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发明涉及混合机配件结构,特别是一种混合机立体切割飞刀机构。
背景技术:
混合机械是利用机械力和重力等,将两种或两种以上物料均匀混合起来的机械。在混合机的种类中,又一种混合机不仅要进行搅拌,还需要件内部物料进行切割破碎,以提高混合效果,因此这种混合机的搅拌轴上都会具有切割飞刀。
通常飞刀的形式,旋转方向以及工作可靠性都会直接影响物料的混合度,现有的飞刀形式都是平面型结构,其只能呈一个水平面切割,物料接触面小,而且破碎效果差,使得物料混合不均匀。
此外还有一种飞刀结构为多个飞刀重叠组装形成一体,然后再整体安装到搅拌轴上(如豆浆机的飞刀机构),这种组装一体的结构给清洗带来很多不便,因为刀头是重叠组装,所以飞刀之间的残留物难以清洗干净,久而久之造成污垢沉积,影响切割混合效果。
技术实现要素:
本发明的目的是克服现有技术的不足,提供一种混合机立体切割飞刀机构,将平面型飞刀改成折弯立体型飞刀,且多个飞刀上下间隔错位排布,形成上下立体式切割,不仅增大了切割接触面,提升切割混合效果,而且间隔排布的飞刀可以快速冲洗,无任何残留物。
本发明采用的技术方案为:
一种混合机立体切割飞刀机构,包括飞刀轴,多个飞刀及挡套,所述飞刀轴端部具有呈正六边形的安装部,所述飞刀中心具有正六边形的安装孔,多个飞刀依次套装在安装部上,并在顶端通过挡套锁紧,相邻两个飞刀之间互成60°夹角,且两个飞刀之间采用短隔套上下隔开,使得多个飞刀在飞刀轴上呈上下间隔排布,从而形成多层立体切割。
作为优选,所述飞刀两端向上折弯155°形成切割部,且切割面具有刃口,这种折弯结构的切割部不仅提高了飞刀强度,同时增加了飞刀与物料的接触面。
作为优选,所述飞刀轴顶端面具有螺纹孔,所述挡套底面具有正六边形固定槽,且中心具有锁紧孔,挡套的固定槽盖转在飞刀轴上,且通过螺栓穿过锁紧孔固定在螺纹孔内,这种螺纹连接结构可以实现飞刀的快速拆装,便于后期维护更换。
作为优选,还包括长轴套套装在安装部上,位于最下层飞刀下方。
作为优选,所述短轴套及长轴套内壁呈正六边形,与安装部实现匹配。
作为优选,所述飞刀片的切割部折弯高度大于短轴套高度,确保相邻两个飞刀的切割面具有重叠处,从而不存在切割死角,实现立体全面切割。
本发明所揭示的一种混合机立体切割飞刀机构,具有如下有益效果:
将飞刀轴安装部设计成正六边形结构,同时配合正六边形的安装孔,实现正六边形匹配安装,正六边形结构可以确保相互错位的飞刀之间夹角固定,同时还可以保证飞刀在旋转时承受较大扭力,且不会因为破碎操作而出现滑丝而影响圆周方向的定位;
上下间隔排布的飞刀配合两端向上倾斜的切割部,将平面切割提升为立体切割破碎,从而提升物料破碎混合效果;
飞刀之间采用短隔套隔开,可以增大飞刀之间的间隙,从而确保飞刀清洗干净;
在飞刀切割面加工刃口,不仅提高飞刀旋转时的锋利度,提升破碎效果,还可以减小运行阻力,提升飞刀的使用寿命;
端部采用可拆卸结构的挡套锁紧,不仅实现飞刀的紧固,而且可拆卸结构不仅可以实现飞刀的快速拆装,还使得后期维护更换方便。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发明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发明的俯视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和具体实施方式对本发明做进一步详细说明。
如图1~2所示,本发明所揭示的一种混合机立体切割飞刀机构,包括飞刀轴1,多个飞刀2,挡套3,短隔套4及长隔套5,其中:
所述飞刀轴端部具有呈正六边形的安装部,且安装部端面具有螺纹孔;
所述飞刀2中心具有与安装部匹配的正六边形安装孔6,且短隔套4与长隔套5内壁也呈正六边形结构,多个飞刀依次套装在安装部上,并通过挡套3从顶部锁紧,相邻两个飞刀2之间互成60°夹角,且上下两个飞刀2之间通过短隔套4上下隔开,使得多个飞刀在飞刀轴上呈上下间隔排布,从而形成多层立体切割,而长隔套安装在所述安装部上,位于最底部飞刀的下方。
所述飞刀两端向上折弯155°形成切割部7,且切割面具有刃口8,所述切割部折弯高度大于短轴套高度,确保相邻两个飞刀的切割面具有重叠处,从而不存在切割死角,实现立体全面切割,而加工的刃口可以提高旋转时飞刀的锋利度,提高破碎效果。
所述挡套底面具有正六边形固定槽,且中心具有锁紧孔,挡套的固定槽盖转在飞刀轴上,且通过螺栓穿过锁紧孔固定在螺纹孔内,这种螺纹连接结构可以实现飞刀的快速拆装,便于后期维护更换。
本发明所揭示的一种混合机立体切割飞刀机构,采用正六边形匹配安装形式,可以确保飞刀在旋转时承受较大扭力,且不会因为破碎操作而出现滑丝而影响圆周方向的定位;上下间隔排布的飞刀配合两端向上倾斜的切割部,将平面切割提升为立体切割破碎,从而提升物料破碎混合效果;飞刀之间采用短隔套隔开,可以增大飞刀之间的间隙,从而确保飞刀清洗干净;端部采用可拆卸结构的挡套锁紧,不仅实现飞刀的紧固,而且可拆卸结构不仅可以实现飞刀的快速拆装,还使得后期维护更换方便。
以上所述是本发明的优选实施方式,不能以此来限定本发明之权利范围。应当指出,对于本技术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来说,对本发明的技术方案进行修改或者等同替换,都不脱离本发明的保护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