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药物生产净水设备,其特征在于,包括依次连通的预处理装置、反渗透处理装置、后处理装置;
所述预处理装置包括依次连通的第一增压泵、多介质过滤器、活性炭过滤器;
所述反渗透处理装置包括依次连通的软水器、精密过滤器、一级反渗透器、中间水箱、二级反渗透器、混合离子交换器、净水水箱,其中所述软水器与所述活性炭过滤器连通;
所述后处理装置包括依次连通的臭氧发生器、紫外杀菌器、微孔过滤器、出水管道,其中所述臭氧发生器与所述净水水箱连通;还包括与所述出水管道连通的储水箱,连通所述储水箱和所述中间水箱的循环管道,以及设于所述循环管道上的循环水泵。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药物生产净水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后处理装置还包括设于所述出水管道出口端的出水阀,以及设于所述出水管道和所述储水箱之间的连通阀。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药物生产净水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连通阀一端连通设于所述出水管道的进口端或中部,另一端连通设于所述储水箱的顶部。
4.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药物生产净水设备,其特征在于,还包括设于所述循环管道上的调节水阀,且所述循环管道一端连通设于所述储水箱的底部、另一端连通设于所述中间水箱的顶部。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药物生产净水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调节水阀设于所述循环水泵和所述储水箱之间,或者设于所述循环水泵和所述中间水箱之间。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药物生产净水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反渗透处理装置还包括连通所述软水器与所述活性炭过滤器的第二增压泵,以及连通所述中间水箱和所述二级反渗透器的第三增压泵。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药物生产净水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后处理装置还包括连通所述净水水箱和所述臭氧发生器的微生物膜过滤装置,以及连通所述微孔过滤器和所述出水管道的巴氏杀菌器。
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药物生产净水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后处理装置还包括连通所述净水水箱和所述微生物膜过滤装置的第四增压泵。
9.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药物生产净水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后处理装置还包括设于所述储水箱顶部或下部的排水管。
10.根据权利要求9所述的药物生产净水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后处理装置还包括设于所述排水管上或/和所述出水管道上的抽水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