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动式气压喷漆设备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2620592阅读:526来源:国知局
移动式气压喷漆设备的制作方法与工艺

本发明涉及喷漆设备技术领域,具体地说是移动式气压喷漆设备。



背景技术:

油漆是一种能牢固覆盖在物体表面,起保护、装饰、标志和其他特殊用途的化学混合物涂料,油漆属于有机化工高分子材料,所形成的的涂膜属于高分子化合物类型,现代化的涂料正逐步成为一类多功能性的工程材料,是化工产业工业中一个重要行业,随着油漆的使用范围扩大,对喷漆设备的要求越来越高,由于技术水平的限制,社会上现有的喷漆设备存有明显的缺点,比如设备移动灵活性较差,喷漆不均匀等问题,增加了喷漆的工作难度,降低了工作效率,使用的效率和灵活性差,导致喷漆成本高,不利于行业的长期发展。



技术实现要素:

针对上述现有技术存在的不足,本发明的目的是提供一种操作简便,使用灵活,工作效率高的移动式气压喷漆设备。

为了实现上述目的,本发明所采用的技术方案是:

移动式气压喷漆设备,包括承重底座、延伸支架、移动把手、油漆储存箱、启动按钮、油漆导入口、小型气压筒、喷漆控制箱、控压手柄、油漆传输管、滚轮安装架、行驶滚轮、内置存漆箱、活动单开门、油漆导出助力筒和动力提供箱;所述承重底座左侧设置有延伸支架,延伸支架上侧设置 有移动把手;所述承重底座上侧设置有油漆储存箱,油漆储存箱前侧设置有启动按钮,启动按钮右侧设置有油漆导入口;所述油漆储存箱左侧设置有小型气压筒;所述油漆储存箱右侧设置有喷漆控制箱,喷漆控制箱上侧设置有控压手柄,喷漆控制箱通过油漆传输管与油漆储存箱连接;所述承重底座下侧设置有滚轮安装架,滚轮安装架下侧设置有行驶滚轮;所述油漆储存箱内部设置有内置存漆箱,内置存漆箱上侧设置有活动单开门;所述内置存漆箱左侧设置有油漆导出助力筒,油漆导出助力筒下侧设置有动力提供箱。

进一步,所述移动把手上侧设置有防滑纹;

进一步,所述延伸支架通过可拆卸钢板与承重底座连接;

进一步,所述小型气压筒通过连接粘连板与油漆储存箱连接。

采用上述技术方案后,本发明和现有技术相比所具有的优点是:

本发明所述的移动式气压喷漆设备,在满足基本的喷漆工作的情况下,拥有了更好的使用灵活性,使用者可以随意移动喷漆设备,该新型喷漆设备还设有小型气压筒,利用平衡气压对油漆进行喷涂,使得油漆喷涂更加均匀,克服了传统的喷漆设备的缺点,提高了自动化的程度,有效的降低了喷漆的工作难度;整体设计结构简单新颖,实用性强,易于推广使用。

附图说明

下面结合附图和实施例对本发明进一步说明:

图1为本发明的整体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发明的油漆储存箱内部结构示意图。

附图标记中:1-承重底座;2-延伸支架;3-移动把手;4-油漆储存箱; 5-启动按钮;6-油漆导入口;7-小型气压筒;8-喷漆控制箱;9-控压手柄;10-油漆传输管;11-滚轮安装架;12-行驶滚轮;13-内置存漆箱;14-活动单开门;15-油漆导出助力筒;16-动力提供箱。

具体实施方式

以下所述仅为本发明的较佳实施例,并不因此而限定本发明的保护范围。

实施例,见图1和图2所示。

移动式气压喷漆设备,包括承重底座1、延伸支架2、移动把手3、油漆储存箱4、启动按钮5、油漆导入口6、小型气压筒7、喷漆控制箱8、控压手柄9、油漆传输管10、滚轮安装架11、行驶滚轮12、内置存漆箱13、活动单开门14、油漆导出助力筒15和动力提供箱16;所述承重底座1左侧设置有延伸支架2,延伸支架2上侧设置有移动把手3;所述承重底座1上侧设置有油漆储存箱4,油漆储存箱4前侧设置有启动按钮5,启动按钮5右侧设置有油漆导入口6;所述油漆储存箱4左侧设置有小型气压筒7;所述油漆储存箱4右侧设置有喷漆控制箱8,喷漆控制箱8上侧设置有控压手柄9,喷漆控制箱8通过油漆传输管10与油漆储存箱4连接;所述承重底座1下侧设置有滚轮安装架11,滚轮安装架11下侧设置有行驶滚轮12;所述油漆储存箱4内部设置有内置存漆箱13,内置存漆箱13上侧设置有活动单开门14;所述内置存漆箱13左侧设置有油漆导出助力筒15,油漆导出助力筒15下侧设置有动力提供箱16。

进一步,所述移动把手3上侧设置有防滑纹;进一步,所述延伸支架2通过可拆卸钢板与承重底座1连接;进一步,所述小型气压7筒通过连接粘 连板与油漆储存箱4连接。

本发明在使用时,工作人员首先利用移动把手3推动行驶滚轮12转动,将设备转移动合适的工作位置,通过油漆导入口6将油漆导入油漆储存箱4内部设有的内置存漆箱13,通过启动按钮5开启油漆导出助力筒15,通过小型气压筒7提供喷漆气压,通过控压手柄9调节气压数,通过喷漆控制箱8进行接管喷漆,通过油漆导出助力筒15将内置存漆箱13导出,通过承重底座1保持设备的稳定即可。

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显然本发明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实施例的细节,而且在不背离本发明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况下,能够以其它的具体形式实现本发明。因此,无论从哪一点来看,均应将实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发明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说明限定,因此旨在将落在权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义和范围内的所有变化囊括在本发明内。不应将权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图标记视为限制所涉及的权利要求。

以上所述,仅为本发明的较佳实施例,并不用以限制本发明,凡是依据本发明的技术实质对以上实施例所作的任何细微修改、等同替换和改进,均应包含在本发明技术方案的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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