锅炉SNCR尿素法脱硝系统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2349853阅读:2446来源:国知局
锅炉SNCR尿素法脱硝系统的制作方法与工艺

本发明涉及一种脱硝系统,具体涉及锅炉SNCR尿素法脱硝系统,属于脱硝技术领域。



背景技术:

目前,锅炉烟气脱硝的主要形式是从炉膛上部、旋风分离器入口烟道和分离器出口烟道中的一处或多处喷入能产生活性氨组分的还原剂,而脱硝过程需要的还原剂氨气是通过尿素溶液加热分解得到的。采用上述喷射方式喷射还原剂时,由于炉膛温度高使其对喷射器的耐火等级要求较高,从而使得喷射装置成本提高,又由于单一喷射装置所喷射出的还原剂不能完全布满炉膛或烟道,不能和烟气充分接触,使得烟气不能完全脱硝。而在烟道内喷出的还原剂与烟气中的硝反应后生成含少量氨的热水一般也被直接当作废液排放,造成热能和氨的极大浪费。因此,需要一种可以使锅炉烟气完全脱硝且可以对脱硝后的部分生成物进行回收再利用的脱硝系统。



技术实现要素:

本发明的目的是提供锅炉SNCR尿素法脱硝系统,以解决了现有脱硝系统脱硝效率低、处理后溶液和热能利用率不高的问题。

所述锅炉SNCR尿素法脱硝系统包括锅炉、烟气初处理室、烟气再处理室、处理液回收釜、尿素溶解槽、脱硫塔、罗茨风机、处理液输送泵、SNCR尿素喷枪、尿素喷淋层和尿素溶液泵;

锅炉与烟气初处理室左端连通,烟气初处理室通过烟道与烟气再处理室连通,烟气再处理室内设有多层尿素喷淋层,烟气再处理室通过脱硫烟道与脱硫塔连通;烟气初处理室和烟气再处理室的下端均与处理液回收釜连接,处理液回收釜通过处理液输送泵和处理液输送管道与尿素溶解槽相连通;尿素溶解槽通过尿素溶液泵和尿素溶液管道分别与SNCR尿素喷枪和尿素喷淋层相连通;SNCR尿素喷枪安装在烟气初处理室内,罗茨风机安装在烟道上。

优选的:尿素溶解槽底部安装有旋转布水器,且内壁上设有管式加热器。

优选的:烟气初处理室的入口处安装有烟气导流板。

优选的:尿素喷淋层还包括喷枪和管路,喷枪安装在管路上,管路为全合金桁架结构,喷枪均匀分布在烟气再处理室的内截面中。

本发明与现有产品相比具有以下效果:通过烟气初处理室内的SNCR尿素喷枪和烟气再处理室内的尿素喷淋层,使还原剂在高温烟气中加热后生成氨气且与高温烟气中的氮氧化物反应,生成水、氮气,且尿素喷淋层喷出的尿素溶液均匀布满在烟气再处理室内,与烟气充分接触,使烟气完全脱硝;脱硝反应后生成的热水含有少量氨,经处理液回收釜收集后,通过处理液输送泵输送到尿素溶解槽内,进行循环利用,还可减少尿素溶解槽内管式加热器的使用次数。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发明所述锅炉SNCR尿素法脱硝系统的系统构成图;

图2是图1的A一A剖视图。

图中:1-锅炉、2-烟气初处理室、3-烟气再处理室、4-处理液回收釜、5-尿素溶解槽、6-脱硫塔、7-罗茨风机、8-处理液输送泵、9-SNCR尿素喷枪、10-尿素喷淋层、11-管式加热器、12-旋转布水器、13-尿素溶液泵、14-烟气导流板、15-烟道、16-脱硫烟道、17-喷枪、18-管路。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根据附图详细阐述本发明优选的实施方式。

如图1和图2所示,本发明所述的锅炉SNCR尿素法脱硝系统包括锅炉1、烟气初处理室2、烟气再处理室3、处理液回收釜4、尿素溶解槽5、脱硫塔6、罗茨风机7、处理液输送泵8、SNCR尿素喷枪9、尿素喷淋层10和尿素溶液泵13;

所述锅炉1与烟气初处理室2左端连通,烟气初处理室2通过烟道15与烟气再处理室3连通,烟气再处理室3内设有多层尿素喷淋层10,烟气再处理室3通过脱硫烟道16与脱硫塔6连通;烟气初处理室2和烟气再处理室3的下端均与处理液回收釜4连接,处理液回收釜4通过处理液输送泵8和处理液输送管道与尿素溶解槽5相连通;尿素溶解槽5通过尿素溶液泵13和尿素溶液管道分别与SNCR尿素喷枪9和尿素喷淋层10相连通;SNCR尿素喷枪9安装在烟气初处理室2内,罗茨风机7安装在烟道15上,尿素溶解槽5底部安装有旋转布水器12,且内壁上设有管式加热器11,烟气初处理室2的入口处安装有烟气导流板14;尿素喷淋层5还包括喷枪17和管路18,喷枪17安装在管路18上,管路18为全合金桁架结构,喷枪17均匀分布在烟气再处理室3的内截面中。

系统运转时,首先在尿素溶解槽5内对尿素进行溶解,通过尿素溶液泵13将尿素溶液输送至SNCR尿素喷枪9和尿素喷淋层10,由锅炉1产生的高温烟气进入烟气初处理室2内,通过SNCR尿素喷枪9进行第一次脱硝后经烟道15和罗茨风机7进入烟气再处理室3内,通过尿素喷淋层10第二次脱硝后经脱硫烟道16进入脱硫塔6内进行脱硫。SNCR尿素喷枪9和尿素喷淋层10喷出的还原剂与烟气脱硝反应后生成的热水和残留的氨收集到处理液回收釜4内,通过处理液输送泵8输送至尿素溶解槽5内,从而使部分热量和没有充分反应的氨循环再利用。

本实施方式只是对本专利的示例性说明,并不限定它的保护范围,本领域技术人员还可以对其局部进行改变,只要没有超出本专利的精神实质,都在本专利的保护范围内。

当前第1页1 2 3 
网友询问留言 已有0条留言
  • 还没有人留言评论。精彩留言会获得点赞!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