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建筑垃圾粉碎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3918568阅读:123来源:国知局
一种建筑垃圾粉碎装置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粉碎装置领域,具体为一种建筑垃圾粉碎装置。



背景技术:

随着城市化建设的逐步开展,人们产生的建筑垃圾越来越多,利用正确的方法对建筑垃圾进行处理,能够减少对环境的污染,现在市面上存在的建筑垃圾粉碎装置,结构设计过于复杂,整体使用不稳定,设置有单电机,传动效果不好,工序不明确,且设备无自带运料车,粉碎效果不好,且整体采用普通支撑骨架,使用性能差,使得现阶段用户使用起来非常的不方便。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建筑垃圾粉碎装置,以解决上述背景技术中提出的问题。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如下技术方案一种建筑垃圾粉碎装置,包括钢轨、竖向安装板、齿轮板、运料车、铰支座、摆动板、支撑板、外置电机、传送皮带、传动轮、粉碎刀片、粉碎料斗、出料口、传动机箱、内置电机、锥形齿轮、传动杆和齿轮,所述钢轨的右侧焊接有竖向安装板,所述竖向安装板的上侧设置有齿轮板,所述齿轮板的右侧焊接有运料车,所述运料车通过铰支座与摆动板连接,所述齿轮板的上侧设置有支撑板,所述支撑板的上侧焊接有外置电机,所述外置电机通过传送皮带与传动轮连接,所述传动轮的右侧焊接有粉碎刀片,所述粉碎刀片的外侧安装有粉碎料斗,所述粉碎料斗的下侧焊接有出料口,所述出料口通过支撑板与传动机箱连接,所述支撑板的上侧焊接有内置电机,所述内置电机通过锥形齿轮与传动杆连接,所述传动杆的下侧焊接有齿轮。

优选的,所述齿轮板与齿轮通过齿扣连接。

优选的,所述粉碎刀片整体采用钢制刀片制作,且各刀片并排设置。

优选的,所述竖向安装板与支撑板垂直焊接。

优选的,所述传动机箱整体采用铁皮钉制而成,且传动机箱的外表面粉刷有银粉。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该结构设计简单,整体使用比较稳定,设置有双电机,传动效果好,工序明确,且设备自带运料车,采用齿轮板进行控制,设备安装有滚动钢制刀片,粉碎效果好,且整体采用铸铁支撑骨架,使用性能安全稳定,是一套性能优良的建筑垃圾粉碎装置。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传动机箱的内部结构示意图。

图中:1、钢轨,2、竖向安装板,3、齿轮板,4、运料车,5、铰支座,6、摆动板,7、支撑板,8、外置电机,9、传送皮带,10、传动轮,11、粉碎刀片,12、粉碎料斗,13、出料口,14、传动机箱,15、内置电机,16、锥形齿轮,17、传动杆,18、齿轮。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请参阅图1,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技术方案:一种建筑垃圾粉碎装置,包括钢轨1、竖向安装板2、齿轮板3、运料车4、铰支座5、摆动板6、支撑板7、外置电机8、传送皮带9、传动轮10、粉碎刀片11、粉碎料斗12、出料口13、传动机箱14、内置电机15、锥形齿轮16、传动杆17和齿轮18,钢轨1的右侧焊接有竖向安装板2,竖向安装板2的上侧设置有齿轮板3,齿轮板3的右侧焊接有运料车4,运料车4通过铰支座5与摆动板6连接,齿轮板3的上侧设置有支撑板7,竖向安装板2与支撑板7垂直焊接,使得设备构件之间连接更加牢靠,支撑板7的上侧焊接有外置电机8,外置电机8通过传送皮带9与传动轮10连接,传动轮10的右侧焊接有粉碎刀片11,粉碎刀片11整体采用钢制刀片制作,且各刀片并排设置,保证了整个设备的粉碎效果,粉碎刀片11的外侧安装有粉碎料斗12,粉碎料斗12的下侧焊接有出料口13,出料口13通过支撑板7与传动机箱14连接,传动机箱14整体采用铁皮钉制而成,且传动机箱14的外表面粉刷有银粉,使得设备的耐久性大大提高,支撑板7的上侧焊接有内置电机15,内置电机15通过锥形齿轮16与传动杆17连接,传动杆17的下侧焊接有齿轮18,齿轮板3与齿轮18通过齿扣连接,保证了设备构件之间的传动效果。

工作原理:该建筑垃圾粉碎装置,当使用该设备时,首先将待粉碎的建筑垃圾放入粉碎料斗12中,然后启动外置电机8,使得外置电机8通过传送皮带9带动传动轮10运转,在传动轮10的运转下使得粉碎刀片11开始转动,并对粉碎料斗12内部的建筑垃圾进行粉碎,粉碎后的建筑垃圾通过出料口13落入运料车4中,然后再启动内置电机15,使得锥形齿轮16通过传动杆17带动齿轮18开始转动,在齿轮18的转动下通过齿轮板3推动运料车4开始向右移动,整个设备的使用过程结束。

尽管参照前述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进行了详细的说明,对于本领域的技术人员来说,其依然可以对前述各实施例所记载的技术方案进行修改,或者对其中部分技术特征进行等同替换,凡在本实用新型的精神和原则之内,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换、改进等,均应包含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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