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卧式壳体空气换热器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33518470发布日期:2023-03-22 06:15阅读:32来源:国知局
一种卧式壳体空气换热器的制作方法

1.本实用新型涉及空气换热器技术领域,尤其涉及一种卧式壳体空气换热器。


背景技术:

2.卧式换热器是指横向安装而非竖向安装的换热器,其内的冷、热两种流体整体上主要是水平流动而非竖向流动,与其相对的是立式换热器,可用于进行生产中对于空气进行加热或者冷却处理。
3.现有的部分生产用卧式空气换热器,一般经由框架,并配合多个螺栓结构,进行多个翅片结构在其内部的安装处理,但多个螺栓的依次拆装作业,所耗费的时间是较长的,造成拆装过程中人力的过多耗费,并降低了作业的效率。因此为了提升拆装的作业效率,提出一种卧式壳体空气换热器,以满足需求。


技术实现要素:

4.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卧式壳体空气换热器,通过设置快速安装模块,解决了现有的部分生产用卧式空气换热器,一般经由框架,并配合多个螺栓结构,进行多个翅片结构在其内部的安装处理,但多个螺栓的依次拆装作业,所耗费的时间是较长的,造成拆装过程中人力的过多耗费,并降低了作业效率的问题。
5.一种卧式壳体空气换热器,其包括:一卧式空气换热器主体,用于实现换热处理;一快速安装模块,连接于所述卧式空气换热器主体上,所述快速安装模块包括连接于所述卧式空气换热器主体底端中部的一安装板、一组对称连接于所述卧式空气换热器主体底端部的安装块和一组对称分别贯穿所述安装板、所述安装块,且端部分别延伸出的连接块;一多形态紧固模块,连接于卧式空气换热器主体侧边。
6.优选的,所述卧式空气换热器主体底中部为贯穿开设的通口,且该卧式空气换热器主体内顶端、所述安装板的上端面均为相对等距的矩状开口设置。具体的,设置通口用于对所述安装板进行结构承接,而设置多个矩状开口,进而对多个用于散热的翅片结构进行承接固定。
7.优选的,所述多形态紧固模块包括连接于所述卧式空气换热器主体上端后部的一连接横梁、一组对称连接于所述卧式空气换热器主体两侧后部的角钢和开设于所述角钢正表面、所述卧式空气换热器主体两侧上部的螺纹孔。具体的,预先经由一组角钢,可进行卧式空气换热器主体的初步稳固,并经由横梁的二次螺纹紧固,可对卧式空气换热器主体进行再次紧固安装,而角钢在可作为紧固结构使用的同时,也可作为滑动结构使用,提升自身的功能性。
8.进一步的,任一所述角钢包括一横向块和连接于所述横向块前端的竖向块;所述竖向块内侧面与所述卧式空气换热器主体两侧面紧贴,且所述竖向块通过端部的紧固螺栓与所述卧式空气换热器主体连接。具体的,横向块、竖向块形成角钢结构,通过拆装的连接方式,对易于损坏结构的单个拆卸检修或更换,降低成本,紧固螺栓则进行角钢与卧式空气
换热器主体间的连接紧固。
9.优选的,所述卧式空气换热器主体上端部连接有输送模块,所述输送模块包括一接管、连接于所述接管内,并延伸出的导向管和连接于所述导向管前端的法兰。具体的,接管对导向管进行承接,并经由法兰之间的紧固连接,以对其进行换热处理。
10.进一步的,任一所述接管底端贯穿连接有连接环,且所述连接环通过中部等距贯穿的连接螺栓与所述卧式空气换热器主体连接。具体的,对连接环上进行多个连接螺栓的置入,并施加拧紧的力,可进行连接块的紧固安装,以此,可对上述的输送组件进行结构的紧固安装。
11.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具有如下有益效果: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卧式壳体空气换热器,其包含一卧式空气换热器主体、一快速安装模块以及一多形态紧固模块。其通过对卧式空气换热器主体底端中部进行通口处理,并增设一个安装板,在经由安装板、卧式空气换热器主体外壳上的矩状开口,进行多翅片结构的安装后,经由安装板与通口之间的阻尼力,并通过连接块与安装板、安装块间的配合,可进行多个翅片结构的快速安装,拆卸时,则施加上述反向步骤即可,易于使用;同时,对起到安装紧固作业的角钢进行可活动拆卸处理,一方面,角钢后部与卧式空气换热器主体不水平设置时,可作为滑动导向结构使用,另一方面,在角钢后部与卧式空气换热器主体后端呈持平设置时,可作为对其的紧固结构使用,提升自身的功能性,满足需求。
附图说明
12.图1为本实用新型所述的卧式壳体空气换热器的俯视结构示意图;
13.图2为本实用新型所述的卧式壳体空气换热器的仰视结构示意图;
14.图3为本实用新型的所述得多形态紧固模块结构示意图;
15.图4为本实用新型的所述的输送模块结构示意图。
16.其中:
17.100-卧式空气换热器主体,200-输送模块,210-接管,220-导向管,230-法兰,240-连接环,300-多形态紧固模块,310-连接横梁,320-角钢,321-横向块,322-竖向块,330-螺纹孔,400-快速安装模块,410-安装板,420-安装块,430-连接块。
具体实施方式
18.下面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作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19.参阅图1至图4,一种卧式壳体空气换热器,其包括:一卧式空气换热器主体100,用于实现换热处理;一快速安装模块400,连接于所述卧式空气换热器主体100上,所述快速安装模块400包括连接于所述卧式空气换热器主体100底端中部的一安装板410、一组对称连接于所述卧式空气换热器主体100底端部的安装块420和一组对称分别贯穿所述安装板410、所述安装块420,且端部分别延伸出的连接块430;一多形态紧固模块300,连接于卧式空气换热器主体100侧边。
20.参阅图1以及图2,具体的,快速安装模块400安装时,预先将多个翅片结构的下端
置于安装板410上端的多个矩状开口内,并经由通口向卧式空气换热器主体100外壳内延伸,并使得多个翅片结构的上端置于外壳内顶部的多个矩状开口内;此时,经由安装板410侧边与通口之间的阻尼力,使得安装板410保持初步的稳固;接着,解放双手的人员,可对一组连接块430进行操作,依次将一组连接块430的一端置于安装块420、安装板410上的开口槽内,并施加向内推动的力,使得连接块430的端部与卧式空气换热器主体100前后端持平即可;而进行拆卸时,则施加上述的反向步骤。
21.优选的,所述卧式空气换热器主体100底中部为贯穿开设的通口,且该卧式空气换热器主体100内顶端、所述安装板410的上端面均为相对等距的矩状开口设置。具体的,设置通口用于对所述安装板410进行结构承接,而设置多个矩状开口,进而对多个用于散热的翅片结构进行承接固定。
22.参阅图3,优选的,所述多形态紧固模块300包括连接于所述卧式空气换热器主体100上端后部的一连接横梁310、一组对称连接于所述卧式空气换热器主体100两侧后部的角钢320和开设于所述角钢320正表面、所述卧式空气换热器主体100两侧上部的螺纹孔330。具体的,预先经由一组角钢320,可进行卧式空气换热器主体100的初步稳固,并经由横梁的二次螺纹紧固,可对卧式空气换热器主体100进行再次紧固安装,而角钢320在可作为紧固结构使用的同时,也可作为滑动结构使用,提升自身的功能性。
23.进一步的,任一所述角钢320包括一横向块321和连接于所述横向块321前端的竖向块322;所述竖向块322内侧面与所述卧式空气换热器主体100两侧面紧贴,且所述竖向块322通过端部的紧固螺栓与所述卧式空气换热器主体100连接。具体的,横向块321、竖向块322形成角钢320结构,通过拆装的连接方式,对易于损坏结构的单个拆卸检修或更换,降低成本,紧固螺栓则进行角钢320与卧式空气换热器主体100间的连接紧固。
24.具体的,在对卧式空气换热器主体100进行位置移动时,可将角钢320后部向内推动,与卧式空气换热器主体100形成一定的高度差,以使得角钢320的后部作为滑动结构,并连接于外导向槽内,在施加推动力后,对其进行位置的移动即可;在作为卧式空气换热器主体100的安装结构使用时,施加上述反向步骤,使得角钢320的后部与卧式空气换热器主体100的后端部持平,并进行外螺栓的指定位置置入,以及施加拧紧的力即可。
25.结合图4,优选的,所述卧式空气换热器主体100上端部连接有输送模块200,所述输送模块200包括一接管210、连接于所述接管210内,并延伸出的导向管220和连接于所述导向管220前端的法兰230。具体的,接管210对导向管220进行承接,并经由法兰230之间的紧固连接,以对其进行换热处理。
26.进一步的,任一所述接管210底端贯穿连接有连接环240,且所述连接环240通过中部等距贯穿的连接螺栓与所述卧式空气换热器主体100连接。具体的,对连接环240上进行多个连接螺栓的置入,并施加拧紧的力,可进行连接块430的紧固安装,以此,可对上述的输送组件进行结构的紧固安装。
27.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卧式壳体空气换热器,其包含一卧式空气换热器主体100、一快速安装模块400以及一多形态紧固模块300。其通过对卧式空气换热器主体100底端中部进行通口处理,并增设一个安装板410,在经由安装板410、卧式空气换热器主体100外壳上的矩状开口,进行多翅片结构的安装后,经由安装板410与通口之间的阻尼力,并通过连接块430与安装板410、安装块420间的配合,可进行多个翅片结构的快速安装,拆卸时,则施加
上述反向步骤即可,易于使用;同时,对起到安装紧固作业的角钢320进行可活动拆卸处理,一方面,角钢320后部与卧式空气换热器主体100不水平设置时,可作为滑动导向结构使用,另一方面,在角钢320后部与卧式空气换热器主体100后端呈持平设置时,可作为对其的紧固结构使用,提升自身的功能性,满足需求。
28.以上所揭露的仅为本实用新型几种较佳实施例而已,当然不能以此来限定本实用新型之权利范围,因此依本实用新型申请专利范围所作的等同变化,仍属本实用新型所涵盖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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