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金属镁冶炼高温固体废弃物节能环保综合治理系统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5144340发布日期:2018-08-10 20:16阅读:467来源:国知局

本实用新型涉及金属镁冶炼固体废弃物处理技术领域,具体涉及一种金属镁冶炼高温固体废弃物处理系统。



背景技术:

我国在金属镁冶炼生产的过程中,根据镁矿资源和种类不同,镁的生产方法分为两大类,硅热还原法和氯化熔盐电解法。

硅热还原法炼镁是利用硅铁作还原剂,将镁从其化合物中还原出来而制得金属镁的一种生产方法。

硅热法是我国目前主要应用的方法。该工艺将煅烧后的白云石和硅铁按一定配比磨成细粉,压成团块,装在耐热合金罐内,在一定温度和压力条件下还原得到镁蒸气,冷凝结晶成固态粗镁,精炼后得到纯镁。硅热法的特点是投资少,建设周期短,且生产工艺简单,单位投资成本低,生产过程不产生有害气体,副产品的炉渣可用作生产肥料或水泥的原料。

但是在硅热法冶炼镁的过程中,产生大量的高温固体废弃物,造成热资源浪费、水资源浪费以及严重的环境污染,这与我国倡导的节约、环保、科学发展的主旨是背道而驰。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金属镁冶炼高温固体废弃物节能环保综合治理系统,以解决上述背景技术中提出的问题。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如下技术方案:一种金属镁冶炼高温固体废弃物节能环保综合治理系统,包括高温固体废弃物储存仓、星形给料机、窑炉、物料悬浮床、物料悬浮风机、换热器、除尘器、引风机、烟囱,所述高温固体废弃物储存仓底部与窑炉上端连接,所述高温固体废弃物储存仓底部与窑炉上端连接处固定设置星形给料机,所述物料悬浮床连接在窑炉下部,所述物料悬浮风机连接在物料悬浮床下部,所述换热器设置在窑炉右上端通风管道内,所述除尘器与换热器右端连接,所述引风机入口端通过管道连接除尘器,所述引风机出口端连接烟囱底部。

优选的,所述高温固体废弃物储存仓左侧上部设置进料口。

优选的,所述星形给料机连接电机的输出端。

优选的,所述物料悬浮风机和物料悬浮床之间设置有开关阀。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如下:

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金属镁冶炼高温固体废弃物节能环保综合治理系统,金属镁冶炼高温固体废弃物经过星形给料机进入窑炉,经过物料悬浮风机送常温空气将其悬浮于物料悬浮床上,在窑炉内经过换热冷却,将热量传递给空气后经过悬浮床排渣口排放;加热后的热空气进入换热器,热空气经过换热器将热量传递给换热器进行利用,以达到热资源回收;传递热量后的空气温度降低,再经过除尘器除尘进行超标治理,以达到满足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降低大气污染;空气净化达到国家对于粉尘治理的要求后由引风机送入烟囱排放。

附图说明

图1为一种金属镁冶炼高温固体废弃物节能环保综合治理系统结构示意图。

图中:1、高温固体废弃物储存仓;2、星形给料机;3、窑炉;4、物料悬浮床;5、物料悬浮风机;6、换热器;7、除尘器;8、引风机;9、烟囱。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请参阅图1,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技术方案:一种金属镁冶炼高温固体废弃物节能环保综合治理系统,包括高温固体废弃物储存仓1、星形给料机2、窑炉3、物料悬浮床4、物料悬浮风机5、换热器6、除尘器7、引风机8、烟囱9,所述高温固体废弃物储存仓1底部与窑炉3上端连接,所述高温固体废弃物储存仓1底部与窑炉3上端连接处固定设置星形给料机2,所述物料悬浮床4连接在窑炉3下部,所述物料悬浮风机5连接在物料悬浮床4下部,所述换热器6设置在窑炉3右上端通风管道内,所述除尘器7与换热器6右端连接,所述引风机8入口端通过管道连接除尘器7,所述引风机8出口端连接烟囱9底部。所述高温固体废弃物储存仓1左侧上部设置进料口。所述星形给料机2连接电机的输出端。所述物料悬浮风机5和物料悬浮床4之间设置有开关阀。

实施例:一种金属镁冶炼高温固体废弃物节能环保综合治理系统,金属镁冶炼高温固体废弃物从高温固体废弃物储存仓1经过星形给料机2进入窑炉3,经过物料悬浮风机5送常温空气将金属镁冶炼高温固体废弃物悬浮于物料悬浮床4上,在窑炉3内经过换热冷却,将热量传递给空气后经过悬浮床排渣口排放;加热后的热空气进入换热器6,热空气经过换热器6将热量传递给换热器6内介质进行利用,以达到热资源回收,传递热量后的空气温度降低,再经过除尘器7除尘进行超标治理,以达到满足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降低大气污染;空气净化达到国家对于粉尘治理的要求后由引风机8送入烟囱9排放。

尽管已经示出和描述了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而言,可以理解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的原理和精神的情况下可以对这些实施例进行多种变化、修改、替换和变型,本实用新型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及其等同物限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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