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分散盘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1436884阅读:516来源:国知局
新型分散盘的制造方法与工艺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混合、溶解、分散、细化分散用工具,特别是研磨分散机的分散盘。



背景技术:

目前,涂料、燃料、油墨、化工、医药等产品常用到研磨分散机,对这些物质物质进行搅拌、分散、溶解,使之混合、溶解、分散、细化,分散盘是配套于研磨分散机的配件,连接于高速研磨分散机的主轴,研磨分散机主轴高速运转时,分散盘下方呈现旋转状态,同时会在边缘形成湍流区;分散盘的主要功能是将胶浆、颜料、树脂液、等进行高速的强烈的进一步剪切、撞击、粉碎、分散,达到迅速混合、溶解、分散、细化;普通的分散盘分散效果差,为了达到分散均匀的效果,不得不延长分散时间,不但降低了劳动效率,而且因为分散时间的延长,使胶浆发热严重,影响产品质量。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提供一种新型分散盘,能够提高分散盘的分散效率和剪切力。

为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实用新型所采用的技术方案是:

新型分散盘其特征在于,该分散盘包括转动轴,在转动轴的上端固定连接有动分散盘,动分散盘上端有与机体固定的静分散盘,静分散盘与动分散盘均为圆形盘。

所述静分散盘,静分散盘固定在机体上静分散盘的中心位置设有通孔转动轴穿过通孔与动分散盘用螺母进固定连接,静分散盘上端具有10度倾斜角方便流进物质沿着倾斜角滑向通孔,在静分散盘上的下表面边缘处设有多个均匀分布的45度斜搅拌块,静分散盘共两排斜搅拌块,内排较密,外排稀疏,以保证物质在分散腔内充分混合,能够提高分散盘的分散效率,本实用新型主要用于研磨分散、胶体磨等机械中。

所述动分散盘的中心位置设有键槽通孔,转动轴穿过键槽通孔与动分散盘进行连接,在动分散盘的上表面缘处设有多个均匀分布的分散块,同样设有两排内排较密,外排稀疏,在动分散盘中心处设有叶片状分散片;动分散盘的分散片与静分散盘的分散片交错排列。

所述新型分散盘:所述静动分散盘之间的搅拌快倾斜角度相反是物质进入腔体内形成湍流区,是物质充分混合。

所述动分散盘的固定一般与研磨体连接有螺母固定下图简单以螺母替之。

采用上述结构本实用新型一种新型分散盘,采用动静分散盘的结构,使用方便,结构简单,有效改善了分散机内死区问题,动静散盘对物料进行打碎、搅拌,使涂料、燃料、油墨、化工、医药更均匀,精细度更高;静动散盘的边缘处为锯齿状,旋转后可产生切削作用,提高了分散及搅拌效果,在静分散盘上设置10度的倾斜角度,使动分散盘形成连续不断的循环流场,大大提高了分散效率。

附图说明

图1 是本实用新型的新型分散盘固定于轴的的结构示意图。

图2 是本实用新型动分散盘的立体图。

图3 是本实用新型静分散盘的立体图。

图中:转动轴1,动分散盘2,静分散盘3,螺母4。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和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说明:

如图1 所示,本实用新型是一种新型分散盘,应用于研磨分散机、胶体磨等机械中,新型分散盘其特征在于,该分散盘包括转动轴1,在转动轴1的上端固定连接有动分散盘2,动分散盘2上端有与机体固定的静分散盘3,静分散盘3与动分散盘2均为圆形盘。

所述静分散盘3,静分散盘3固定在机体上静分散盘的中心位置设有通孔,转动轴1穿过通孔与动分散盘2用螺母4固定连接,静分散盘3上端具有10度倾斜角方便流进物质沿着倾斜角滑向通孔,在静分散盘3上的下表面边缘处设有多个均匀分布的45度斜搅拌块,静分散盘3共两排斜搅拌块,内排较密,外排稀疏,以保证物质在分散腔内充分混合,能够提高分散盘的分散效率。

所述动分散盘2的中心位置设有键槽通孔,转动轴1穿过键槽通孔与动分散盘用螺母4进行连接,在动分散盘2的上表面缘处设有多个均匀分布的分散块,同样设有两排内排较密,外排稀疏,在动分散盘2中心处设有叶片状分散片;动分散盘2的分散片与静分散盘3的分散片交错排列。

所述新型分散盘:所述动分散盘2与静分散盘3之间的搅拌快倾斜角度相反是物质进入腔体内形成湍流区,是物质充分混合。

所述动分散盘的固定一般与研磨体连接有螺母4固定本实用新型简单以螺母4替之。

采用上述结构本实用新型一种新型分散盘,采用动静分散盘2的结构,使用方便,结构简单,有效改善了分散机内死区问题,动静散盘对物料进行打碎、搅拌,使涂料、燃料、油墨、化工、医药更均匀,精细度更高;静动散盘3的边缘处为锯齿状,旋转后可产生切削作用,提高了分散及搅拌效果,在静分散盘3上设置10度的倾斜角度,使动分散盘形成连续不断的循环流场,大大提高了分散效率。

以上显示和描述了本实用新型的基本原理、主要特征和本实用新型的优点;本行业的技术人员应该了解,本实用新型不受上述实施例的限制,上述实施例和说明书中描述的只是本实用新型的原理,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精神和范围的前提下本实用新型还会有各种变化和改进,这些变化和改进都落入要求保护的本实用新型的范围内;本实用新型要求的保护范围由所附的权利要求书及其等同物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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