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水体曝气修复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水体曝气修复设备包括:
一漂浮在水面上的浮体,所述浮体的中部设有一贯穿浮体的通孔;
一设置在浮体上的电机,所述电机的输出轴一端穿过浮体上的通孔往水底方向设置;
一位于水面下方的解层式曝气叶轮;
一位于解层式曝气叶轮下方的自吸式曝气叶轮;
所述解层式曝气叶轮和自吸式曝气叶轮通过一根空心轴与电机输出轴连接;
一设置在浮体上的控制系统,所述控制系统用于控制电机的转速,从而控制解层式曝气叶轮和自吸式曝气叶轮的转速;
一供电系统,所述供电系统负责给整个水体曝气修复设备提供动力。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水体曝气修复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浮体上设有一透明面罩。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水体曝气修复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电机为直流无刷电机。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水体曝气修复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解层式曝气叶轮安装在水面以下10-70cm处。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水体曝气修复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自吸式曝气叶轮安装在水面以下20-270cm处。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水体曝气修复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解层式曝气叶轮和自吸式曝气叶轮可在空心轴上上下移动。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水体曝气修复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供电系统为电源或太阳能供电装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