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于地下车库的补风装置、地下车库建筑系统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29879889发布日期:2022-04-30 20:43阅读:296来源:国知局
用于地下车库的补风装置、地下车库建筑系统的制作方法

1.本实用新型涉及车库补风工程技术领域,具体涉及一种用于地下车库的补风装置、地下车库建筑系统。


背景技术:

2.目前,针对于地下车库的消防补风要求越发严格。国家规定大空间地下车库需要具有较高的消防补风和平日补风要求,以保证空气的正常流通以及在出现火灾等安全隐患下可以有效地实现消防补风以保证人员的安全撤离。并且,上述补风设备还可以兼顾平时补风的作用从而保证地下车库的通风。
3.现有技术中用于地下车库的补风设备,风机都是沿水平方向摆放设置。由于补风机是个体型较大的长方体结构,将上述补风机沿水平方向摆放时该补风机会占用较大的地下车库有效使用面积。进而导致在地下车库内设置多个补补风机房会减少车库的停车位数量,导致地下车库利用率低的问题。而且,现有技术中由于补风机沿水平方向设置,补风机的排风口直接与地下车库的顶棚管道端部接口相连通,使得补风机的补风口受限于上述顶棚管道端部接口直径大小,使得现有的补风机补风能力较低无法满足较高补风量的特殊要求。


技术实现要素:

4.因此,本实用新型旨在提供一种用于地下车库的补风装置、地下车库建筑系统,以解决现有技术中的排烟机房需要占用地下车库的地面空间,且补风机的补风口受限于原设计管道直径,导致补风机的补风口面积受限的问题。本技术提供一种用于地下车库的补风装置,包括:
5.补风风机,所述补风风机沿竖直方向设置,所述补风风机的补风口与悬置于地下车库顶部位置的排烟管路侧壁相连通。
6.可选的,所述补风风机的进风口设置在所述补风风机的周向方向上。
7.可选的,所述进风口由分别设置在所述补风风机周向方向上的至少三个送风百叶窗组成,且所述送风百叶窗落地设置。
8.可选的,用于地下车库的补风装置,还包括:
9.静压箱,所述静压箱设置在所述排烟管路的延伸路径上;所述补风风机的补风口与该静压箱朝向所述补风风机的侧壁相连通。
10.可选的,所述补风风机的主机通过帆布风管与所述进风口或所述补风口相连通。
11.可选的,用于地下车库的补风装置,还包括:
12.外墙体,所述外墙体为工厂预制件,用于容置所述补风风机;
13.墙体支撑地面,设置在所述外墙体下部;所述补风风机预装在所述外墙体和所述墙体支撑地面构成的空间内,以构成补风机房。
14.可选的,用于地下车库的补风装置,还包括:
15.消防喷水机构,设置在所述外墙体内,用于对补风机房防火;和/或,
16.烟感机构,设置在所述外墙体内,用于监控补风机房是否发生火灾;和/或,
17.排水机构,设置在所述外墙体内,用于排出补风机房内的积水;和/或,
18.水电管路,设置在所述外墙体内。
19.可选的,用于地下车库的补风装置,还包括:
20.控制箱,安装在所述外墙体的外墙面上,用于控制所述补风机房工作。
21.可选的,用于地下车库的补风装置,还包括:
22.风机固定架,所述风机固定架通过与所述墙体支撑地面和/或所述外墙体相连以支撑所述补风风机;和/或,
23.所述消防喷水机构包括:通过快装接头与地下车库水管相连通的消防喷嘴;和/或,
24.所述排水机构包括:设置在所述外墙体的侧壁底部位置,用于排出补风机房内积水的排水地漏。
25.一种地下车库建筑系统,包括:
26.用于地下车库的补风装置;以及,
27.地下停车库主体结构和排风设备。
28.一种地下车库建筑系统的搭建方法,包括以下步骤:
29.s1,在工厂预制补风装置;
30.s2,将预制完成的所述补风装置安装在地下停车库主体结构内,并将补风装置的水电管线系统与地下停车库主体结构内的水电管线相连通。
31.地下车库建筑系统的搭建方法,所述搭建方法应用到所述的补风装置中,在步骤s1中包括以下步骤:
32.预制外墙体和墙体支撑地面,将水路管线和/或电路管线预制在所述预制外墙体和/或所述墙体支撑地面内;在工厂将预制外墙体和墙体支撑地面拼装在一起以构成容置空间,将补风风机和/或烟感机构和/或排水机构和/ 或水电管路容置在该容置空间内。
附图说明
33.为了更清楚地说明本实用新型具体实施方式或现有技术中的技术方案,下面将对具体实施方式或现有技术描述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图作简单地介绍,显而易见地,下面描述中的附图是本实用新型的一些实施方式,对于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来讲,在不付出创造性劳动的前提下,还可以根据这些附图获得其他的附图。
34.图1为本实用新型提供的地下车库补风装置内部结构侧视图;
35.图2为本实用新型提供的地下车库补风装置内部结构立体结构示意图;
36.图3为本实用新型提供的地下车库补风装置内部结构俯视图;
37.图4为本实用新型提供的地下车库排烟管路立体结构示意图。
38.附图标记说明:
39.1-补风风机;2-补风口;3-排烟管路;4-进风口;5-静压箱;6-外墙体;7-墙体支撑地面;8-控制箱;9-风机固定架;10-消防喷嘴;11-排水地漏;12-排烟管路入风口。
40.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具有如下优点:
41.1.本实用新型提供的用于地下车库的补风装置,包括:补风风机,所述补风风机沿竖直方向设置,所述补风风机的补风口与悬置于地下车库顶部位置的排烟管路侧壁相连通。
42.由于现有技术中地下车库的补风设备其风机沿水平方向摆放,而风机的体积较大长度方向占用空间大,进而导致补风设备占用地下车库地面空间大。而且,现有补风机的补风口需要和排烟管路的端部开口相连通,上述排烟管路的管道直径为定值,导致与该管道直接相连通的补风机其补风口直径受限。在本实用新型中,通过将补风风机沿竖直方向安装摆放可以克服上述问题,起到如下有益效果:1.由于补风风机是个体型较大的长方体结构,将上述补风风机竖直摆放可以有效地减少补风风机的占地面积,从而为地下车库预留更多的有效使用空间以提高地下车库利用率。2.另外,由于在本实用新型中补风风机沿竖直方向设置,从而使补风风机的补风口可以与悬置于地下车库顶部位置的排烟管路侧壁相连通,这就使得补风口的面积不在受限于排烟管路的管口直径大小,当需要增大补风口面积时只需要延伸该补风口沿着排烟管路长度方向的长度值即可。通过上述结构设置有效地解决了现有补风机的补风口面积受限问题。
43.2.本实用新型提供的用于地下车库的补风装置,所述补风风机的进风口设置在所述补风风机的周向方向上。
44.在本实用新型中,由于将上述补风风机竖直摆放,从而使补风风机的进风口可以落地设置,落地设置的进风口不容易受到地下车库内的其它零部件干扰,而且还可以通过在补风风机的下端四周均设置进风口,从而有效地提高补风风机的进风口面积。
45.3.本实用新型提供的用于地下车库的补风装置,还包括:静压箱,所述静压箱设置在所述排烟管路的延伸路径上;所述补风风机的补风口与该静压箱朝向所述补风风机的侧壁相连通。
46.在本实用新型中,通过让补风风机的补风口与静压箱的侧壁相连通,再通过静压箱与排烟管路相连通。通过上述静压箱可以有效地起到使送风系统减少动压、增加静压,从而稳定气流和减少气流振动的作用。
47.4.本实用新型提供的用于地下车库的补风装置,还包括:外墙体,所述外墙体为工厂预制件,用于容置所述补风风机;墙体支撑地面,设置在所述外墙体下部;所述补风风机预装在所述外墙体和所述墙体支撑地面构成的空间内,以构成补风机房。
48.在本实用新型中,通过预制外墙体和墙体支撑地面,从而使外墙体和墙体支撑地面在工厂即可预制成型用于容置补风风机的空间内。生产厂家可以在工厂就将补风风机等零部件预装在外墙体和墙体支撑地面组成的容置腔内,直接运送至地下车库并安装在地下车库预留位置即可,有效地节省的现场作业时间并降低了现场作业难度。
49.5.本实用新型提供的用于地下车库的补风装置,还包括:消防喷水机构,设置在所述外墙体内,用于对补风机房防火;和/或,烟感机构,设置在所述外墙体内,用于监控补风机房是否发生火灾;和/或,排水机构,设置在所述外墙体内,用于排出补风机房内的积水;和/或,水电管路,设置在所述外墙体内。
50.通过上述烟感机构可以有效地监控补风机房是否发生火灾,并通过自动控制的消防喷水机构实现补风机房防火。在上述过程中排水机构还可以实时实现排水工作。
51.6.本实用新型提供的用于地下车库的补风装置,还包括:控制箱,安装在所述外墙
体的外墙面上,用于控制所述补风机房工作。
52.通过将控制箱设置在外墙体的外墙面上可以有效地方便操作人员对该控制箱进行控制或者检修,降低了维护复杂程度。
53.7.本实用新型提供的地下车库建筑系统,包括:用于地下车库的补风装置;以及,地下停车库主体结构和排风设备。本实用新型中的地下车库建筑系统包括补风装置,故地下车库建筑系统具有补风装置的所有优点。
54.8.本实用新型提供的地下车库建筑系统的搭建方法,包括以下步骤: s1,在工厂预制补风装置;s2,将预制完成的所述补风装置安装在地下停车库主体结构内,并将补风装置的水电管线系统与地下停车库主体结构内的水电管线相连通。
55.通过上述在工厂预制补风装置,并在施工现场连接水电管线系统的方式可以有效地提高地下车库建筑系统的补风装置安装效率。
具体实施方式
56.下面将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57.在本实用新型的描述中,需要说明的是,术语“中心”、“上”、“下”、“左”、“右”、“竖直”、“水平”、“内”、“外”等指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为基于附图所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仅是为了便于描述本实用新型和简化描述,而不是指示或暗示所指的装置或元件必须具有特定的方位、以特定的方位构造和操作,因此不能理解为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制。此外,术语“第一”、“第二”、“第三”仅用于描述目的,而不能理解为指示或暗示相对重要性。
58.在本实用新型的描述中,需要说明的是,除非另有明确的规定和限定,术语“安装”、“相连”、“连接”应做广义理解,例如,可以是固定连接,也可以是可拆卸连接,或一体地连接;可以是机械连接,也可以是电连接;可以是直接相连,也可以通过中间媒介间接相连,可以是两个元件内部的连通。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而言,可以具体情况理解上述术语在本实用新型中的具体含义。
59.此外,下面所描述的本实用新型不同实施方式中所涉及的技术特征只要彼此之间未构成冲突就可以相互结合。
60.实施例1
61.本实施例提供的一种用于地下车库的补风装置,如图1和图2所示,其包括:
62.补风风机1,所述补风风机1沿竖直方向设置,如图2所示的补风风机 1的补风口2与悬置于地下车库顶部位置的排烟管路3侧壁相连通;所述补风风机1的主机通过帆布风管与所述进风口4和所述补风口2相连通;
63.静压箱5,如图2和图3所示,所述静压箱5设置在所述排烟管路3的延伸路径上;所述补风风机1的补风口2与该静压箱5朝向所述补风风机1 的侧壁相连通;
64.外墙体6和墙体支撑地面7,如图3所示,所述外墙体6为工厂预制件,用于容置所述补风风机1;墙体支撑地面7,设置在所述外墙体6下部;所述补风风机1预装在所述外墙体6和所述墙体支撑地面7构成的空间内,以构成补风机房;
65.消防喷水机构,设置在所述外墙体6内,用于对补风机房防火;所述消防喷水机构包括:通过快装接头与地下车库水管相连通的消防喷嘴10;
66.烟感机构,设置在所述外墙体6内,用于监控补风机房是否发生火灾;
67.排水机构,设置在所述外墙体6内,用于排出补风机房内的积水;所述排水机构包括:设置在所述外墙体6的侧壁底部位置,用于排出补风机房内积水的排水地漏11;
68.水电管路,设置在所述外墙体6内;
69.控制箱8,安装在所述外墙体6的外墙面上,用于控制所述补风机房工作;
70.风机固定架9,所述风机固定架9通过与所述墙体支撑地面7和所述外墙体6相连以支撑所述补风风机1。
71.在本实用新型中,通过将补风风机1沿竖直方向安装摆放可以克服上述问题,起到如下有益效果:1.由于补风风机1是个体型较大的长方体结构,将上述补风风机1竖直摆放可以有效地减少补风风机1的占地面积,从而为地下车库预留更多的有效使用空间以提高地下车库利用率。2.另外,由于在本实用新型中补风风机1沿竖直方向设置,从而使补风风机1的补风口2可以与悬置于地下车库顶部位置的排烟管路3侧壁相连通,这就使得补风口2的面积不在受限于排烟管路3的管口直径大小,当需要增大补风口2面积时只需要延伸该补风口2沿着排烟管路3长度方向的长度值即可。通过上述结构设置有效地解决了现有补风机的补风口面积受限问题。
72.在本实施例中,所述补风风机1的进风口4设置在所述补风风机1的周向方向上。且上述进风口4由分别设置在所述补风风机1周向方向上的三个送风百叶窗组成,且所述送风百叶窗落地设置。
73.当然,本实用新型申请对是否设置静压箱5不做具体限制,在其它实施例中,补风风机1的补风口2直接与悬置于地下车库顶部位置的排烟管路3侧壁位置的排烟管路入风口12相连通。
74.当然,本实用新型申请对进风口4不做具体限制,在其它实施例中,进风口4由分别设置在所述补风风机1周向方向上的两个送风百叶窗组成,且所述送风百叶窗落地设置。
75.实施例2
76.一种地下车库建筑系统,包括:用于地下车库的补风装置;以及,地下停车库主体结构和排风设备。
77.用于地下车库的补风装置,如图1和图2所示,其包括:
78.补风风机1,所述补风风机1沿竖直方向设置,如图2所示的补风风机 1的补风口2与悬置于地下车库顶部位置的排烟管路3侧壁相连通。
79.实施例3
80.一种地下车库建筑系统的搭建方法,包括以下步骤:
81.s1,在工厂预制补风装置;在步骤s1中具体包括以下步骤:预制外墙体6和墙体支撑地面7,将水路管线和电路管线预制在所述预制外墙体6和所述墙体支撑地面7内;在工厂将预制外墙体6和墙体支撑地面7拼装在一起以构成容置空间,将补风风机1、烟感机构、排水机构和水电管路容置在该容置空间内。
82.s2,将预制完成的所述补风装置安装在地下停车库主体结构内,并将补风装置的水电管线系统与地下停车库主体结构内的水电管线相连通。
83.当然,本实用新型申请对补风风机1可以提供的风速档位数量不做具体限制,在其它实施例中,述补风风机1为可提供三种不同风速的风机。
84.显然,上述实施例仅仅是为清楚地说明所作的举例,而并非对实施方式的限定。对于所属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来说,在上述说明的基础上还可以做出其它不同形式的变化或变动。这里无需也无法对所有的实施方式予以穷举。而由此所引伸出的显而易见的变化或变动仍处于本实用新型创造的保护范围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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