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免维护鱼缸净水系统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2854782阅读:1461来源:国知局
一种免维护鱼缸净水系统的制作方法与工艺

本实用新型涉及净水装置的技术领域,具体地讲,就是一种免维护鱼缸净水系统。



背景技术:

水族箱或小型鱼池都会配备鱼缸净水系统,以保证水质符合观赏和鱼类生存的要求。现有的鱼缸净水系统一般采用过滤棉,使用一段时间后,需要清洗或者更换过滤材料,清洗操作不仅麻烦而且浪费时间和精力,如果使用一次后就更换过滤材料,会造成资源的浪费。过滤并不能有效去除水中溶解态污染物,高效去除水中溶解态污染物是鱼缸净水系统获得优良水质的重要保证。减轻鱼缸过滤装置维护的物资成本、人力成本和有效去除水中溶解态污染物是鱼缸净水系统需要解决的问题。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克服现有鱼缸净水系统存在的不足,解决过滤棉需要人工清洗,更换过滤棉造成的资源浪费等维护问题,以及高效去除水中溶解态污染物的问题。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免维护鱼缸净水系统,由壳体、过滤器和生物活性炭滤层组成,其过滤器设置在生物活性炭滤层上方,所述的过滤器包括布水器、分流堰、滤网和收集槽,收集槽包括背板、前面板、底板、左侧板、右侧板、多个篦条组成的篦子,所述滤网与水平面夹角大于40°,活动设置在壳体上部,收集槽与滤网下部活动连接,所述篦子活动放置于收集槽中,与背板、前面板、左侧板、右侧板紧密接触,所述背板与垂直方向夹角为5°-30°,顺水流方向倾斜,所述底板与水平面夹角为5°-10°,向背板侧倾斜,底板最低处设置有排水孔。

所述的免维护鱼缸净水系统,其所述左侧板和/或右侧板设置有进气孔。

所述的免维护鱼缸净水系统,其所述的生物活性炭滤层以颗粒活性炭作为填料。

所述的免维护鱼缸净水系统,其所述滤网的材质采用光滑硬质材料。

所述的免维护鱼缸净水系统,其所述的收集槽的前面板上还设置有拉手。

采用上述方案后,使用时,水中的悬浮态污染物被拦截后,继续在水力冲刷作用和重力作用下向倾斜面底部移动,并进入到位于滤网末端的收集槽中,进一步干燥减小体积后,可以直接倾倒。自清洁与过滤同步进行,能够保持滤网表面清洁,该实用新型避免了传统过滤器定期清洗过滤材料和更换过滤材料导致的水资源浪费和滤料浪费,省去了清洗和更换滤料费时费力的问题。生物活性炭滤层采用颗粒活性炭为填料,生物活性炭具有吸附和生物降解的作用,吸附后的有机物会进一步在好氧菌和兼氧菌的作用下继续分解,达到填料自净化的效果。自净化能力能够保证生物活性炭滤层具有免维护的特征。

本实用新型,免维护鱼缸净水系统能够在工作过程中实现自清洁,完全避免了清洗过程中浪费时间和精力,通过生物活性炭滤层能够有效去除水中溶解态污染物,具有自净化能力。从而实现免维护的目的。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免维护鱼缸净水系统的主视图。

图2是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免维护鱼缸净水系统的俯视图。

图3是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免维护鱼缸净水系统的左视图。

图4是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收集槽的俯视图。

图5是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收集槽的左视图。

图6是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去除篦子后收集槽底部的俯视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为了使本技术领域的人员更好地理解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下面结合附图和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的详细说明。

实施例

如图1所示,本实用新型是免维护鱼缸净水系统,用于鱼缸水的净化,安装于鱼缸上部。它的结构包括壳体1、过滤器2和生物活性炭滤层3。

如图3所示,鱼缸底部的水通过水泵抬升至布水器21,布水器底板为不透水材料,分流堰22使水流分布均匀,提高流速,水流顺滤网23流下,在重力作用下对水中污物进行过滤,污物会被截留在滤网23表面,水流在流动过程中具有冲刷作用,被滤网23截留的污物会在水流的冲刷和倾斜角度产生的重力作用下进入到收集槽24中,从而实现滤网的自清洁作用。污物留在收集槽24中,如图4所示,篦子246由若干根篦条构成,具有干燥和促使污物汇聚成团的作用,篦条与收集槽背板241紧密接触,篦条顺水流方向设置,篦子246与水平面夹角大于45°,汇聚成团的污物会进一步向后部移动。如图6所示,排水孔248可以排除淋出液,如图5、图6所示,作为一种改进,在左侧板244或者右侧板245设置进气孔247,也可以同时在左侧板244和右侧板245上均设置进气孔247,这样设置后可以提供空气,促进干燥,定期倾倒收集槽中污物即可。作为进一步的改进,为了方便倾倒收集装置中的污物,增加拉手249。

经过过滤的水在重力作用下直接滴洒在生物活性炭滤层3上表面,由于采用颗粒活性炭为填料,存在大量空隙,水不会在填料中积累,滴滤过程中能够实现较充分的气、液、固三相之间的接触,生物活性炭的吸附作用、生物降解作用和自净化作用能够得到较好的发挥。

以上实施方式只为说明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构思及特点,其目的在于让熟悉此项技术的人了解本实用新型的内容并加以实施,并不能以此限制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凡根据本实用新型精神实质所做的等效变化或修饰均涵盖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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