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可调节污水处理池集水槽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1534636阅读:323来源:国知局
一种可调节污水处理池集水槽的制造方法与工艺

本实用新型涉及污水处理装置技术领域,特别涉及一种污水处理池集水槽。



背景技术:

集水槽是用来均匀收集溢面清水的设备,主要用于沉淀池的出水端,常采用条形孔式或锯齿式。集水槽槽体采用优质不锈钢板经大型数控设备剪切、冷冲、焊接而成。具有高强度,高精度,耐腐蚀,外形美观,使用寿命长,安装简便等特点。孔式或锯齿式分别适用于小流量溢水和大流量溢水,现有的集水槽在购买时必须选择一种结构,使用场合受限,不能同时满足小流量和大流量的溢水。



技术实现要素:

基于上述问题,本实用新型目的在于提供一种污水处理池集水槽,能根据需要调节溢水结构,适用于不同的场合。

针对以上问题,提供了如下技术方案:一种污水处理池集水槽,包括方形的槽体,所述槽体的前、后侧壁的高度高于左、右侧壁,所述槽体的左、右侧壁的上方均设有溢水辊,所述溢水辊的两端可转动的设置于槽体的前、后侧壁之间,所述溢水辊的表面设有若干沿溢水辊的轴向方向等距设置的V形缺口,所述V形缺口的底部设有径向贯穿溢水辊的溢流孔。

上述结构中,当溢流孔与水面垂直时,V形缺口相对于水面呈水平状态,集水槽外部的水从V形缺口溢流进集水槽内,或改变V形缺口与水面之间的夹角来调节溢水流量;通过转动溢水辊,使V形缺口朝向槽体内部,此时溢流孔平行于水面,集水槽外部的水通过溢流孔溢流进集水槽内,用户可根据实际情况通过旋转溢水辊调节溢水方式。

本实用新型进一步设置为,所述槽体的前后其中一侧壁上设有调节电机,所述调节电机为双轴电机,所述调节电机的电机轴两端设有主动伞齿轮,所述溢水辊一端设有主动伞齿轮啮合的从动伞齿轮。

上述结构中,通过调节电机控制左、右侧壁上的溢水辊同时朝相反的方向转动,通过齿轮传动使两溢水辊实现同步转动,调节电机能精确地控制溢水辊转动的角度,能对集水槽的溢水流量进行微小调节。

本实用新型进一步设置为,所述槽体的左、右侧壁的上方设有密封条,所述密封条与溢水辊的外圆柱壁密封配合。

上述结构中,密封条保证了溢水辊与槽体的左、右侧壁上方密封配合,防止集水槽外部的水通过溢水辊与左、右侧壁之间的缝隙进入集水槽内。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对比现有的污水处理池集水槽,本实用新型的污水处理池集水槽在使用时可以通过旋转溢水辊改变集水槽的溢水结构,当需要大流量溢水时,通过溢水辊上的V形缺口进行溢水,当需要小流量溢水时,通过电机旋转溢水辊,通过溢流孔进行溢水,用户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方便调节溢水结构,且调节十分方便。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污水处理池集水槽的第一种工作状态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污水处理池集水槽的第二种工作状态的结构示意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中溢水辊的剖面结构示意图。

图中示意:1-槽体;2-前、后侧壁;3-左、右侧壁;31-密封条;4-溢水辊;41-V形缺口;42-溢流孔;43-从动伞齿轮;5-调节电机;51-主动伞齿轮。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和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的具体实施方式作进一步详细描述。以下实施例用于说明本实用新型,但不用来限制本实用新型的范围。

如图1至图3所示的一种污水处理池集水槽,包括方形的槽体,所述槽体的前、后侧壁2的高度高于左、右侧壁3,所述槽体的左、右侧壁3的上方均设有溢水辊4,所述溢水辊4的两端可转动的设置于槽体1的前、后侧壁2之间,所述溢水辊4的表面设有若干沿溢水辊4的轴向方向等距设置的V形缺口41,所述V形缺口41的底部设有径向贯穿溢水辊4的溢流孔42。

上述结构中,当溢流孔42与水面垂直时,V形缺口41相对于水面呈水平状态,集水槽外部的水从V形缺口41溢流进集水槽内,或改变V形缺口41与水面之间的夹角来调节溢水流量;通过转动溢水辊4,使V形缺口41朝向槽体1内部,此时溢流孔42平行于水面,集水槽外部的水通过溢流孔42溢流进集水槽内,用户可根据实际情况通过旋转溢水辊4调节溢水方式。

所述槽体1的前后其中一侧壁上设有调节电机5,所述调节电机5为双轴电机,所述调节电机5的电机轴的两端设有主动伞齿轮51,所述溢水辊4一端设有主动伞齿轮51啮合的从动伞齿轮43。通过调节电机5控制左、右侧壁3上的溢水辊4同时朝相反的方向转动,通过齿轮传动使两溢水辊4实现同步转动,调节电机5能精确地控制溢水辊4转动的角度,能对集水槽的溢水流量进行微小调节。

所述槽体的左、右侧壁3的上方设有密封条31,所述密封条31与溢水辊4的外圆柱壁密封配合。密封条31保证了溢水辊4与槽体1的左、右侧壁3上方密封配合,防止集水槽外部的水通过溢水辊4与左、右侧壁3之间的缝隙进入集水槽内。

以上所述仅是本实用新型的优选实施方式,应当指出,对于本技术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来说,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技术原理的前提下,还可以做出若干改进和变型,上述假设的这些改进和变型也应视为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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