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用于粉碎花瓣自动化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4998678发布日期:2018-07-24 19:34阅读:289来源:国知局

本实用新型涉及花瓣粉碎技术领域,具体涉及一种用于粉碎花瓣自动化装置。



背景技术:

花瓣是提取精油的原材料,比如玫瑰花瓣、薰衣草花瓣等,在提取精油前需要对花瓣进行预处理,比如清洗、粉碎,传统的方式都是采用人工,其加工效率低下,同时需要对清洗干净的花瓣进行晾晒,这个过程耗时耗力,还要考虑天气和其他因素的影响。

因此,需要提出一种新的花瓣粉碎装置,能够对花瓣先进行充分干燥然后再粉碎,粉碎后得到花瓣粉末再通过振动筛选装置筛选,保证了粉碎后花瓣粉末的质量和细度,同时便于保存和运输。同时本实用新型结构简单,操作方便,粉碎效果好,工作效率高,使用寿命长。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克服现有技术的不足,提供一种用于粉碎花瓣自动化装置。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通过以下技术方案来实现的:1.一种用于粉碎花瓣自动化装置,包括进料斗1、干燥箱2、粉碎腔10、振动筛选机14、出料口15、PLC控制器,所述的进料斗1的出料口与干燥箱2的进料口相连接,所述的干燥箱2内设有旋转轴4,所述的旋转轴4与旁边的电机5相连,所述的旋转轴4上设有电热管6,所述的干燥箱2顶部设置有温度传感器7,所述的干燥箱2底部设置有湿度传感器8,所述的干燥箱2的出料口和粉碎腔10进料口相连接,且干燥箱2的出料口和粉碎腔10的进料口间设置有开关阀门9,所述的粉碎腔10设有一对粉碎轮11,所述的粉碎轮11与粉碎腔旁边的驱动电机12相连接,所述的粉碎轮11中间设置有驱动轴13,所述的粉碎轮驱动轴分别与两个粉碎轮向连接,且所述的驱动轴与PLC控制装置电性连接,所述的粉碎腔10的出料口与振动筛选机14相连接,所述的振动筛选机14与出料口15相连接,在出料口15的下方放置有集料箱16,用于收集粉碎好的花瓣粉末。

进一步地,所述的干燥箱2外壳设有隔热层3。

进一步地,所述的隔热层3为超细玻璃棉。

进一步地,所述的粉碎轮11上安装有粉碎刀片。

进一步地,所述的温度传感器7和湿度传感器8均连接在PLC控制器的输入端口,

进一步地,所述的电热管6、开关阀门9、驱动电机12均连接在PLC控制器的输出端口。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对花瓣先进行充分干燥然后再粉碎,粉碎后得到花瓣粉末再通过振动筛选装置筛选,保证了粉碎后花瓣粉末的质量和细度,同时便于保存和运输。同时本实用新型结构简单,操作方便,粉碎效果好,工作效率高,使用寿命长。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

图中,1-进料口,2-干燥箱,3-隔热层,4-旋转轴,5-电机,6-电热管,7-温度传感器,8-湿度传感器,9-开关阀门,10-粉碎腔,11-粉碎轮,12-驱动电机,13-驱动轴,14-振动筛选机,15-出料口,16-集料箱。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进一步详细描述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但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不局限于以下所述。

如图1所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一种用于粉碎花瓣自动化装置,包括进料斗1、干燥箱2、粉碎腔10、振动筛选机14、出料口15、PLC控制器,所述的进料斗1的出料口与干燥箱2的进料口相连接,所述的干燥箱外壳设有隔热层3,所述的隔热层3为超细玻璃棉,所述的干燥箱2内设有旋转轴4,所述的旋转轴4与旁边的电机5相连,所述的旋转轴4上设有电热管6,所述的干燥箱2顶部设置有温度传感器7,所述的干燥箱2底部设置有湿度传感器8,所述的干燥箱2的出料口和粉碎腔10的进料口相连接,且干燥箱2的出料口和粉碎腔10的进料口间设置有开关阀门9,所述的粉碎腔10设有一对粉碎轮11,所述的粉碎轮11上安装有粉碎刀片,所述的粉碎轮11与粉碎腔10旁边的驱动电机12相连接,所述的粉碎轮11中间设置有驱动轴13,所述的粉碎轮驱动轴13与两个粉碎轮11相连接,所述的粉碎腔10的出料口与振动筛选机14相连接,所述的振动筛选机14与出料口15相连接,在出料口15的下方放置有集料箱16,用于收集粉碎好的花瓣粉末;

所述的温度传感器7和湿度传感器8均连接在PLC控制器的输入端口,通过温度传感器7和湿度传感器8采集干燥箱2中的温度和湿度,PLC控制器的输出端口分别连接电热管6、驱动电机12,当温度传感器7采集到干燥箱2中的温度数据达到设定值时,PLC控制器控制电热管6停止加热,当湿度传感器8采集到干燥箱2中的湿度数据达到设定值时,PLC控制器控制开关阀门9打开,干燥完成的花瓣进入到粉碎腔10中,此时PLC控制器控制驱动电机12驱动,开始粉碎。实用新型结构简单,操作方便,粉碎效果好,工作效率高,使用寿命长。

以上所述仅是本实用新型的优选实施方式,应当理解本实用新型并非局限于本文所披露的形式,不应看作是对其他实施例的排除,而可用于各种其他组合、修改和环境,并能够在本文所述构想范围内,通过上述教导或相关领域的技术或知识进行改动。而本领域人员所进行的改动和变化不脱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和范围,则都应在本实用新型所附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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