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冰箱,其特征在于,所述冰箱包括箱体、门体及护板,所述门体为多个,多个所述门体设于所述箱体的同一侧,且多个所述门体之间形成有门缝;所述护板包括护板本体及凸出于所述护板本体一侧的卡条,所述卡条能够卡合于所述门缝中,所述护板本体与所述卡条为一体式结构。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冰箱,其特征在于,所述卡条包括连接端及延伸端,所述连接端连接于所述护板本体,所述延伸端远离所述护板本体,所述卡条自所述连接端向所述延伸端呈渐缩形状,且所述连接端的宽度大于所述门缝的宽度。
3.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冰箱,其特征在于,所述延伸端的宽度小于所述门缝的宽度。
4.如权利要求3所述的冰箱,其特征在于,所述门体包括对开门及抽屉门,所述对开门设于所述抽屉门上方或下方,所述对开门与所述抽屉门之间形成第一门缝;所述卡条包括第一卡条,所述第一卡条卡合于所述第一门缝中。
5.如权利要求4所述的冰箱,其特征在于,所述对开门包括第一对开门及第二对开门,所述第一对开门及所述第二对开门之间形成有第二门缝,所述护板本体的设有第一卡条的一侧还设有第二卡条,所述第二卡条卡合于所述第二门缝中。
6.如权利要求5所述的冰箱,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卡条垂直所述第二卡条。
7.如权利要求1-6中任一项所述的冰箱,其特征在于,所述卡条设有多个凹槽,所述凹槽的槽口面对所述箱体。
8.如权利要求1-6中任一项所述的冰箱,其特征在于,所述护板本体设有减重孔。
9.如权利要求1-6中任一项所述的冰箱,其特征在于,所述卡条的数量与所述门缝的数量一致。
10.如权利要求1-6中任一项所述的冰箱,其特征在于,所述护板为聚苯乙烯泡沫件或者珍珠棉泡沫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