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市政排水系统的油脂分解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5450522发布日期:2018-09-14 23:56阅读:158来源:国知局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分解装置,特别涉及一种市政排水系统的油脂分解装置,属于市政排水净化技术领域。



背景技术:

现有技术中,传统的油脂分解装置大多不能有效的分解污水中的油脂,且无法方便将分解装置与排水管连接,所以本实用新型提出一种市政排水系统的油脂分解装置。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市政排水系统的油脂分解装置,本市政排水系统的油脂分解装置通过装置内有设置离子发生器,经曝气泵及微孔曝气管将离子活性氧通入隔油器内,离子活性氧能将油脂的分子键打破,使油脂发生裂变,形成酒石酸等亲水性降解物,且在进水口一侧设置有连接管,能够方便本装置与第一排水管连接。

为了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实用新型提供了如下的技术方案:

本实用新型一种市政排水系统的油脂分解装置,包括外壳,所述外壳上方一侧设置有进水口,所述进水口内部设置有过滤网,所述过滤网下方设置有若干挡块,所述过滤网一侧连接有把手,所述进水口一侧设置有连接管,所述连接管内部设置有若干夹板,所述夹板一侧设置有螺纹柱,所述螺纹柱一端设置有旋柄,所述夹板之间设置有第一排水管,所述外壳内部一侧设置有分解槽,所述分解槽上方一侧通过微孔曝气管连接有离子发生器,所述离子发生器下方设置有曝气泵,所述分解槽内部一侧设置有电机,所述电机一端连接有搅拌轴,所述分解槽下方一侧连接有第二排水管,所述第二排水管一侧设置有泵机。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一种优选技术方案,所述螺纹柱上设置有螺帽。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一种优选技术方案,所述电机与搅拌轴传动连接。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一种优选技术方案,所述搅拌轴一端连接有搅拌桨。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一种优选技术方案,所述排水管一端连接有出水口。

本实用新型所达到的有益效果是:本市政排水系统的油脂分解装置通过装置内有设置离子发生器,经曝气泵及微孔曝气管将离子活性氧通入隔油器内,离子活性氧能将油脂的分子键打破,使油脂发生裂变,形成酒石酸等亲水性降解物,且在进水口一侧设置有连接管,能够方便本装置与第一排水管连接。

附图说明

附图用来提供对本实用新型的进一步理解,并且构成说明书的一部分,与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一起用于解释本实用新型,并不构成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制。在附图中:

图1是本实用新型的内部结构示意图;

图2是本实用新型连接管的结构示意图。

图中:1、外壳;2、进水口;3、过滤网;4、挡块;5、把手;6、连接管;7、夹板;8、螺纹柱;9、旋柄;10、螺帽;11、第一排水管;12、分解槽;13、电机;14、搅拌轴;15、搅拌桨;16、微孔曝气管;17、离子发生器;18、泵机;19、第二排水管;20、出水口;21、曝气泵。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实施例:如图1-2所示,本实用新型一种市政排水系统的油脂分解装置,包括外壳1,外壳1上方一侧设置有进水口2,进水口2内部设置有过滤网3,用于过滤中的杂质,过滤网3下方设置有若干挡块4,过滤网3一侧连接有把手5,进水口2一侧设置有连接管6,用于连接第一排水管11和本油脂分解装置,连接管6内部设置有若干夹板7,用于固定第一排水管11,夹板7一侧设置有螺纹柱8,螺纹柱8一端设置有旋柄9,夹板7之间设置有第一排水管11,外壳1内部一侧设置有分解槽12,分解槽12上方一侧通过微孔曝气管16连接有离子发生器17,离子发生器17下方设置有曝气泵21,分解槽12 内部一侧设置有电机13,电机13一端连接有搅拌轴14,分解槽12下方一侧连接有第二排水管19,第二排水管19一侧设置有泵机18。

螺纹柱8上设置有螺帽10,电机13与搅拌轴14传动连接,搅拌轴14一端连接有搅拌桨15,第二排水管19一端连接有出水口20。

具体的,本实用新型使用时,将第一排水管11通过连接管6和进水口2 连接,在通过旋转旋柄9,通过螺纹柱8推动夹板7固定第一排水管11,污水通过进水口2进入分解槽12,通过过滤网3能够过滤掉污水中的杂质,通过装置内的离子发生器17产出离子活性氧,离子活性氧经曝气泵21及微孔曝气管16注入到分解槽12内,离子活性氧能将油脂的分子键打破,使油脂发生裂变,形成酒石酸等亲水性降解物,在通过泵机18的作用,分解后的污水通过第二排水管19从出水口20排出。

尽管已经示出和描述了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而言,可以理解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的原理和精神的情况下可以对这些实施例进行多种变化、修改、替换和变型,本实用新型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及其等同物限定。

当前第1页1 2 3 
网友询问留言 已有0条留言
  • 还没有人留言评论。精彩留言会获得点赞!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