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烟气粉尘收集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7099951发布日期:2019-03-14 00:13阅读:199来源:国知局
一种烟气粉尘收集装置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高分子材料制造领域,具体地说涉及一种烟气粉尘收集装置。



背景技术:

在塑料加工行业,塑料生产混合、喂料,加工过程,因机械传动密封遗漏等因素,造成车间粉尘,加工气体挥发等影响工作环境,需对其进行烟、气、尘采集,避免污染工作环境和公共环境。

传统对粉尘气体的收集基本采用:一是布袋式除尘,其缺点使用过程吸附压力大,功耗损失明显,布袋容易堵塞而更换频繁,也不能对挥发气体有效过滤。二活性炭式吸附,其吸附性良好,单方面使用其吸附粉尘饱和后期阻力加大需定期更换,加大企业使用成本。三是喷淋式除尘其优点是功耗阻力小,其缺点是设备庞大,用水量较多。



技术实现要素:

发明目的: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提供一种基于滤筒粉尘吸附和脉冲自动清灰功能的烟气粉尘收集系统。

技术方案: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的一种烟气粉尘收集装置,与烟气粉尘管道连接,包括粉尘初清室,所述粉尘初清室内安装有若干褶皱式滤筒,每个褶皱式滤筒顶部出口端连接至水平设置的第一脉冲喷吹管,第一脉冲喷吹管与垂直设置的第二脉冲喷吹管连通,第二脉冲喷吹管出口端依次连接活性炭吸附装置、风力装置和出口管道。

本实用新型基于粉尘吸附过滤和活性炭吸附过滤实现对粉尘形成二次过滤处理。第一次过滤采用褶皱式滤筒结合脉冲喷吹的技术实现,将较大颗粒和绝大部分粉尘过滤掉,剩余粉尘通过活性炭吸附,可有效提高吸附效率和活性炭寿命,减小其吸附饱和阻力,降低成本。

本实用新型采用二级喷吹脉冲清灰,所述第一脉冲喷吹管设有若干第一脉冲喷吹阀,每个第一脉冲喷吹法的喷吹方向对应第一脉冲喷吹管与第二脉冲喷吹管的连接处。所述第二脉冲喷吹管内设有第二脉冲喷吹阀。第二脉冲喷吹阀紧随第一脉冲喷吹阀工作,实现气流从喷吹管的递进出气。且二级喷吹可有效防止管道内的粉尘堆积。

进一步地,该装置还包括控制主机,所述粉尘初清室内设有与控制主机通信连接的压力传感器,每个脉冲喷吹阀与控制主机通信连接。

优选地,所述第二脉冲喷吹管与活性炭吸附装置之间设有与控制主机通信连接的流量检测装置。通过检测截面流量,粉尘初清室内气压,控制喷吹阀的喷吹时间、强度、间隔,以实现管路内粉尘过滤的最优化。

所述褶皱式滤筒从外向内依次设有褶皱层、支撑层、滤网层。所述褶皱层选用的材料包括大不限于聚酯纤维、木浆纤维、聚四氟乙烯纤维的任意一种。优选地,所述每个褶皱式滤筒内腔与第一喷吹管之间连接有文丘管。

所述活性炭吸附装置的形式不限,即容纳有活性炭的容器。所述活性炭的形式包括但不限于粉末状或颗粒状。

有益效果:本实用新型利用褶皱式滤筒良好的粉尘吸附和自动脉冲清灰体系,以及活性炭良好的烟气吸附等优点进行优化改造。塑料生产造粒过程中的烟气粉尘通过多排褶皱式滤筒进行一次过滤吸附回收,较干净的烟尘气体经过活性炭吸附装置进行二次过滤吸附,通过大功率风动力装置进行高空排放。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实施例1的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作更进一步的说明。

实施例1

如图1所示,一种烟气粉尘收集装置,与烟气粉尘管道1连接,包括粉尘初清室2,粉尘初清室2内安装有4个褶皱式滤筒3,每个褶皱式滤筒3顶部出口端连接至水平设置的第一脉冲喷吹管4,第一脉冲喷吹管4与垂直设置的第二脉冲喷吹管5连通,第二脉冲喷吹管5出口端依次连接活性炭吸附装置6、风机7和出口管道8。褶皱式滤筒3从外向内依次设有聚酯纤维制成的褶皱层、支撑层、滤网层。每个褶皱式滤筒3内腔与第一喷吹管之间连接有文丘管。

本实施例采用二级喷吹脉冲清灰,第一脉冲喷吹管4设有若干第一脉冲喷吹阀40,每个第一脉冲喷吹法的喷吹方向对应第一脉冲喷吹管4与第二脉冲喷吹管5的连接处。第二脉冲喷吹管5内设有第二脉冲喷吹阀50。第二脉冲喷吹阀50紧随第一脉冲喷吹阀40工作,实现气流从喷吹管的递进出气。且二级喷吹可有效防止管道内的粉尘堆积。

该装置还包括控制主机9,粉尘初清室2内设有与控制主机9通信连接的压力传感器10,每个脉冲喷吹阀与控制主机9通信连接。第二脉冲喷吹管5与活性炭吸附装置6之间设有与控制主机9通信连接的流量仪11。通过检测截面流量,粉尘初清室2内气压,控制喷吹阀的喷吹时间、强度、间隔,以实现管路内粉尘过滤的最优化。

本实施例基于粉尘吸附过滤和活性炭吸附过滤实现对粉尘形成二次过滤处理。第一次过滤采用褶皱式滤筒3结合脉冲喷吹的技术实现,将较大颗粒和绝大部分粉尘过滤掉,剩余粉尘通过活性炭吸附,可有效提高吸附效率和活性炭寿命,减小其吸附饱和阻力,降低成本。

以上所述仅是本实用新型的优选实施方式,应当指出:对于本技术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来说,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原理的前提下,还可以做出若干改进和润饰,这些改进和润饰也应视为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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