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实用新型涉及粉碎机智能控制领域,特别提供了一种粉碎机水冷系统。
背景技术:
粉碎机的粉碎机膛内的物料温度过高会造成物料粘连并堵塞出料管,并使风选机构和筛选机构不能正常分选合格物料,降低粉碎效率。
因此,研制一种粉碎机水冷系统,以降低物料的温度,成为人们亟待解决的问题。
技术实现要素:
鉴于此,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粉碎机水冷系统,以解决粉碎机膛及出料管内温度过高的问题。
本实用新型提供的技术方案是:一种粉碎机水冷系统,包括:设置于粉碎机膛外周的第一水冷壁、设置于出料管外周的第二水冷壁和控制器,其中,第一水冷壁上设置有位于下方的机膛水冷进水口和位于上方的第一机膛水冷出水口和第二机膛水冷出水口,第二水冷壁上设置有位于下方的第一出料管水冷进水口和位于上方的出料管水冷出水口,第一出料管水冷进水口与第一机膛水冷出水口通过管道连通,所述管道上设置有电子阀门,第一机膛水冷出水口处设置有第一温度传感器,所述第一温度传感器和电子阀门均与控制器连接,控制器根据第一温度传感器检测的温度控制电子阀门的开关。
优选,第二水冷壁的下方还设置有第二出料管水冷进水口。
进一步优选,所述粉碎机水冷系统还包括与控制器连接的报警器,所述出料管水冷出水口处设置有第二温度传感器,所述控制器用于接收第二温度传感器发送来的温度信息,并根据接收到的温度信息控制报警器的启停。
本实用新型提供的粉碎机水冷系统,通过第一温度传感器可以检测粉碎机膛的第一机膛水冷出水口的温度,根据检测到的温度,控制器可以控制电子阀门的开关,当控制电子阀门打开时,第一水冷壁内的冷却水经第二水冷壁上的出料管水冷出水口排出,可以实现冷却水的二次利用。
附图说明
下面结合附图及实施方式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详细的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提供的粉碎机水冷系统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提供的粉碎机水冷系统的控制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具体的实施方案对本实用新型进行进一步的解释,但并不局限本实用新型。
如图1、图2所示,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粉碎机水冷系统,包括:设置于粉碎机膛1外周的第一水冷壁2、设置于出料管3外周的第二水冷壁4和控制器5,其中,第一水冷壁2上设置有位于下方的机膛水冷进水口21和位于上方的第一机膛水冷出水口22和第二机膛水冷出水口23,第二水冷壁4上设置有位于下方的第一出料管水冷进水口41和位于上方的出料管水冷出水口42,第一出料管水冷进水口41与第一机膛水冷出水口22通过管道连通,所述管道上设置有电子阀门6,第一机膛水冷出水口22处设置有第一温度传感器7,所述第一温度传感器7和电子阀门6均与控制器5连接,控制器5根据第一温度传感器7检测的温度控制电子阀门6的开关。
该粉碎机水冷系统,通过持续向第一水冷壁中注入冷水实现对机膛的降温,以降低粉碎时物料与粉碎刀组摩擦的温度,从而提高粉碎效率,通过向第二水冷壁中注入冷水可以实现对出料管的降温,避免因出料管中物料的温度过高而造成粘连并堵塞出料管,进而导致后续的筛选机构不能正常分选合格物料,具体地:第一水冷壁上设置有一个进水口和两个出水口,第二水冷壁上设置有一个进水口和一个出水口,第一水冷壁上的一个出水口与第二水冷壁上的进水口连接,控制器根据第一温度传感器检测的温度可以通过控制电子阀门实现第一水冷壁上的一个出水口与第二水冷壁上的进水口连通,进而实现第一水冷壁内的冷却水在第二水冷壁内的二次利用,实现对出料管内物料的冷却,当第一温度传感器检测的温度较低时,说明机膛内的物料的温度不高,进入出料管的物料的温度同样不高,此时,控制器打开电子阀门,第一水冷壁内的冷却水经第二水冷壁的出水口排出,进一步对出料管内的物料降温,实现冷却水的二次利用,当第一温度传感器检测的温度过高时,说明机膛内的物料的温度较高,进入出料管的物料的温度同样较高,此时,控制器关闭电子阀门,冷却水经第二机膛水冷出水口排出,此时,应加快机膛水冷进水口的冷却水进水速度,以实现快速降温。
作为技术方案的改进,第二水冷壁4的下方还设置有第二出料管水冷进水口(图中未示出),用于独立向第二水冷壁内注入冷水,使第一水冷壁内和第二水冷壁内分别可以独立进行水冷降温,具体地:当第一温度传感器检测的温度过高时,说明机膛内的物料的温度较高,进入出料管的物料的温度同样较高,此时,控制器关闭电子阀门,从第二出料管水冷进水口向第二水冷壁内注入冷却水,以加快对物料的降温。
作为技术方案的改进,如图2所示,该粉碎机水冷系统还包括与控制器5连接的报警器8,所述出料管水冷出水口42处设置有第二温度传感器9,所述控制器5用于接收第二温度传感器9发送来的温度信息,并根据接收到的温度信息控制报警器8的启停。
本实用新型的具体实施方式是按照递进的方式进行撰写的,着重强调各个实施方案的不同之处,其相似部分可以相互参见。
上面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的实施方式做了详细说明,但是本实用新型并不限于上述实施方式,在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所具备的知识范围内,还可以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宗旨的前提下作出各种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