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用于治疗宫炎药片的粉碎设备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2929540阅读:221来源:国知局
一种用于治疗宫炎药片的粉碎设备的制作方法与工艺

本实用新型涉及宫炎药片制造领域,具体是一种用于治疗宫炎药片的粉碎设备。



背景技术:

在治疗宫炎的药片生产过程中,一些原辅料或者回收的成品药片需要进行粉碎后再加工,传统的药片粉碎方式,采用人工锤击的方法将药片进行粉碎,粉碎的过程非常费力,并且处理的速度较为缓慢,粉碎也不彻底,不同大小的药片颗粒同时存在,不利于后续的加工,而且生产不具有连续性;同时,在药片的服用过程中,由于药片的颗粒过大,造成儿童和一些特殊的病患吞服困难,也需要进行粉碎,然后进行吞服,采用研钵进粉碎,易造成药片飞溅,造成药片的浪费,不能完全的碾碎。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用于治疗宫炎药片的粉碎设备,以解决上述背景技术中提出的问题。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如下技术方案:

一种用于治疗宫炎药片的粉碎设备,包括进料斗;所述进料斗内设有挤压杆,挤压杆的一端与进料斗的侧壁转动连接,挤压杆的另一端连接有第一转轴,第一转轴上连接有第一斜齿轮,第一斜齿轮连接有第二斜齿轮,第二斜齿轮套设在第二转轴上,第二转轴连接有第一变频电机;所述挤压杆下方连通有粉碎筒,所述粉碎筒的侧壁通过螺栓固定连接有第二变频电机,第二变频电机设有第三转轴,第三转轴延伸至粉碎筒内;所述第三转轴左侧部分设有螺旋叶片,第三转轴位于螺旋叶片右侧连接有刀片;所述刀片右侧设有移动板,移动板套设在第三转轴上;移动板右侧壁连接有弹簧,弹簧末端与粉碎筒的右侧壁连接;所述粉碎筒的底部设有出料管,出料管和粉碎筒之间设有电磁阀。

作为本实用新型进一步的方案:所述挤压杆为水平放置的对辊。

作为本实用新型再进一步的方案:所述第一变频电机通过螺栓与进料斗的侧壁固定连接。

作为本实用新型再进一步的方案:所述弹簧套设在第三转轴上。

作为本实用新型再进一步的方案:所述第一变频电机、第二变频电机和电磁阀与外部电源电性连接。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本实用新型采用多级碾碎的方式对药片进行充分的粉碎,粉碎效果好,粉碎效率高,节省人工,适合连续化生产;避免了人工锤或研钵碾碎时药片飞溅浪费的问题。

附图说明

图1为用于治疗宫炎药片的粉碎设备的剖视图;

图2为用于治疗宫炎药片的粉碎设备中挤压杆的驱动结构示意图。

图中:1-进料斗;2-挤压杆;3-第一转轴;4-第一斜齿轮;5-第二斜齿轮;6-第二转轴;7-第一变频电机;8-粉碎筒;9-第二变频电机;10-第三转轴;11-螺旋叶片;12-刀片;13-移动板;14-弹簧;15-出料管;16-电磁阀。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请参阅图1-2,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一种用于治疗宫炎药片的粉碎设备;包括进料斗1;所述进料斗1内设有挤压杆2,挤压杆2为水平放置的对辊;所述挤压杆2的一端与进料斗1的侧壁转动连接,挤压杆2的另一端连接有第一转轴3,第一转轴3上连接有第一斜齿轮4,第一斜齿轮4连接有第二斜齿轮5,第二斜齿轮5套设在第二转轴6上,第二转轴6连接有第一变频电机7;所述第一变频电机7通过螺栓与进料斗1的侧壁固定连接;所述挤压杆2下方连通有粉碎筒8,所述粉碎筒8的侧壁通过螺栓固定连接有第二变频电机9,第二变频电机9设有第三转轴10,第三转轴10延伸至粉碎筒8内;所述第三转轴10左侧部分设有螺旋叶片11,第三转轴10位于螺旋叶片11右侧连接有刀片12;所述刀片12右侧设有移动板13,移动板13套设在第三转轴10上;移动板13右侧壁连接有弹簧14,弹簧14末端与粉碎筒8的右侧壁连接,所述弹簧14套设在第三转轴10上;所述粉碎筒8的底部设有出料管15,出料管15和粉碎筒8之间设有电磁阀16;所述第一变频电机7、第二变频电机9和电磁阀16与外部电源电性连接。

所述本实用新型的工作原理是:将药片从进料斗1投入,启动第一变频电机7,第二转轴6转动带动第二斜齿轮5转动,进而第二斜齿轮5带动第一斜齿4转动,第一斜齿轮4通过第一转轴3带动挤压杆2做相向转动,对药片进行挤压粉碎,经初步粉碎的药片进入粉碎筒8,启动第二变频电机9,第三转轴10转动带动螺旋叶片11转动,对药片进一步的粉碎并推动药片向右运动,螺旋叶片11右侧的刀片12转动对药片再次进行粉碎,随着药片的不断加入,药片不断的挤压移动板13,移动板13右侧的弹簧14被压缩,移动板13向右移动,打开电磁阀16,粉碎后的药片进入出料管15排出,完成了药片的粉碎出料。

打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显然本实用新型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实施例的细节,而且在不背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况下,能够以其他的具体形式实现本实用新型。因此,无论从哪一点来看,均应将实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实用新型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说明限定,因此旨在将落在权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义和范围内的所有变化囊括在本实用新型内。不应将权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图标记视为限制所涉及的权利要求。

此外,应当理解,虽然本说明书按照实施方式加以描述,但并非每个实施方式仅包含一个独立的技术方案,说明书的这种叙述方式仅仅是为清楚起见,本领域技术人员应当将说明书作为一个整体,各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也可以经适当组合,形成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理解的其他实施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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