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智能家居设备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32470426发布日期:2022-12-07 07:15阅读:46来源:国知局
一种智能家居设备的制作方法

1.本技术涉及智能家居技术领域,尤其涉及一种智能家居设备。


背景技术:

2.随着人们对生活品质的追求不断提高,智能家居设备得到了越来越广的普及,例如,空气加湿器、空气净化器和/或加热器,智能家居设备在使用过程中,用户可以根据需要,随时将智能家居设备移动至需要放置的位置,
3.例如,在空气净化器的实际使用过程中,当用户将空气净化器放置在不同位置时,空气净化器适宜采用的放置方式不同,例如,常用的落地站立放置和壁挂放置,常规空气净化器只能采用一种放置方式,使用时极不方便,或者,用户可以根据条件,采用辅助装置实现空气净化器不同放置方式的变换,但是这种方式,对用户手动能力要求较高,给用户实际使用带来了极大的不便。


技术实现要素:

4.现在智能家居设备的放置状态一般包括落地站立状态和壁挂状态两种,当用户将智能家居设备放置在不同位置时,智能家居设备适宜采用的放置方式不同,若用户需要将智能家居设备在两种状态时间进行转换时,需要用户具备足够强的动手能力,在实际使用过程中,给用户带来了极大的不便。对此,本技术实施例提供一种智能家居设备,解决现有净化器在使用过程中,若用户需要转换智能家居设备放置状态时,产生不便的问题。
5.本技术提供的智能家居设备,包括:设备本体和支架;
6.所述支架包括底座以及设置在所述底座上的插接杆,所述设备本体底部设置有一组可插接所述插接杆的第一支架孔,所述设备本体背部设置有一组可插接所述插接杆的第二支架孔;
7.所述插接杆插接所述第一支架孔时,所述设备本体的重心处于所述底座的支撑范围内;
8.所述插接杆插接所述第二支架孔时,所述底座贴合所述设备本体的背部。
9.在一种实现方式中,所述支架为一体式结构。
10.在一种实现方式中,所述底座为环状支撑条,且所述环状支撑条两端延伸至底座一侧,以构成所述插接杆。
11.在一种实现方式中,所述底座为板状结构。
12.在一种实现方式中,所述设备本体背部设置有用于收纳所述底座的收纳槽。
13.在一种实现方式中,所述第一支架孔处设置有紧固所述插接杆的锁止结构。
14.在一种实现方式中,所述插接杆上设置有与所述锁止结构卡接的环形凹槽。
15.在一种实现方式中,所述插接杆的数量为多个,且多个插接杆中,相距距离最远的两个插接杆之间的距离大于所述底座最长边的1/2。
16.在一种实现方式中,所述插接杆包括过渡部以及设置在所述过渡部末端的插接
部,且所述过渡部相对于所述底座所在的平面倾斜。
17.在一种实现方式中,所述设备本体上设置有壁挂孔或壁挂条。
18.本技术提供的智能家居设备,包括:设备本体和支架;所述支架包括底座以及设置在所述底座上的插接杆,所述设备本体底部设置有一组可插接所述插接杆的第一支架孔,所述设备本体背部设置有一组可插接所述插接杆的第二支架孔。
19.在实际应用过程中,若需要将所述智能家居设备放置为站立状态,则可以直接将所述支架的插接杆插入对应的第一支架孔中,若需要将所述智能家居设备放置为壁挂状态或需要收纳装箱,则可以将所述支架的插接杆插入对应的第二支架孔中,并保证所述底座贴合在所述设备本体的背部,从而在尽可能不占用较多空间的情况下,收纳所述支架,通过这种较为简单的方式,实现所述智能家居设备不同安装状态之间的转换,同时避免所述支架因为不需要被使用时,容易出现的丢失问题。
附图说明
20.为了更清楚地说明本技术的技术方案,下面将对实施例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图作简单地介绍,显而易见地,对于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而言,在不付出创造性劳动的前提下,还可以根据这些附图获得其他的附图。
21.图1为本技术实施例提供的一种智能家居设备的设备本体的第一实施结构示意图;
22.图2为本技术实施例提供的一种智能家居设备的支架的第一实施结构示意图;
23.图3为本技术实施例提供的一种智能家居设备的整体结构的第一实施结构示意图;
24.图4为本技术实施例提供的一种智能家居设备的整体结构的第二实施结构示意图;
25.图5为本技术实施例提供的一种智能家居设备的支架的第二实施结构示意图;
26.图6为本技术实施例提供的一种智能家居设备的设备本体的第二实施结构示意图;
27.图7为本技术实施例提供的一种智能家居设备的设备本体的第三实施结构示意图;
28.图8为本技术实施例提供的一种智能家居设备的支架的第三实施结构示意图。
29.图中:1-设备本体,11-第一支架孔,111-锁止结构,12-第二支架孔,13-收纳槽,2-支架,21-底座,22-插接杆,221-环形凹槽,222-过渡部,223-插接部。
具体实施方式
30.以下结合附图对本技术技术方案进行详细说明。应当理解,此处所描述的具体实施方式仅用以解释本技术,并不用于限定本技术。本技术的范围并不受这些实施方式的限定,乃以申请专利的范围为准。而为提供更清楚的描述及使熟悉该项技艺者能理解本技术的申请内容,图示内各部分并不一定依照其相对的尺寸而绘图,某些尺寸与其他相关尺度的比例会被凸显而显得夸张,且不相关或不重要的细节部分亦未完全绘出,以求图示的简洁。
31.现在智能家居设备的放置状态一般包括落地站立状态和壁挂状态两种,当用户将智能家居设备放置在不同位置时,智能家居设备适宜采用的放置方式不同,若用户需要将智能家居设备在两种状态时间进行转换时,需要用户具备足够强的动手能力,在实际使用过程中,给用户带来了极大的不便。对此,本技术实施例提供一种智能家居设备,解决现有净化器在使用过程中,若用户需要转换智能家居设备放置状态时,产生不便的问题。
32.本技术实施例提供一种智能家居设备,所述智能家居设备包括设备本体1和支架2;如图2所示,所述支架2包括底座21以及设置在所述底座21上的插接杆22,如图1所示,所述设备本体1的底部设置有一组可插接所述插接杆22的第一支架孔11,所述设备本体1的背部设置有一组可插接所述插接杆22的第二支架孔12。
33.在需要将所述智能家居设备站立放置时,如图3所示,将所述插接杆22插接所述第一支架孔11,此时,所述设备本体1的重心处于所述底座21的支撑范围内,从而保证所述智能家居设备处于站立状态。
34.需要说明的是,这里所述的支撑范围是指底座21支撑结构所形成的支撑面范围,在所述底座21为规则的正多边形时,支撑范围即为正多边形对应的范围,如所述底座21为不规则形状,或者是不闭合的支撑架,所述底座21的支撑状态下,同样会形成一个支撑面范围,在底座21连同设备本体1的中心处于所述支撑范围时,设备本体1不会产生倾倒的趋势。为了更清楚的说明本技术实施例中设备本体1的背部,现以空气净化器说明,对于空气净化器的出气口设置在设备本体1侧面的实施例中,本技术实施例中,将出气口所在的侧面称为设备本体1的前部,本技术实施例所述的设备本体1的背部,是指前部正对的另一侧。
35.或者,对于空气净化器的控制面板设置在设备本体1侧面的实施例中,本技术实施例中,将控制面板所在的侧面称为设备本体1的前部,本技术实施例所述的设备本体1的背部,是指前部正对的另一侧。
36.或者,对于空气净化器的出气口和控制面板均未设置在设备本体1侧面的实施例中,还可以将电源插口或进气口所在侧面设置为设备本体1的背部。
37.总之,在针对空气净化器而言,一般至少存在一个适宜对外展示的一个侧面,以及一个相对的隐藏侧面,在本技术实施例中,将需要适当隐藏的侧面称为设备本体1的背部。
38.在需要采用壁挂方式放置所述智能家居设备,或者,需要将所述智能家居设备收纳或装箱时,如图4所示,将所述插接杆22插接所述第二支架孔12,此时,所述底座21贴合所述设备本体1的背部。从而保证智能家居设备的放置状态,在站立状态和壁挂状态之间自由转换。
39.此时,所述支架2处于收纳状态,即所述设备本体1的底部不存在支架2,从而便于所述智能家居设备采用壁挂状态放置,需要说明的是,所述设备本体1上设置有用于壁挂的结构,例如,壁挂孔或者壁挂条等实现壁挂的结构。
40.这样,在所述智能家居设备处于壁挂或收纳状态下,保证所述支架2可以连接在所述智能家居设备上,从而避免所述支架2因为不需要被使用时,容易出现的丢失问题。
41.本技术实施例提供的智能家居设备,包括:设备本体1和支架2;所述支架2包括底座21以及设置在所述底座21上的插接杆22,所述设备本体1底部设置有一组可插接所述插接杆22的第一支架孔11,所述设备本体1背部设置有一组可插接所述插接杆22的第二支架孔12。
42.在实际应用过程中,若需要将所述智能家居设备放置为站立状态,则可以直接将所述支架2的插接杆22插入对应的第一支架孔11中,若需要将所述智能家居设备放置为壁挂状态或需要收纳装箱,则可以将所述支架2的插接杆22插入对应的第二支架孔12中,并保证所述底座21贴合在所述设备本体1的背部,从而在尽可能不占用较多空间的情况下,收纳所述支架2,通过这种较为简单的方式,实现所述智能家居设备不同安装状态之间的转换,同时避免所述支架2因为不需要被使用时,容易出现的丢失问题。
43.此外,为了节省成品(智能家居设备)的包装空间,现有的支撑结构(对应于本技术的支架2)往往设计成分段式结构,用户安装时,需要将分段式结构组装为整体结构,拆卸时,还要再次拆开,并将拆开后的分段式结构保存,对此,为了便于所述支架2的安装,如图2、图5和图8所示,在本技术的部分实施例中,所述支架2为一体式结构,其中,针对所述底座21的结构可以不做具体限定,只需要在智能家居设备需要站立状态下,能够保证对所述设备本体1实现支撑作用,并可收纳在所述设备本体1的背部即可。
44.例如,如图2和图8所示,所述底座21为环状支撑条,且所述环状支撑条两端延伸至底座21一侧,以构成所述插接杆22,其中,环状支撑条可以是闭合的环状结构,也可以是未闭合的环状结构,需要说明的是,本技术实施例中设计的环状结构不局限于圆环形,也可以包括呈环状布局的多边形结构。
45.具体的,本技术实施例提供的环状支撑条为金属材质,需要说明的是,并不局限于采用金属材质制作所述环状支撑条,还可以采用其他材质作为环状支撑条,只需要换装支撑条能够满足一定的支撑强度和韧性即可。
46.又例如,如图5所示,所述底座21为板状结构,气壮保证结构可以是长方形板状结构,也可以是圆形的板状结构,在实际应用过程中,优先将底座21设置为支撑面积更大,重量更轻的结构。
47.在所述智能家居设备处于壁挂状态下,为了避免设置在所述智能家居设备背部的支架2影响智能家居设备的结构协调性,如图6和图7所示,在本技术的部分实施例中,所述设备本体1背部设置有用于贴合所述底座21的收纳槽13。其中,所述收纳槽13的形状匹配所述底座21的形状,例如,图6中的收纳槽13用于放置环状支撑条的底座21,图7中的收纳槽13用于放置板状结构的底座21,当然,在实际应用过程中,若图7中的收纳槽13的形状能够容纳环状支撑条,也可以设置图7的收纳槽13配合环状支撑条的底座21。
48.进一步的,在所述智能家居设备处理站立状态下时,为了保证所述插接杆22与所述第一支架孔11的连接稳定性,在所述第一支架孔11处设置有紧固所述插接杆22的锁止结构111。
49.例如,在所述第一支架孔11处设置锁扣或夹紧装置,所述插接杆22插入所述第一支架孔11后,通过所述锁扣或夹紧装置锁紧所述插接杆22。如图1所示,在本技术的部分实施例中,在所述第一支架孔11的内部设置环状凸起,对应的,如图2所示,在所述插接杆22上设置有与所述锁止结构111卡接的环形凹槽221,需要说明的是,若所述锁止结构111为设置在所述第一支架孔11外部的锁扣,则适当的调整所述环形凹槽221的位置,同样可以使锁扣锁紧所述环形凹槽221。
50.在本技术的部分实施例中,为了保证插接杆22的稳定性,所述插接杆22的数量为多个,且多个插接杆22中,相距距离最远的两个插接杆22之间的距离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
以保证多个插接杆22对设备本体1实现稳定支撑,例如,要求相距距离最远的两个插接杆22之间的距离大于所述底座21最长边的1/2。
51.为了保证所述智能家居设备处于落地站立状态时,所述设备本体1的重心更好的落在所述底座21的支撑范围内,如图8所示,在本技术的部分实施例中,所述插接杆22包括过渡部222以及设置在所述过渡部222末端的插接部223,且所述过渡部222相对于所述底座21所在的平面倾斜。
52.通过所述过渡部222的调整,使所述插接部223在所述底座21上的投影更靠近所述底座21的中心,即在所述智能家居设备处于落地站立状态时,保证所述设备本体1的重心落在所述底座21的支撑范围内,其中,所述过渡部222可以平行于所述底座21所在平面,也可以相对于所述底座21所在平面呈翘起状态,即所述过渡部222相对于所述底座21所在的平面倾斜。
53.通过所述过渡部222的设置,还可以在所述底座21为环形金属条时,尽可能的使环形金属条接近闭合状态,或者,将环形金属条设置为闭合状态,然后,在闭合状态的环形金属条上设置多个所述过渡部222,且所述过渡部222向底座21的支撑范围内延伸,并在所述过渡部222的末端设置所述插接部223。
54.本技术实施例提供的智能家居设备,包括:设备本体1和支架2;所述支架2包括底座21以及设置在所述底座21上的插接杆22,所述设备本体1底部设置有一组可插接所述插接杆22的第一支架孔11,所述设备本体1背部设置有一组可插接所述插接杆22的第二支架孔12。
55.在实际应用过程中,若需要将所述智能家居设备放置为站立状态,则可以直接将所述支架2的插接杆22插入对应的第一支架孔11中,若需要将所述智能家居设备放置为壁挂状态或需要收纳装箱,则可以将所述支架2的插接杆22插入对应的第二支架孔12中,并保证所述底座21贴合在所述设备本体1的背部,从而在尽可能不占用较多空间的情况下,收纳所述支架2,通过这种较为简单的方式,实现所述智能家居设备不同安装状态之间的转换,同时避免所述支架2因为不需要被使用时,容易出现的丢失问题。
56.以上所描述的装置实施例仅仅是示意性的,其中所述作为分离部件说明的单元可以是或者也可以不是物理上分开的,作为单元显示的部件可以是或者也可以不是物理单元,即可以位于一个地方,或者也可以分布到多个网络单元上。可以根据实际的需要选择其中的部分或者全部模块来实现本实施例方案的目的。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不付出创造性的劳动的情况下,即可以理解并实施。
57.本说明书通篇提及的“部分实施例”或“实施例”等,意味着结合该实施例描述的具体特征、部件或特性包括在至少一个实施例中。因此,本说明书通篇出现的短语“在多个实施例中”、“在一些实施例中”、“在至少另一个实施例中”或“在实施例中”等并不一定都指相同的实施例。此外,在一个或多个实施例中,具体特征、部件或特性可以任何合适的方式进行组合。因此,在无限制的情形下,结合一个实施例示出或描述的具体特征、部件或特性可全部或部分地与一个或多个其他实施例的特征、部件或特性进行组合。这种修改和变型旨在包括在本技术的范围之内。
58.应该注意的是上述实施例对本技术进行说明而不是对本技术进行限制,并且本领域技术人员在不脱离所附权利要求的范围的情况下可设计出替换实施例。在权利要求中,
不应将位于括号之间的任何参考符号构造成对权利要求的限制。单词“包含”不排除存在未列在权利要求中的元件或步骤。位于元件之前的单词“一”或“一个”不排除存在多个这样的元件。本技术可以借助于包括有若干不同元件的硬件以及借助于适当编程的计算机来实现。在列举了若干装置的单元权利要求中,这些装置中的若干个可以是通过同一个硬件项来具体体现。单词第一、第二、以及第三等的使用不表示任何顺序。可将这些单词解释为名称。上述实施例中的步骤,除有特殊说明外,不应理解为对执行顺序的限定。
59.以上所述仅是本技术的具体实施方式,使本领域技术人员能够理解或实现本技术。对这些实施例的多种修改对本领域的技术人员来说将是显而易见的,本文中所定义的一般原理可以在不脱离本技术的精神或范围的情况下,在其它实施例中实现。因此,本技术将不会被限制于本文所示的这些实施例,而是要符合与本文所公开的原理和新颖特点相一致的最宽的范围。
60.最后应说明的是:以上实施例仅用以说明本技术的技术方案,而非对其限制;尽管参照前述实施例对本技术进行了详细的说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应当理解:其依然可以对前述各实施例所记载的技术方案进行修改,或者对其中部分技术特征进行等同替换;而这些修改或者替换,并不使相应技术方案的本质脱离本技术各实施例技术方案的精神和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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