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药品检测用废水处理设备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5126371发布日期:2018-08-08 08:46阅读:161来源:国知局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废水处理装置,特别涉及一种药品检测用废水处理设备。



背景技术:

由于医院污水中含有大量的病原微生物和有毒物质,所以国家制定了《医院污水排放标准》,要求诊所和医院的污水必须经一级消毒处理后才能排至市政管网,特别是一些药品检验时所产生的废水,其中细菌等有害物质较多,需要经过高效的灭菌才能达到排放要求。

目前使用的污水处理设备,占地面积,不具有高效杀菌的功能,难以有效的对药品检验产生的废水进行杀毒处理,而且维护成本较高。为此,我们提出一种药品检测用废水处理设备。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主要目的在于提供一种药品检测用废水处理设备,可以有效解决背景技术中的问题。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采取的技术方案为:

一种药品检测用废水处理设备,包括机壳、进液口、导液仓、杀菌仓和臭氧除菌仓,所述进液口位于机壳顶端,所述导液仓和杀菌仓均位于机壳内,所述导液仓位于杀菌仓正上方,且导液仓与杀菌仓之间相互连通,所述臭氧除菌仓位于机壳一侧,且臭氧除菌仓与机壳内部相互连通,所述杀菌仓内部设有紫外线杀菌灯,所述机壳内部底端镶嵌有电加热器,所述臭氧除菌仓顶端焊接有臭氧机,所述臭氧除菌仓内部设有供氧管道。

进一步地,所述进液口内卡扣连接有过滤网。

进一步地,所述臭氧除菌仓一侧焊接连通有过滤排放口,所述过滤排放口内设有砂石过滤层、磁性过滤网层和活性炭过滤层。

进一步地,所述机壳一侧表面焊接有私服电机,所述机壳内部设有搅拌棒,且搅拌棒卡扣连接私服电机驱动轴。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具有如下有益效果:

1、该种药品检测用废水处理设备通过设置的杀菌仓和内紫外线杀菌灯,便利于对废液进行初步杀菌,紫外线杀菌灯产生的紫外线能有效的杀除废液中的大量细菌。

1、该种药品检测用废水处理设备通过设置的电加热器,便利于通过加热可对废液进行高温灭菌处理,同时通过设置的伺服电机和搅拌棒,便利于使废液加热的更加均匀快速。

1、该种药品检测用废水处理设备通过设置的臭氧除菌仓和臭氧机,便利于通过臭氧机产生臭氧对废液进行消毒杀菌。

1、该种药品检测用废水处理设备通过设置的过滤排放口内的砂石过滤层、磁性过滤网层和活性炭过滤层细致过滤后排出,使废液达到排放标准。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药品检测用废水处理设备的整体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药品检测用废水处理设备的过滤排放口结构示意图。

图中:1、机壳;2、进液口;3、导液仓;4、杀菌仓;5、紫外线杀菌灯;6、搅拌棒;7、私服电机;8、电加热器;9、臭氧除菌仓;10、臭氧机;11、过滤排放口;12、供氧管道;13、过滤网;14、砂石过滤层;15、磁性过滤网层;16、活性炭过滤层。

具体实施方式

为使本实用新型实现的技术手段、创作特征、达成目的与功效易于明白了解,下面结合具体实施方式,进一步阐述本实用新型。

如图1-2所示,一种药品检测用废水处理设备,包括机壳1、进液口2、导液仓3、杀菌仓4和臭氧除菌仓9,所述进液口2位于机壳1顶端,所述导液仓3和杀菌仓4均位于机壳1内,所述导液仓3位于杀菌仓4正上方,且导液仓3与杀菌仓4之间相互连通,所述臭氧除菌仓9位于机壳1一侧,且臭氧除菌仓9与机壳1内部相互连通,所述杀菌仓4内部设有紫外线杀菌灯5,所述机壳1内部底端镶嵌有电加热器8,所述臭氧除菌仓9顶端焊接有臭氧机10,所述臭氧除菌仓9内部设有供氧管道12。

其中,所述进液口2内卡扣连接有过滤网13。

其中,所述臭氧除菌仓9一侧焊接连通有过滤排放口11,所述过滤排放口11内设有砂石过滤层14、磁性过滤网层15和活性炭过滤层16。

其中,所述机壳1一侧表面焊接有私服电机7,所述机壳1内部设有搅拌棒6,且搅拌棒6卡扣连接私服电机7驱动轴。

需要说明的是,本实用新型为一种药品检测用废水处理设备,工作时,将药品检测产生的废液由进液口2灌入机壳1内,通过进液口2内的过滤网对废液进行初步的过滤,可将废液内较大的杂物过滤出来,避免对后续净化处理造成影响,废液进入机壳1后,通过导液仓3倒入杀菌仓4内。通过杀菌仓4内的紫外线杀菌灯5进行初步杀菌,紫外线能有效的杀除废液中的大量细菌,经过杀菌后的废液经过机壳1内部的电加热器8进行加热,同时伺服电机7带动搅拌棒6进行搅拌,能使废液均匀快速的加热,通过加热可对废液进行高温灭菌处理,经过灭菌后的废水进入臭氧除菌仓9内,通过臭氧机10产生的臭氧对废液进行臭氧除菌作业,最后废液通过过滤排放口11内的砂石过滤层14、磁性过滤网层15和活性炭过滤层16细致过滤后排出,使废液达到排放标准。

以上显示和描述了本实用新型的基本原理和主要特征和本实用新型的优点。本行业的技术人员应该了解,本实用新型不受上述实施例的限制,上述实施例和说明书中描述的只是说明本实用新型的原理,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精神和范围的前提下,本实用新型还会有各种变化和改进,这些变化和改进都落入要求保护的本实用新型范围内。本实用新型要求保护范围由所附的权利要求书及其等效物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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