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市政工程用排水管道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1174806阅读:694来源:国知局
一种市政工程用排水管道装置的制造方法

本实用新型是一种市政工程用排水管道装置,属于市政工程技术领域。



背景技术:

市政工程技术是本专业培养具有给水、排水方面和供热及采暖方面,污水处理方面的施工、维护、设备安装和一般水暖工程的设计能力。

现有技术公开了申请号为:201520675844.6的一种市政工程用排水管道装置,包括管道装置本体,所述管道装置本体的内部设有排水管,所述排水管的外侧设有防水层,所述防水层的外侧设有隔板,所述隔板的内侧设有排线管,所述排线管的外侧设有防漏电层,所述排线管的外侧面活动连接有封盖板,所述封盖板的外侧设有绝缘防火层,所述绝缘防火层的外侧设有减震抗压层,所述管道装置本体的一端外侧面设有固定脚架。该市政工程用排水管道装置,能够实现管道的多功能用途的目的,避免重复施工造成的人力和财力的巨大浪费的问题,使地下管网能够统一规划管理,防漏水、防漏电、防火、防盗和防震,且结构简单,设计合理,成本低和易于推广使用。但是,其装置虽然使管道多功能化,却也对于管道出现故障时的检测造成不便。



技术实现要素:

针对现有技术存在的不足,本实用新型目的是提供一种市政工程用排水管道装置,其结构包括排水管道、接电管道、防火层、减震层、探伤装置,所述排水管道与接电管道连接,所述接电管道与防火层连接,所述防火层与减震层固定连接,所述探伤装置通过减震层与排水管道连接,所述排水管道包括隔水层,所述排水管道固定设有隔水层,所述接电管道包括防漏电层,所述接电管道通过防漏电层与隔水层连接,所述探伤装置包括探伤头、固定环、传输环、传输接头、接头护管、接收插杆、接收接头、受力环、传输线,所述探伤头与固定环固定连接,所述固定环与传输环固定连接,所述传输接头设于传输环上,所述传输接头与接头护管固定连接,所述接头护管通过传输线与接收接头连接,所述接收插杆与接收接头固定连接,所述受力环设于接收接头上。

进一步的,所述接头护管包括传输护线套。

进一步的,所述传输护线套与接头护管固定连接。

进一步的,所述接收接头包括接收护线套。

进一步的,所述接收护线套与传输护线套固定连接。

本实用新型的一种市政工程用排水管道装置,通过设有探伤装置、探伤头、接收接头,使装置本身具备有超声探伤头,便于故障时或维护时对于管道的探伤检测,解决了多功能使用的探伤需要破坏管道的问题。

附图说明

通过阅读参照以下附图对非限制性实施例所作的详细描述,本实用新型的其它特征、目的和优点将会变得更明显:

图1为本实用新型一种市政工程用排水管道装置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一种市政工程用排水管道装置探伤装置的结构示意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一种市政工程用排水管道装置的系统示意图;

图中:排水管道-1、接电管道-2、防火层-3、减震层-4、探伤装置-5、隔水层-10、防漏电层-20、探伤头-50、固定环-51、传输环-52、传输接头-53、接头护管-54、接收插杆-55、接收接头-56、受力环-57、传输线-58、传输护线套-540、接收护线套-560。

具体实施方式

为使本实用新型实现的技术手段、创作特征、达成目的与功效易于明白了解,下面结合具体实施方式,进一步阐述本实用新型。

请参阅图1-3,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市政工程用排水管道装置,其结构包括排水管道1、接电管道2、防火层3、减震层4、探伤装置5,所述排水管道1与接电管道2连接,所述接电管道2与防火层3连接,所述防火层3与减震层4固定连接,所述探伤装置5通过减震层4与排水管道1连接,所述排水管道1包括隔水层10,所述排水管道1固定设有隔水层10,所述接电管道2包括防漏电层20,所述接电管道2通过防漏电层20与隔水层10连接,所述探伤装置5包括探伤头50、固定环51、传输环52、传输接头53、接头护管54、接收插杆55、接收接头56、受力环57、传输线58,所述探伤头50与固定环51固定连接,所述固定环51与传输环52固定连接,所述传输接头53设于传输环52上,所述传输接头53与接头护管54固定连接,所述接头护管54通过传输线58与接收接头56连接,所述接收插杆55与接收接头56固定连接,所述受力环57设于接收接头56上,所述接头护管54包括传输护线套540,所述传输护线套540与接头护管54固定连接,所述接收接头56包括接收护线套560,所述接收护线套560与传输护线套540固定连接。

请参阅图3,在进行使用时,通过设有探伤装置5、探伤头50、接收接头56,使装置本身具备有超声探伤头,便于故障时或维护时对于管道的探伤检测,解决了多功能使用的探伤需要破坏管道的问题。

以上显示和描述了本实用新型的基本原理和主要特征和本实用新型的优点,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显然本实用新型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实施例的细节,而且在不背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况下,能够以其他的具体形式实现本实用新型。因此,无论从哪一点来看,均应将实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实用新型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说明限定,因此旨在将落在权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义和范围内的所有变化囊括在本实用新型内。不应将权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图标记视为限制所涉及的权利要求。

此外,应当理解,虽然本说明书按照实施方式加以描述,但并非每个实施方式仅包含一个独立的技术方案,说明书的这种叙述方式仅仅是为清楚起见,本领域技术人员应当将说明书作为一个整体,各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也可以经适当组合,形成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理解的其他实施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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