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空气净化器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6641436发布日期:2019-01-16 07:36阅读:134来源:国知局
一种空气净化器的制作方法

本发明涉及空气净化设备技术领域,具体涉及一种空气净化器。



背景技术:

目前现有的空气净化器包括净化器箱体、滤网、进气网孔板、风机装置和出气格栅盖,滤网安装设置在净化器箱体内的两侧部上,进气网孔板设置在滤网的外侧并与净化器箱体的侧部可拆卸连接,风机装置安装设置在净化器箱体的顶部,净化器箱体两侧的滤网之间与风机装置下端形成风道,出气格栅盖罩设在风机装置的上方与净化器箱体顶部固定连接;工作时,空气从净化器箱体的两侧进入经过滤网过滤净化后,净化后的空气由风机装置抽风经由出气格栅盖从净化器箱体的顶部排出。然而现有的空气净化器其是从两侧侧面进风、顶部出风的,进风量较小,出风量也较小。

虽然目前现有技术中还有公开了四面进风一面出风的空气净化器,但是出风量仍然不能满足理想的效果,而进风量仍然有改进的空间。



技术实现要素:

有鉴于此,为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发明的目的在于提出一种进风量和出风量都可以达到较为理想效果的空气净化器。

所采用的技术方案为:

一种空气净化器,包括:

第一净化器,其顶部形成第一出风口,其四个侧面形成四个第一进风口;其内部设有第一过滤网和第一离心风扇,所述第一过滤网环绕四个第一进风口设置,所述第一离心风扇临近设置在第一出风口处,所述第一离心风扇可将四个第一进风口的风经过第一过滤网后引入第一出风口;

第二净化器,其固定在第一净化器的下方;所述第二净化器的三个侧面形成第二进风口,另外一个侧面形成第二出风口,其内部设有第二过滤网和第二离心风扇,所述第二过滤网环绕三个第二进风口设置,所述第二离心风扇设置临近第二出风口处,所述第二离心风扇可将三个第二进风口的风经过第二过滤网后引入第二出风口。

进一步地,所述第二净化器为2个以上,多个第二净化器上下叠加固定。

进一步地,所述第一过滤网为四个方体过滤网,分别临近设置在四个第一进风口处。

进一步地,所述第二过滤网为三个方体过滤网,分别临近设置在三个第二进风口处。

进一步地,所述第二净化器的底面形成第四个第二进风口,在该第四个第二进风口临近处设置第四个方体过滤网。

进一步地,所述第一过滤网为空心圆柱体过滤网,其设置在四个第一进风口围合形成的空腔中间。

进一步地,在所述第一过滤网和所述第一离心风扇的上下之间设有第一风道,所述第一风道包括位于上方的第一方形导流出风口和位于下方的圆形导流进风口,所述圆形导流进风口的直径大于第一方形导流出风口的边长,所述圆形导流进风口往第一方形导流出风口的方向向内凹陷并弧形过渡到第一方形导流出风口;所述第一方形导流出风口固定在第一离心风扇上。

进一步地,所述第二过滤网是一个截面为c型的空心圆柱体过滤网,c型的缺口对向第二出风口。

进一步地,所述第二离心风扇固定在所述c型的缺口处。

进一步地,在所述第二过滤网和所述第二离心风扇之间设有第二风道,所述第二风道包括位于左方的第二方形导流出风口和位于右方的截面为c型的圆柱体导流进风口,所述截面为c型的圆柱体导流进风口位于第二过滤网的内部,所述截面为c型的圆柱体导流进风口的高度大于第二方形导流出风口的高度,所述截面为c型的圆柱体导流进风口往第二方形导流出风口向内凹陷并弧形过渡到第二方形导流出风口;所述第二方形导流出风口固定在第二离心风扇上。

本发明的有益效果在于:

本发明设置了固定的第一净化器和第二净化器,第一净化器从四个侧面进风过滤净化后,从顶部出风;第二净化器从三个侧面进风过滤净化后,从另外一个侧面出风。这样,本发明空气净化器至少具有7个进风口和2个不同方向的出风口,能够使进风量和出风量都可以达到较为理想的效果。

附图说明

为了更清楚地说明本发明实施例或现有技术中的技术方案,下面将对实施例或现有技术描述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图作简单地介绍,显而易见地,下面描述中的附图仅仅是本发明的实施例,对于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来讲,在不付出创造性劳动性的前提下,还可以根据这些附图获得其他的附图。

图1为实施例1的空气净化器的立体结构示意图。

图2为实施例1的空气净化器的爆炸结构示意图。

图3为实施例2的空气净化器的立体结构示意图。

图4为实施例2的空气净化器的爆炸结构示意图。

图5为实施例3的第一风道的结构示意图。

图6为实施例4的第二风道的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发明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发明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发明优选的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发明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作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发明保护的范围。

实施例1

参见图1和图2所示,一种空气净化器,包括第一净化器10和第二净化器20。

第一净化器10,其顶部形成第一出风口11,其四个侧面形成四个第一进风口12;其内部设有第一过滤网13和第一离心风扇14,第一过滤网13环绕四个第一进风口12设置,第一离心风扇14临近设置在第一出风口11处,第一离心风扇14可将四个第一进风口12的风经过第一过滤网12后引入第一出风口11;本实施例第一过滤网为四个方体过滤网,分别临近设置在四个第一进风口处。

第二净化器20,其固定在第一净化器10的下方;可优选上下大小相配地叠加固定在第一净化器的下方,使整体成为一个方体。第二净化器和第一净化器之间可通过一个隔板使上下封闭,互不通气。第二净化器20的三个侧面形成第二进风口21,另外一个侧面形成第二出风口22,其内部设有第二过滤网23和第二离心风扇24,第二过滤网23环绕三个第二进风口21设置,第二离心风扇24设置临近第二出风口22处,第二离心风扇24可将三个第二进风口21的风经过第二过滤网23后引入第二出风口22。本实施例的第二过滤网为三个方体过滤网,分别临近设置在三个第二进风口处。

第一离心风扇14和第二离心风扇24的开启和关闭,可同时设置一个控制面板来控制。

工作时,开启第一离心风扇和第二离心风扇,第一净化器从四个侧面进风,然后通过第一过滤网净化后,从顶部出风;第二净化器从三个侧面进风,然后通过第二过滤网净化后,从另外一个侧面出风。

这样,本发明空气净化器至少具有7个进风口和2个不同方向的出风口,能够使进风量和出风量都可以达到较为理想的效果。

实施例2

参照实施例1,与实施例1不同的是,参见图3和图4所示,本实施例不用实施例1的第一过滤网和第二过滤网,而是如图4所示,本实施例的第一过滤网13为空心圆柱体过滤网,其设置在四个第一进风口12围合形成的空腔中间。

如图4所示,本实施例的第二过滤网23是一个截面为c型的空心圆柱体过滤网,c型的缺口对向第二出风口。该截面为c型的空心圆柱体过滤网可以通过如下方法制备:将空心圆柱体过滤网截去四分之一的扇形部分,即可得到。

本实施例的优点在于,使用一个第一过滤网就能解决4个方体过滤网的围合问题;而且不会出现方体过滤网之间的围合空隙。

实施例3

参照实施例2,在实施例2的基础上,参见图5所示,在第一过滤网和第一离心风扇的上下之间设有第一风道15,第一风道包括位于上方的第一方形导流出风口151和位于下方的圆形导流进风口152,圆形导流进风口152的直径大于第一方形导流出风口151的边长,圆形导流进风口往第一方形导流出风口的方向向内凹陷并弧形过渡到第一方形导流出风口;第一方形导流出风口固定在第一离心风扇上。

通过该第一风道,可以实现四个侧面的进风能够从圆形导流进风口内进入,由于圆形导流进风口的直径大于第一方形导流出风口的边长,圆形导流进风口往第一方形导流出风口的方向向内凹陷并弧形过渡到第一方形导流出风口,从而起到的效果有:一方面能够使收集的风量最大化;第二方面,使四个侧面的进风能够逐渐往里聚集,形成正压;第三方面,由于是往内凹陷弧形过渡,能够减少空气流动时产生的漩涡,降低空气流动动量的损失;第四方面,由于是往内凹陷弧形过渡,能够降低风的噪音。

实施例4

参照实施例3,在实施例3的基础上,参见图6所示,在第二过滤网和第二离心风扇之间设有第二风道16,第二风道包括位于左方的第二方形导流出风口161和位于右方的截面为c型的圆柱体导流进风口162,截面为c型的圆柱体导流进风口162位于第二过滤网23的内部,截面为c型的圆柱体导流进风口的高度大于第二方形导流出风口的高度,截面为c型的圆柱体导流进风口往第二方形导流出风口向内凹陷并弧形过渡到第二方形导流出风口;第二方形导流出风口固定在第二离心风扇24上。

通过该第二风道,可以实现三个侧面的进风能够从截面为c型的圆形导流进风口内进入,由于截面为c型的圆柱体导流进风口的高度大于第二方形导流出风口的高度,截面为c型的圆柱体导流进风口往第二方形导流出风口向内凹陷并弧形过渡到第二方形导流出风口,从而起到的效果有:一方面能够使收集的风量最大化;第二方面,使四个侧面的进风能够逐渐往里聚集,形成正压;第三方面,由于是往内凹陷弧形过渡,能够减少空气流动时产生的漩涡,降低空气流动动量的损失;第四方面,由于是往内凹陷弧形过渡,能够降低风的噪音。

实施例5

参照实施例3,在实施例3的基础上,参见图4所示,第二离心风扇固定在截面为c型的空心圆柱体过滤网的c型的缺口处。

实施例6

参照实施例1,在实施例1的基础上,第二净化器的底面形成第四个第二进风口,在该第四个第二进风口临近处设置第四个方体过滤网。

实施例7

参照实施例4,在实施例4的基础上,第二净化器为2个以上,多个第二净化器上下叠加固定。例如有3个第二净化器,3个第二净化器上下叠加固定。

该实施例说明,本第二净化器可复制叠加,形成更多的出风口和进风口。

上文所列出的一系列的详细说明仅仅是针对本发明的可行性实施例的具体说明,它们并非用以限制本发明的保护范围,凡未脱离本发明技艺精神所作的等效实施例或变更均应包含在本发明的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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