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处理高COD浓液的MVR蒸发系统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7457042发布日期:2019-04-20 03:27阅读:724来源:国知局
一种处理高COD浓液的MVR蒸发系统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属于蒸发系统领域,具体是一种处理高COD浓液的MVR蒸发系统。



背景技术:

化工行业作为我国的传统行业,在国民经济中占有重要的地位。在化工行业生产后,产生的废水一般为高盐废水、高COD废水或两者同时都存在。几种典型的高浓度有机物废水,如焦化废水、造纸废水、制药废水、纺织废水、印染废水、石油/化工废水、垃圾渗透液等,其主要生产工段产出的废水COD一般在3000~5000mg/l以上,有的工段甚至达到了10000mg/l以上。在蒸发器领域处理此类污水时,如果不做预处理,在含有大量COD的情况下,经过蒸发系统处理之后产生的母液中COD的浓度会非常高,有些产品产生的母液水的COD可以达到数万mg/L。为了减轻蒸发系统压力,提高单位时间产品产出量,同时降低废水量,母液一般不会直接返回蒸发系统,传统方法一般是去往反应釜处理。

但是反应釜耗能高,效率低的缺点。为此本领域技术人员提出了一种处理高COD浓液的MVR蒸发系统,以解决上述背景中提出的问题。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处理高COD浓液的MVR蒸发系统,以解决上述背景技术中提出的问题。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如下技术方案:

一种处理高COD浓液的MVR蒸发系统,包括脱水机,所述脱水机通过管道与除雾器连接,除雾器通过管道与蒸汽压缩机连接,所述蒸汽压缩机通过管道与脱水机连接。

作为本实用新型进一步的方案:所述脱水机上方通过管道连接有进料泵。

作为本实用新型再进一步的方案:所述脱水机底部通过管道连接有排料泵。

作为本实用新型再进一步的方案:所述进料泵与排料泵均为化工离心泵。

作为本实用新型再进一步的方案:所述除雾器为丝网除雾器。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本实用新型具有以下优点:(1)减少蒸汽使用量,降低成本、提高效率、节约能源。(2)蒸汽管路配套除雾器进一步降低物料跑料,保护压缩机运行。(3)设备可连续、间断蒸干物料,可并联多台使用,满足各个处理量的需求,适应性强。(4)由于设备结构简单,不易堵塞,因此非常适合多晶体、粘稠度高、含固量大的浓溶液进行干燥。(5)整体系统结构节凑,占地面积小,重量轻,便于整体安装和运输。

附图说明

图1为一种处理高COD浓液的MVR蒸发系统的结构示意图。

图中:1-进料泵、2-排料泵、3-脱水机、4-蒸汽压缩机、5-除雾器。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具体实施方式对本专利的技术方案作进一步详细地说明。

请参阅图1,一种处理高COD浓液的MVR蒸发系统,包括脱水机3,所述脱水机3通过管道与除雾器5连接,除雾器5通过管道与蒸汽压缩机4连接,所述蒸汽压缩机4通过管道与脱水机3连接。

所述脱水机3上方通过管道连接有进料泵1。

所述脱水机3底部通过管道连接有排料泵2。

所述进料泵1与排料泵2均为化工离心泵。

所述除雾器5为丝网除雾器。

高COD浓度的料液在进料泵1的作用下,进入脱水机3,脱水机3中的搅拌桨采用多级桨叶,通过压紧装置将桨叶紧贴筒体内壁,确保桨叶可以与内壁充分接触,使得料液被充分搅拌,并且可以有效防止物料挂壁结焦;脱水机3中的料液浓缩之后,污泥状的浆液被脱水机底部的收集器收集,防止底部结疤结焦;当料液浓度达到一定要求时,通过排料泵2排出脱水机3。

脱水机3中的料液被加热后,其中的水分变成蒸汽,从脱水机3顶部的蒸汽管道排出,经过除雾器5后,将蒸汽中夹带的物料阻隔下来,保证了进入5压缩机的蒸汽的清洁,蒸汽被压缩后,热焓上升,此时蒸汽作为加热蒸汽,返回系统,进入脱水机3加热夹套,对物料进行加热,提高了热能的利用率。

蒸汽换热后变成冷凝水,从夹套底部排出系统。

由于设备结构简单,不易堵塞,因此非常适合多晶体、粘稠度高、含固量大的浓溶液进行干燥,设备配有专门设计的搅拌系统,通过特殊的构造和控制,使物料在加热筒体内部不断的上下左右翻动,增大了传热系数,同时配有清洗装置,避免挂壁。

设备可连续、间断蒸干物料,可并联多台使用,满足各个处理量的需求,适应性强。

真空蒸发加热,避免内壁结疤烧焦,减小了热阻,同时适合热敏性物料的加热蒸发。

采用9组数据设计出与系统匹配程度最佳的脱水机3,降低二次蒸汽流速,减少雾沫夹带,增加汽液分离时间以及降低单位空间汽液分离的负荷,从源头上净化蒸馏水水质。

二次蒸汽管路上安装专业设计的除雾器5,高效的多级除雾器5,能够从大到小的去除二次蒸汽中的液滴,进一步降低产品流失,同时保护压缩机。

MVR技术是二次蒸汽再利用技术,较传统多效蒸发系统更节能。

整体系统结构节凑,占地面积小,重量轻,便于整体安装和运输。

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显然本实用新型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实施例的细节,而且在不背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况下,能够以其他的具体形式实现本实用新型。因此,无论从哪一点来看,均应将实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实用新型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说明限定,因此旨在将落在权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义和范围内的所有变化囊括在本实用新型内。不应将权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图标记视为限制所涉及的权利要求。

此外,应当理解,虽然本说明书按照实施方式加以描述,但并非每个实施方式仅包含一个独立的技术方案,说明书的这种叙述方式仅仅是为清楚起见,本领域技术人员应当将说明书作为一个整体,各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也可以经适当组合,形成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理解的其他实施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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