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麦角甾醇提取的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2217695阅读:1399来源:国知局
一种麦角甾醇提取的装置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提取设备技术领域,具体为一种麦角甾醇提取的装置。



背景技术:

在“麦角甾醇”又称“麦角固醇”,是甾类化合物之一。该化合物可用于生化研究,部分作用同维生素D2。麦角固醇是微生物细胞膜的重要组成部份,对确保细胞膜的完整性,膜结合酶的活性,膜的流动性,细胞活力以及细胞物质运输等起着重要作用。生产激素类药物的中间体,可用来生产可的松。有维生素D2的作用。由于麦角甾醇的重要性与研究的必要性,急需要一种操作简单、成本低廉的麦角甾醇提取装置。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麦角甾醇提取的装置,以解决上述背景技术中提出的问题。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如下技术方案:一种麦角甾醇提取的装置,包括机体、榨汁室、通孔板、混合装置和电热管,所述机体的左右两侧外壁上分别安装有水箱和有机溶剂储存箱,且机体与机门之间通过铰链连接,所述机门的外壁上镶嵌有显示屏与控制面板,且显示屏安装在控制面板的上方,所述榨汁室与提取室设置在机体的内部,且榨汁室设置在提取室的上方,所述榨汁室的顶面内壁上安装有伸缩杆,所述通孔板固定在榨汁室的内壁上,且通孔板安装在压板的下方,所述提取室的左右两侧内壁上分别安装有喷水管与有机溶剂喷管,且喷水管与有机溶剂喷管的下方安装有紫外线可见分光光度计,所述混合装置通过转轴安装在提取室的内部,且混合装置设置在紫外线可见分光光度计的下方。

优选的,所述控制面板上安装有按钮。

优选的,所述机体的底部安装有支撑腿。

优选的,所述机门的外壁上固定有拉手。

优选的,所述伸缩杆的底部安装有压板。

优选的,所述混合装置的下方安装有电热管。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该设备可将灵芝内的麦角甾醇提取出来,该设备结构简单,且工作成本也不高,满足了工作的需求,且该设备内部安装有紫外线可见分光光度计,工作中紫外线可见分光光度计可对混合溶液中麦角甾醇的含量进行测试,并将结果传输到显示屏上,无需后期测试,方便快捷,且该装置内安装有电热管,电热管工作可加速麦角甾醇晶体的析出,提高了提取工作的效率,且高温环境可杀灭细菌,满足了工作的需求。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机体的内部结构示意图。

图中:1-水箱;2-机门;3-拉手;4-机体;5-显示屏;6-有机溶剂储存箱;7-控制面板;8-按钮;9-支撑腿;10-榨汁室;11-喷水管;12-压板;13-伸缩杆;14-通孔板;15-有机溶剂喷管;16-提取室;17-混合装置;18-转轴;19-紫外线可见分光光度计;20-电热管。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请参阅图1和图2,本实用新型提供的一种实施例:一种麦角甾醇提取的装置,包括机体4、榨汁室10、通孔板14、混合装置17和电热管20,机体4的左右两侧外壁上分别安装有水箱1和有机溶剂储存箱6,且机体4与机门2之间通过铰链连接,机门2的外壁上镶嵌有显示屏5与控制面板7,且显示屏5安装在控制面板7的上方,榨汁室10与提取室16设置在机体4的内部,且榨汁室10设置在提取室16的上方,榨汁室10的顶面内壁上安装有伸缩杆13,通孔板14固定在榨汁室10的内壁上,且通孔板14安装在压板12的下方,提取室16的左右两侧内壁上分别安装有喷水管11与有机溶剂喷管15,且喷水管11与有机溶剂喷管15的下方安装有紫外线可见分光光度计19,混合装置17通过转轴18安装在提取室16的内部,且混合装置17设置在紫外线可见分光光度计19的下方,控制面板7上安装有按钮8,机体4的底部安装有支撑腿9,机门2的外壁上固定有拉手3,伸缩杆13的底部安装有压板12,混合装置17的下方安装有电热管20。

工作原理:打开控制面板7,打开机门2,将洗净后的灵芝放置在通孔板14上,关闭机门2,按下按钮8使压板12下压,将灵芝的汁水榨出,汁水通过通孔板14流入混合装置17内,此时有机溶剂喷管15会自动喷出适量的有机溶剂,混合装置17通过转轴18开始飞速转动,此时灵芝水溶于有机溶剂中,开启紫外线可见分光光度计19,紫外线可见分光光度计19可测试出溶液中麦角甾醇的含量,并将数据传输到显示屏5内,此时喷水管11喷出适量的水,麦角甾醇开始慢慢析出,此时打开电热管20,提高了麦角甾醇晶体析出速率,提取完毕后,人工取出即可。

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显然本实用新型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实施例的细节,而且在不背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况下,能够以其他的具体形式实现本实用新型。因此,无论从哪一点来看,均应将实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实用新型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说明限定,因此旨在将落在权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义和范围内的所有变化囊括在本实用新型内。不应将权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图标记视为限制所涉及的权利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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