送气管14和第三送气管15传入隧道本体1内部对湿砖坯进行燃烧前的干燥,第三抽风机12的出风口连通有第一送气管13,第一送气管13的正面连通有第二送气管14,第二送气管14的正面连通有第三送气管15,第三送气管15右端贯穿隧道本体1并延伸至隧道本体1的内部,通过设置湿法脱硫塔2、焙烧室3、冷却室4、出烟管5、第一传输管6、第二传输管7、第一抽风机8、第二抽风机9、传送管10、水箱11、第三抽风机12、第一送气管13、第二送气管14和第三送气管15,使燃烧后的成品砖高温余温对进入冷却室4的空气进行预热,通过第二抽风机9从预热空气中抽取部分高温空气传入湿法脱硫塔2上的出烟管5的内部与湿法脱硫后的烟气混合,使烟气温度升温至烟气露点之上,能明显抑制石膏雨烟气“白烟”现象,再通过水箱11使二氧化硫溶入水中,与此同时,因为此处预热后的空气是与燃烧后的成品砖接触产生,此处二氧化硫均已随成品砖的烧制成功而排放完毕,因此二氧化硫含量接近为零,与湿法脱硫后的烟气混合后不会对脱硫效果造成影响,达到了二氧化硫排出完全,解决了现有的砖瓦隧道窑二氧化硫排出不完全的问题,该应用于砖瓦隧道窑烟气湿法脱硫后的烟气消白机构,具备二氧化硫排出完全的优点,成品砖没有含有二氧化硫,从而保证成品砖的质量,提高了砖瓦隧道窑的实用性。

使用时,使用者通过外设控制器开启焙烧室3、冷却室4、第一抽风机8、第二抽风机9和第三抽风机12,第三抽风机12将焙烧室3内部的热气抽入第一送气管13的内部,第一送气管13将热气传入第二送气管14的内部,第二送气管14将热气传入第三送气管15的内部,第三送气管15将热气传入隧道本体1的内部,对隧道本体1进行烘干,第一抽风机8将湿法脱硫塔2内部的空气抽出,第二抽风机9将冷却室4内部的热气抽出传入第二传输管7内部,第二传输管7将热气传入出烟管5内部与湿法脱硫后的烟气混合,烟气温度升温至烟气露点之上,能明显抑制石膏雨烟气“白烟”现象,再通过传送管10和净化管20将烟气传入水箱11,通过水箱11使二氧化硫溶入水中,再通过出气管19排出,此同时,因为此处预热后的空气是与燃烧后的成品砖接触产生,此处二氧化硫均已随成品砖的烧制成功而排放完毕,因此二氧化硫含量接近为零,与湿法脱硫后的烟气混合后不会对脱硫效果造成影响,从而达到了二氧化硫排出完全的效果。

综上所述:该应用于砖瓦隧道窑烟气湿法脱硫后的烟气消白机构,通过湿法脱硫塔2、焙烧室3、冷却室4、出烟管5、第一传输管6、第二传输管7、第一抽风机8、第二抽风机9、传送管10、水箱11、第三抽风机12、第一送气管13、第二送气管14和第三送气管15的配合,解决了现有的砖瓦隧道窑二氧化硫排出不完全的问题。

需要说明的是,在本文中,诸如第一和第二等之类的关系术语仅仅用来将一个实体或者操作与另一个实体或操作区分开来,而不一定要求或者暗示这些实体或操作之间存在任何这种实际的关系或者顺序。而且,术语“包括”、“包含”或者其任何其他变体意在涵盖非排他性的包含,从而使得包括一系列要素的过程、方法、物品或者设备不仅包括那些要素,而且还包括没有明确列出的其他要素,或者是还包括为这种过程、方法、物品或者设备所固有的要素。

尽管已经示出和描述了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而言,可以理解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的原理和精神的情况下可以对这些实施例进行多种变化、修改、替换和变型,本实用新型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及其等同物限定。

当前第1页1 2 3 
网友询问留言 已有0条留言
  • 还没有人留言评论。精彩留言会获得点赞!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