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可变色显示的除湿机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7518014发布日期:2019-04-29 11:57阅读:154来源:国知局
一种可变色显示的除湿机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除湿机技术领域,具体是一种可变色显示的除湿机。



背景技术:

市面上的除湿机种类繁多,大多数的除湿机体型较大,设计有交流风机或者直流风扇作为动力将潮湿空气吸进产品内进行除湿,需要环境有一定的空气流通,无法在狭小且密闭的环境内使用,而市面上大部分迷你的物理除湿一般都是一次性使用的,造成资源浪费并且不环保,又或者没有可变色吸湿饱和度作为提示,无法分辨出除湿机是干燥的还是吸湿饱和的,非常不便捷。

因此,市场上需要有一种既可重复循环使用的,又有吸湿饱和梯度显示的除湿机。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可变色显示的除湿机,以解决上述背景技术中提出的问题。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如下技术方案:

一种可变色显示的除湿机,包括导热铝板、PTC加热器和透明视窗;所述PTC加热器通过压板固定于导热铝板上,导热铝板通过设置在其上的安装固定孔与前盖固定,所述前盖的上端可拆卸安装有用于存放防潮珠的透明视窗,透明视窗上设置有使得防潮珠与空气接触的通孔,所述前盖的顶部粘贴有吸湿饱和度的梯度标贴。

作为本实用新型进一步的方案:所述压板与导热铝板与导热铝板固定的方式为螺丝固定。

作为本实用新型再进一步的方案:所述安装固定孔上贴合前盖的一侧设置有绝缘硅胶垫。

作为本实用新型再进一步的方案:所述前盖的顶部设置有电源指示灯。

作为本实用新型再进一步的方案:所述前盖的底部设置有底盖,底盖上固定有与电源指示灯电性连接的电源插座,电源插座通过插座卡扣卡接在设置于底盖上的凹槽内。

作为本实用新型再进一步的方案:所述前盖的后端安装有后盖,后盖与前盖通过卡扣及螺丝固定。

作为本实用新型再进一步的方案:所述PTC加热器设置有一个或一个以上。

作为本实用新型再进一步的方案:所述前盖和后盖上设置有小孔,且前盖和后盖的内壁上均粘贴有无纺布。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本实用新型设计新颖,电源插座连接电源,使得PTC加热器在高温之下将已吸湿饱和的防潮珠的水分蒸发,由于将数个PTC加热器通过安装在导热铝板上,使得大面积已吸湿饱和防潮珠快速得到蒸发,使得本除湿机可重复使用,并且设有方便辨别除湿机状态的可变色的吸湿饱和度的梯度标贴。

附图说明

图1为可变色显示的除湿机的爆炸图。

图2为可变色显示的除湿机的结构示意图。

图中:1-前盖、2-导热铝板、3-PTC加热器、4-压板、5-透明视窗、6-后盖、7-底盖、8-插座卡扣、9-电源插座、10-绝缘硅胶垫。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实施例一

请参阅图1~2,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一种可变色显示的除湿机,包括导热铝板2、PTC加热器3和透明视窗5;所述PTC加热器3通过压板4固定于导热铝板2上,优选的,所述压板4与导热铝板2与导热铝板2固定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螺丝固定,导热铝板2上设置有与前盖1内部连接的安装固定孔,安装固定孔上贴合前盖1的一侧设置有绝缘硅胶垫10,利用绝缘硅胶垫10的可变形特质实现导热铝板2安装的稳定性,所述前盖1的上端可拆卸安装有用于存放防潮珠的透明视窗5,透明视窗5上设置有使得防潮珠与空气接触的通孔,所述前盖1的顶部粘贴有可变色的吸湿饱和度的梯度标贴,便于观察防潮珠的吸湿情况,通过设置的PYC加热器3使得已吸湿饱和的防潮珠的水分蒸发,从而实现除湿机的重复使用。

优选的,所述前盖1的顶部设置有电源指示灯,电源指示灯与电源线电性连接,当通电时,电源指示灯亮起,起到通电指示的作用。

所述前盖1的底部设置有底盖7,底盖7上固定有电源插座9,优选的,所述电源插座9通过插座卡扣8卡接在设置于底盖7上的凹槽内。

所述前盖1的后端安装有后盖6,后盖6与前盖1通过卡扣及螺丝固定,固定牢固。

优选的,所述PTC加热器3设置有一个或一个以上。

实施例二

实施例二与实施例一的区别在于,所述前盖1和后盖6上设置有小孔,且前盖1和后盖6的内壁上均粘贴有无纺布,从而使得防潮珠充分与除湿机外部空气接触,无纺布起到防尘的作用。

需要特别说明的是,本申请中导热铝板和PTC加热器为现有技术的应用,通过设置的PYC加热器3使得已吸湿饱和的防潮珠的水分蒸发,从而实现除湿机的重复使用为本申请的创新点,其有效解决了现有物理除湿机一般都是一次性使用,造成资源浪费的问题。

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显然本实用新型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实施例的细节,而且在不背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况下,能够以其他的具体形式实现本实用新型。因此,无论从哪一点来看,均应将实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实用新型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说明限定,因此旨在将落在权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义和范围内的所有变化囊括在本实用新型内。不应将权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图标记视为限制所涉及的权利要求。

此外,应当理解,虽然本说明书按照实施方式加以描述,但并非每个实施方式仅包含一个独立的技术方案,说明书的这种叙述方式仅仅是为清楚起见,本领域技术人员应当将说明书作为一个整体,各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也可以经适当组合,形成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理解的其他实施方式。

当前第1页1 2 3 
网友询问留言 已有0条留言
  • 还没有人留言评论。精彩留言会获得点赞!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