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钙镁泥的脱除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6904589发布日期:2019-02-19 18:16阅读:505来源:国知局
一种钙镁泥的脱除装置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一种钙镁泥的脱除装置,涉及盐硝联产、硝盐联产、真空制盐、真空制硝行业以及产生固废钙镁泥的领域,也涉及燃煤锅炉烟气脱硫领域。



背景技术:

现在钙镁泥脱除装置常规是采用直径2米以上的转鼓和水环真空泵组合,此脱除装置是将钙镁泥浆液用离心式化工泵输送至转鼓槽,用水环真空泵抽吸真空,使转鼓通过滤布吸附钙镁泥,当钙镁泥中钙镁比例偏小时,镁泥含量大,导致钙镁泥粘度大,吸附在转鼓滤布上,使转鼓真空太高,钙镁泥无法剔除,钙镁泥脱除效率低,生产无法进行。



技术实现要素:

为解决上述问题,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新型钙镁泥的脱除装置,主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钙镁比例小,钙镁泥粘度大难以脱除问题,也解决钙镁泥含水高难以运输难题,适用于各种比例的钙镁泥脱除。

本实用新型所采用的技术方案是:一种钙镁泥的脱除装置,包括第一螺杆泵、第一厢式压滤机、绞龙装置、洗涤装置、第二螺杆泵,第二厢式压滤机、无轴螺旋粉碎输送装置,所述螺杆泵的出料口通过管道和阀门与第一厢式压滤机连通,所述第一厢式压滤机的下方设有绞龙装置,所述绞龙装置底部连接有洗涤装置,所述绞龙装置通过管道和阀门与第二螺杆泵的入料口连通,所述第二螺杆泵的出料口通过管道和阀门连通第二厢式压滤机,所述第二厢式压滤机的下方设有无轴螺旋粉碎输送装置。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进一步优选,所述厢式压滤机包括厢式压滤机本体和设于厢式压滤机本体底部的出料漏斗,所述绞龙装置接收厢式压滤机的出料漏斗落下的滤饼。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进一步优选,所述绞龙装置包括偏心搅拌装置和U型搅拌槽,所述U型搅拌槽的侧壁上设有出料口,所述出料口上设有法兰接口。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进一步优选,所述洗涤装置包括给水主管道和多个平行设置在给水主管道上的支管,所述支管穿过所述U型搅拌槽的底部并伸入到U型搅拌槽内部,所述支管与U型搅拌槽的接触面进行密封处理。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所述一种钙镁泥的脱除装置中厢式压滤机的创新应用彻底解决钙镁泥脱除中,钙镁比例小,使粘度大无法脱除,含水高无法运输问题。并形成环保固废钙镁泥资源化利用,彻底解决固废处理的费用和显著降低运行成本,适用于各种比例的钙镁泥脱除,应用广泛。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的装置示意图;

图2是本实用新型的工艺示意图;

1-第一螺杆泵,2-第一厢式压滤机,3-绞龙装置,4-洗涤装置,5-第二螺杆泵,6-第二厢式压滤机,7-无轴螺旋粉碎输送装置。

具体实施方式

以下结合说明书附图和具体优选的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描述,但并不因此而限制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

如图1所示,本实施例的一种钙镁泥的脱除装置,包括第一螺杆泵1、第一厢式压滤机2、绞龙装置3、洗涤装置4、第二螺杆泵5,第二厢式压滤机6、无轴螺旋粉碎输送装置7,所述第一螺杆泵1的出料口通过管道和阀门与第一厢式压滤机2连通,所述第一厢式压滤机2的下方设有绞龙装置3,所述绞龙装置3底部连接有洗涤装置4,所述绞龙装置4通过管道和阀门与第二螺杆泵5的入料口连通,所述第二螺杆泵5的出料口通过管道和阀门与第二厢式压滤机6的入料口连通,所述第二厢式压滤机6的下方设有无轴螺旋粉碎输送装置7。

优选的,厢式压滤机包括厢式压滤机本体和设于厢式压滤机本体底部的出料漏斗(本实施例中的厢式压滤机为现有公知技术),厢式压滤机为一个完整设备,完全实现全自动化运行,所述绞龙装置3接收厢式压滤机的出料漏斗落下的滤饼,其他实施例中,第一厢式压滤机1和绞龙装置3之间、第二厢式压滤机6与无轴螺旋粉碎输送装置7之间还可以通过软管进行连接,软管的使用大大提高了装备的环境适应性。

优选的,绞龙装置3包括偏心搅拌装置和U型搅拌槽,所述U型搅拌槽的侧壁上设有出料口,所述出料口上设有法兰接口。

优选的,洗涤装置4包括给水主管道和多个平行设置在给水主管道上的支管,所述支管穿过所述U型搅拌槽的底部并伸入到U型搅拌槽内部,所述支管与U型搅拌槽的接触面进行密封处理。

结合图1和2所示,本实施例中,通过第一螺杆泵1将含有钙镁泥的浆液输送到第一厢式压滤机2,第一厢式压滤机2自动进料、压板压榨,自动松板卸料落入绞龙装置3中,通过洗涤装置4向绞龙装置3给水,启动绞龙装置3中的高效打散钙镁泥的偏心搅拌装置,粉碎钙镁泥滤饼,在绞龙装置3的U型搅拌槽中再次变成钙镁泥浆液,再通过第二螺杆泵5将用水洗涤过的钙镁泥浆液输送到第二厢式压滤机6中,第二厢式压滤机6自动进料、压板压榨,自动松板卸料,将成型滤饼落入无轴螺旋粉碎输送装置7中进行粉碎,滤饼粉碎后输送到收集装置中,送入燃煤锅炉堆煤炭场地,与煤炭掺烧,用于燃煤锅炉,作烟气处理脱硫剂使用。

如上所述,尽管参照特定的优选实施例已经表示和表述了本实用新型,但其不得解释为对本实用新型自身的限制,在不脱离所附权利要求定义的本实用新型的精神和范围前提下,可对其在装置形式上和细节上作出各种组合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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