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污水生物净化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25121902发布日期:2021-05-19 02:47阅读:116来源:国知局
工业污水生物净化装置的制作方法

1.本实用新型涉及环境工程领域,具体是指一种工业污水生物净化装置。


背景技术:

2.生物技术对于污水的处理拥有较好的效果,尤其是污水的厌氧生物处理工艺可大量降低能耗,同时还减少污泥产量;但是现有的污水处理过程中,只是简单的将厌氧菌放置在反应池或反应罐内,厌氧菌会因重力作用沉淀在污水下部,从而降低污水处理效率,此外厌氧菌因自身结构较为脆弱,不适合使用传统的搅拌杆对污水进行均匀搅拌,因此研发一种可有效保护厌氧菌,同时还可以将污水均匀搅拌的工业污水生物净化装置是具有重要现实意义的。


技术实现要素:

3.为解决上述技术难题,本实用新型公开了一种工业污水生物净化装置,包括装置壳体、水泵、厌氧菌储存罐、第一气泵、气瓶、第二气泵和过滤罐,所述装置壳体的上部设有进水口、人孔和排气口,所述装置壳体的下部设有排水口,所述装置壳体的内部通过螺栓连接有导气管,所述导气管沿竖直方向设置,所述导气管的外壁通过焊接方式连接有导气喷嘴,所述导气喷嘴相较于水平面向上倾斜 45度,所述导气喷嘴与所述导气管连通;
4.所述厌氧菌储存罐、所述水泵和所述装置壳体通过管道依次连通,所述过滤罐、所述第二气泵和所述排气口通过管道依次连通,所述气瓶、所述第一气泵和所述导气管连通。
5.进一步地,所述过滤罐内部设有活性炭。
6.进一步地,所述气瓶内设有氮气。
7.进一步地,所述进水口包括密封阀门一,所述排水口包括密封阀门四。
8.进一步地,所述第一气泵和所述导气管之间的管道设有密封阀门二。
9.进一步地,所述装置壳体的外壁通过螺栓连接有耳座。
10.进一步地,所述装置壳体呈圆柱形。
11.采用上述技术方案,本实用新型具有以下优点:
12.(1)可有效保护厌氧菌,本实用新型设置的导气管和喷嘴斜向上喷射气流,进而带动水流实现均匀搅拌污水的效果;
13.(2)可为厌氧菌提供良好的生活环境,本实用新型设置的气瓶可注入氮气或是惰性气体,从而及时吹走装置壳体内的氧气,为厌氧菌营造良好的生活环境。
附图说明
14.图1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结构示意图;
15.图2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导气管和导气喷嘴立体图;
16.如图所示:
[0017]1‑
过滤罐,2

泄压阀门,3

人孔,4

密封阀门一,5

水泵,6

厌氧菌储存罐, 7

装置
壳体,8

导气喷嘴,9

导气管,10

密封阀门二,11

气瓶,12

第一气泵, 13

密封阀门四,14

耳座,15

第二气泵。
具体实施方式
[0018]
为了更好地解释本实用新型,下面将结合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阐述,需要声明的是,以下内容仅是为了更好地说明本实用新型,并非是限制本实用新型权利要求书的保护范围;
[0019]
如图1~2所示,一种工业污水生物净化装置,包括装置壳体7、水泵5、厌氧菌储存罐6、第一气泵12、气瓶11、第二气泵15和过滤罐1,装置壳体7的上部设有进水口、人孔3和排气口,人孔3远离装置壳体7的一端通过铰链连接有人孔3盖,人孔3盖远离装置壳体7的一面连接有泄压阀门2,装置壳体7的下部设有排水口,装置壳体7的内部通过螺栓连接有导气管9,导气管9沿竖直方向设置,导气管9的外壁通过焊接方式连接有导气喷嘴8,导气喷嘴8相较于水平面向上倾斜45度,导气喷嘴8与导气管9连通;
[0020]
厌氧菌储存罐6、水泵5和装置壳体7通过管道依次连通,过滤罐1、第二气泵15和排气口通过管道依次连通,气瓶11、第一气泵5和导气管9连通。
[0021]
过滤罐1内部设有活性炭。
[0022]
气瓶11内设有氮气或是惰性气体。
[0023]
进水口包括密封阀门一4,排水口包括密封阀门四13。
[0024]
第一气泵12和导气管9之间的管道设有密封阀门二10。
[0025]
装置壳体7的外壁通过螺栓连接有耳座14。
[0026]
装置壳体7呈圆柱形。
[0027]
在使用本实用新型时,需要将密封阀门一4和密封阀门四13与污水处理系统相对应的管道连通,水泵5选择低扬程小流量类型水泵5、第一气泵12和第二气泵15均选用小功率气泵,同时为水泵5、第一气泵12和第二气泵15导通电源;
[0028]
接着向装置壳体7导入污水,导入污水完毕后,打开第一气泵12和第二气泵15将气瓶11内的氮气导入装置壳体7内,从而将氧气等其他气体导入过滤罐 1内并随之排出;
[0029]
随后暂时关闭第一气泵12和第二气泵15,通过水泵5将厌氧菌储存罐6内的厌氧菌液体输送至装置壳体7的内部;
[0030]
最后在等待反应一段时间后,打开第一气泵12和第二气泵15导入氮气,一方面氮气将会沿着导气喷嘴8向上喷射气体进而带动污水搅动,另一方面氮气将会带走厌氧菌在污水处理中产生的其他气体。
[0031]
以上即为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内容,在未对本实用新型做出任何创造性的改进的前提下,皆属于本实用新型权利要求书保护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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