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多功能化学实验台架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2295989阅读:357来源:国知局
一种多功能化学实验台架的制作方法与工艺

本实用新型涉及实验设备技术领域,具体涉及一种多功能化学实验台架。



背景技术:

化学实验台架是一种常见的化学实验设备。实验台架在学校的化学相关课程中应用较多,在实验过程中需要利用实验台架进行多种操作。现有的实验台架在实验过程中,插座容易被实验中反应溅出的溶液弄湿,带来安全隐患,操作台上的水不能很好地清除,水池的设置不利于液体的排流,实验试管清洗后水不易排出,给实验者带来一定的不便。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针对现有技术的缺陷和不足,提供一种结构简单、设计合理、使用方便的多功能化学实验台架,它利于操作台上的液体的清除,水池和操作台的使用互不干扰,插座设有保护罩,不会被实验中反应溅出的溶液弄湿,解决安全隐患,实验试管清洗后的水方便排出,给实验者带来操作的便利。

为了解决背景技术所存在的问题,本实用新型采用的技术方案为:它包括台架本体、操作台、支撑架、试管架、插座、水池、水龙头、竖直架、晾管条、引流板、分隔板、铰链、海绵条、保护罩、凹陷口;所述台架本体上设有操作台,操作台上方设有支撑架,支撑架之间安装有试管架,试管架上设有多个供试管放置的孔,支撑架上设有多个插座,插座表面设有保护罩,保护罩由左右两半组成,每一半的中间区域设有一个凹陷口,两凹陷口对称设置,操作台的一侧设有两个水池,水池边上安装有水龙头,水池和操作台之间设有分隔板,分隔板的两边部分通过铰链与中间部分连接,分隔板的下方两侧均设有凹槽,凹槽中设有海绵条,分隔板一侧的水池旁设有竖直架,竖直架上安装有多个斜向上的晾管条,竖直架的下方连接有引流板,引流板的另一端设在水池内。

进一步的,所述分隔板的中间高于两边。

进一步的,所述台架本体内设有多个储存箱体。

进一步的,所述两个凹陷口组成一个圆形孔洞。

采用上述结构后,本实用新型有益效果为:它利于操作台上的液体的清除,水池和操作台的使用互不干扰,插座设有保护罩,不会被实验中反应溅出的溶液弄湿,解决安全隐患,实验试管清洗后的水方便排出,给实验者带来操作的便利。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的保护罩的结构示意图。

附图标记说明:台架本体1、操作台2、支撑架3、试管架4、插座5、水池6、水龙头7、竖直架8、晾管条9、引流板10、分隔板11、铰链12、海绵条13、保护罩14、凹陷口15。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的说明。

为了使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技术方案及优点更加清楚明白,以下结合附图及具体实施方式,对本实用新型进行进一步详细说明。应当理解,此处所描述的具体实施方式仅用以解释本实用新型,并不用于限定本实用新型。

如图1和图2所示,本具体实施方式采用如下技术方案:它包括台架本体1、操作台2、支撑架3、试管架4、插座5、水池6、水龙头7、竖直架8、晾管条9、引流板10、分隔板11、铰链12、海绵条13、保护罩14、凹陷口15;所述台架本体1上设有操作台2,操作台2上方设有支撑架3,支撑架3之间安装有试管架4,试管架4上设有多个供试管放置的孔,支撑架3上设有多个插座5,插座5表面设有保护罩14,保护罩14由左右两半组成,每一半的中间区域设有一个凹陷口15,两凹陷口15对称设置,操作台2的一侧设有两个水池6,水池6边上安装有水龙头7,水池6和操作台2之间设有分隔板11,分隔板11的两边部分通过铰链12与中间部分连接,分隔板11的下方两侧均设有凹槽,凹槽中设有海绵条13,分隔板11一侧的水池6旁设有竖直架8,竖直架8上安装有多个斜向上的晾管条9,竖直架8的下方连接有引流板10,引流板10的另一端设在水池6内。

进一步的,所述分隔板11的中间高于两边。

进一步的,所述台架本体1内设有多个储存箱体。

进一步的,所述两个凹陷口15组成一个圆形孔洞。

操作时,试管架4上可放置多个试管,正在进行实验的试管和未进行实验的试管可分别放在左右两侧不同的试管架4上,使用完成清洗后的试管可插在晾管条9上晾干,流下的水可通过引流板10引至水池6中,保护罩14可拆卸,使用时插头的导线穿过两个凹陷口15对接后组成的圆形孔洞,插座5上设置的保护罩14可保护插座5不被水溅到,分隔板11将操作台2与水池6分隔,操作台2上不会流入水池6一侧的水,需要清理操作台2上的水时,将分隔板11的两侧通过铰链12打开即可,即使操作台2或水池6一侧有少量的水,不用打开分隔板11,海绵条13可以将水暂时吸收,不影响操作的进行,试验完成后再将海绵条13拆卸清洗。

本具体实施方式利于操作台上的液体的清除,水池和操作台的使用互不干扰,插座设有保护罩,不会被实验中反应溅出的溶液弄湿,解决安全隐患,实验试管清洗后的水方便排出,给实验者带来操作的便利。

以上所述,仅用以说明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而非限制,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对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所做的其它修改或者等同替换,只要不脱离本实用新型技术方案的精神和范围,均应涵盖在本实用新型的权利要求范围当中。

当前第1页1 2 3 
网友询问留言 已有0条留言
  • 还没有人留言评论。精彩留言会获得点赞!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