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物理教学实验演示用便携式铁架台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1359821阅读:979来源:国知局
一种物理教学实验演示用便携式铁架台的制造方法与工艺

本实用新型涉及教学用具技术领域,具体为一种物理教学实验演示用便携式铁架台。



背景技术:

铁架台在物理教学实验中是一种常用的教学设备,一般的铁架台是由底座和支柱组成,用于固定和支撑各种容器,以及用于过滤、加热等实验操作,常与酒精灯、烧杯、试管配合使用,是物理教学实验中使用最广泛工具之一,现有的物理教学实验演示铁架台,体积较大,不方便携带,为此,我们提出一种物理教学实验演示用便携式铁架台。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物理教学实验演示用便携式铁架台,以解决上述背景技术中提出的现有的物理教学实验演示铁架台,体积较大,不方便携带的问题。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如下技术方案:一种物理教学实验演示用便携式铁架台,包括底座,所述底座的内腔左侧插接有抽屉,所述抽屉的左侧中央位置设置有锁芯,所述抽屉的左侧顶部设置有把手,所述底座的顶部左侧通过螺纹连接有竖套筒,所述竖套筒的内腔顶部插接有套杆,所述竖套筒的左右两侧顶部均设置有紧固螺丝,所述竖套筒的右侧顶部通过螺纹连接有横套杆,所述横套杆的内腔右侧插接有连接杆,所述连接杆的右侧安装有铁圈,所述底座的顶部右侧设置有试管架,所述试管架的底部左右两侧安装有竖杆,所述底座的顶部右侧开有与竖杆相匹配的安装孔,所述竖杆设置在安装孔的内腔,所述底座的表面右侧开有试管架放置槽,所述试管架放置槽的顶部设置有固定带,所述固定带顶部设置有卡扣,所述底座的表面底部设置有与卡扣相匹配的卡槽,所述底座的前表面设置有提手。

优选的,所述固定带为方形固定带,所述卡扣与卡槽均为相同的两组。

优选的,所述横套杆的内腔右侧开有锯齿槽,所述连接杆的左侧设置有与锯齿槽相匹配的锯齿。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该实用新型竖套筒和底座通过螺纹连接,横套杆与套杆通过螺纹连接,便于拆卸,拆卸以后,将竖套筒、套杆、铁圈等放置在抽屉内,将竖杆从安装孔内拔出,将试管架放置在试管架放置槽内,通过固定带将试管架固定,通过提手方便携带,该实用新型便于携带,使用方便。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底座俯视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试管架结构示意图;

图4为本实用新型横套杆右视图;

图5为本实用新型连接杆左视图。

图中:1底座、2抽屉、3锁芯、4把手、5竖套筒、6套杆、7紧固螺丝、8横套杆、81锯齿槽、9连接杆、91锯齿、10铁圈、11试管架、12竖杆、13试管架放置槽、14安装孔、15固定带、16卡扣、17卡槽、18提手。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请参阅图1-5,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技术方案:一种物理教学实验演示用便携式铁架台,包括底座1,所述底座1的内腔左侧插接有抽屉2,所述抽屉2的左侧中央位置设置有锁芯3,所述抽屉2的左侧顶部设置有把手4,所述底座1的顶部左侧通过螺纹连接有竖套筒5,所述竖套筒5的内腔顶部插接有套杆6,所述竖套筒5的左右两侧顶部均设置有紧固螺丝7,所述竖套筒5的右侧顶部通过螺纹连接有横套杆8,所述横套杆8的内腔右侧插接有连接杆9,所述连接杆9的右侧安装有铁圈10,所述底座1的顶部右侧设置有试管架11,所述试管架11的底部左右两侧安装有竖杆12,所述底座1的顶部右侧开有与竖杆12相匹配的安装孔14,所述竖杆12设置在安装孔14的内腔,所述底座1的表面右侧开有试管架放置槽13,所述试管架放置槽13的顶部设置有固定带15,所述固定带15顶部设置有卡扣16,所述底座1的表面底部设置有与卡扣16相匹配的卡槽17,所述底座1的前表面设置有提手18。

其中,所述固定带15为方形固定带,所述卡扣16与卡槽17均为相同的两组,使试管架13放置在试管架放置槽13内时,可以固定更加牢固,所述横套杆8的内腔右侧开有锯齿槽81,所述连接杆9的左侧设置有与锯齿槽81相匹配的锯齿91,可以使铁圈10旋转至合适角度,锯齿91安装在锯齿槽81上,起到固定作用。

具体的,使用时,竖套筒5和底座1通过螺纹连接,横套杆8与套杆6通过螺纹连接,便于拆卸,拆卸以后,将竖套筒5、套杆6、铁圈10等放置在抽屉内,锁住锁芯3,将竖杆12从安装孔14内拔出,将试管架11放置在试管架放置槽13内,通过固定带15上的卡扣16与卡槽17卡接,将试管架11固定,通过提手18方便携带,该实用新型便于携带,使用方便。

尽管已经示出和描述了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而言,可以理解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的原理和精神的情况下可以对这些实施例进行多种变化、修改、替换和变型,本实用新型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及其等同物限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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