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用于水处理的组合物,其包含以重量份计的下列组分:聚己内酰胺10~50份、聚环氧琥珀酸钠10~50份、聚丙烯酸钠5~20份、乙二胺四乙酸二钠5~20份、水杨酸钠1~5份和对苯二甲酸二钠1~5份。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用于水处理的组合物,其特征在于,其包含以重量份计的下列组分:聚己内酰胺20~40份、聚环氧琥珀酸钠20~40份、聚丙烯酸钠8~15份、乙二胺四乙酸二钠8~15份、水杨酸钠2~4份和对苯二甲酸二钠2~4份。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用于水处理的组合物,其特征在于,其包含以重量份计的下列组分:聚己内酰胺30份、聚环氧琥珀酸钠30份、聚丙烯酸钠10份、乙二胺四乙酸二钠10份、水杨酸钠3份和对苯二甲酸二钠2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