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化工废水处理剂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2157706阅读:260来源:国知局

本发明涉及一种化工废水处理剂。



背景技术:

目前,国内工业企业大多使用反渗透膜(RO)技术进行工艺废水回用处理,但现有RO处理工艺普遍存在着容易堵塞、清洗频繁、污染物去除不彻底、产水量低、工作压力高等缺点。同时对于排出的废水,一般添加还原剂未使重金属离子还原而除去存在于废水中的那些金属离子,铁粉等用作还原剂。现在需要一种简单方便,但同时能够有效对污水处理的材料。



技术实现要素:

为了解决现有技术中的问题,本发明提供了一种化工废水处理剂,能够很好的吸收有毒物质,降低了处理成本,清洗废液易处理,同时对水质没有二次影响。

本发明提供了一种化工废水处理剂,由以下重量份数的原料制成:十二烷基苯磺酸钠18-24份,羧甲基纤维素13-18份,氢氧化钠14-16份,硅酸钾12-16份,阴离子表面活性15-19份,磷酸酯盐12-18份,季铵盐12-18份,乳液15-19份,高岭土14-18份,没食子酸14-18份,开孔膨胀珍珠岩15-19份,润湿剂12-16份,牡蛎壳粉末17-21份,丙烯酸高分子吸水树脂18-21份,马来酸酐接枝聚丙烯16-20份,增韧剂EOC12-16份,聚对苯二甲酸乙二醇酯13-19份。

作为本发明的进一步改进,由以下重量份数的原料制成:十二烷基苯磺酸钠24份,羧甲基纤维素18份,氢氧化钠16份,硅酸钾16份,阴离子表面活性19份,磷酸酯盐18份,季铵盐18份,乳液19份,高岭土18份,没食子酸18份,开孔膨胀珍珠岩19份,润湿剂16份,牡蛎壳粉末21份,丙烯酸高分子吸水树脂21份,马来酸酐接枝聚丙烯20份,增韧剂EOC16份,聚对苯二甲酸乙二醇酯19份。

作为本发明的进一步改进,由以下重量份数的原料制成:十二烷基苯磺酸钠18份,羧甲基纤维素13份,氢氧化钠14份,硅酸钾12份,阴离子表面活性15份,磷酸酯盐12份,季铵盐12份,乳液15份,高岭土14份,没食子酸14份,开孔膨胀珍珠岩15份,润湿剂12份,牡蛎壳粉末17份,丙烯酸高分子吸水树脂18份,马来酸酐接枝聚丙烯16份,增韧剂EOC12份,聚对苯二甲酸乙二醇酯13份。

作为本发明的进一步改进,由以下重量份数的原料制成:十二烷基苯磺酸钠19份,羧甲基纤维素15份,氢氧化钠15份,硅酸钾15份,阴离子表面活性17份,磷酸酯盐17份,季铵盐16份,乳液17份,高岭土16份,没食子酸16份,开孔膨胀珍珠岩17份,润湿剂14份,牡蛎壳粉末19份,丙烯酸高分子吸水树脂19份,马来酸酐接枝聚丙烯18份,增韧剂EOC14份,聚对苯二甲酸乙二醇酯17份。

本发明的有益效果是:用于化工企业的废水处理剂,能够很好的吸收有毒物质,降低了处理成本,清洗废液易处理,同时对水质没有二次影响。

具体实施方式

实施例1:

本发明公开了一种化工废水处理剂,由以下重量份数的原料制成:十二烷基苯磺酸钠18-24份,羧甲基纤维素13-18份,氢氧化钠14-16份,硅酸钾12-16份,阴离子表面活性15-19份,磷酸酯盐12-18份,季铵盐12-18份,乳液15-19份,高岭土14-18份,没食子酸14-18份,开孔膨胀珍珠岩15-19份,润湿剂12-16份,牡蛎壳粉末17-21份,丙烯酸高分子吸水树脂18-21份,马来酸酐接枝聚丙烯16-20份,增韧剂EOC12-16份,聚对苯二甲酸乙二醇酯13-19份。

实施例2:

作为本发明的进一步改进,由以下重量份数的原料制成:十二烷基苯磺酸钠24份,羧甲基纤维素18份,氢氧化钠16份,硅酸钾16份,阴离子表面活性19份,磷酸酯盐18份,季铵盐18份,乳液19份,高岭土18份,没食子酸18份,开孔膨胀珍珠岩19份,润湿剂16份,牡蛎壳粉末21份,丙烯酸高分子吸水树脂21份,马来酸酐接枝聚丙烯20份,增韧剂EOC16份,聚对苯二甲酸乙二醇酯19份。

实施例3:

作为本发明的进一步改进,由以下重量份数的原料制成:十二烷基苯磺酸钠18份,羧甲基纤维素13份,氢氧化钠14份,硅酸钾12份,阴离子表面活性15份,磷酸酯盐12份,季铵盐12份,乳液15份,高岭土14份,没食子酸14份,开孔膨胀珍珠岩15份,润湿剂12份,牡蛎壳粉末17份,丙烯酸高分子吸水树脂18份,马来酸酐接枝聚丙烯16份,增韧剂EOC12份,聚对苯二甲酸乙二醇酯13份。

实施例4:

作为本发明的进一步改进,由以下重量份数的原料制成:十二烷基苯 磺酸钠19份,羧甲基纤维素15份,氢氧化钠15份,硅酸钾15份,阴离子表面活性17份,磷酸酯盐17份,季铵盐16份,乳液17份,高岭土16份,没食子酸16份,开孔膨胀珍珠岩17份,润湿剂14份,牡蛎壳粉末19份,丙烯酸高分子吸水树脂19份,马来酸酐接枝聚丙烯18份,增韧剂EOC14份,聚对苯二甲酸乙二醇酯17份。

以上内容是结合具体的优选实施方式对本发明所作的进一步详细说明,不能认定本发明的具体实施只局限于这些说明。对于本发明所属技术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来说,在不脱离本发明构思的前提下,还可以做出若干简单推演或替换,都应当视为属于本发明的保护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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