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木门用涂抹装置

文档序号:24695766发布日期:2021-04-16 11:49阅读:49来源:国知局
一种木门用涂抹装置

1.本实用新型涉及木门加工技术领域,尤其涉及一种木门用涂抹装置。


背景技术:

2.申请号为201920428478.2公开的一种表面麻醉用药物涂抹装置,包括导药机构和储药组件,所述导药机构数量为多个,所述导药机构设置于所述储药组件底部,且多个所述导药机构沿所述储药组件长度方向均匀排列。有益效果在于:本实用新型通过压动导药机构,迫使弹簧收缩,导药管与储药盒发生相对位移,从而使通孔、导药管和注药孔形成药液流动通道,对压辊按摩区域进行定点施药,减少喷洒或涂刷施药过程中的药物浪费情况,确保药物利用率;将药液涂抹和皮肤按摩过程合并,通过压辊将药液涂抹于施药区域,对皮肤进行压动按摩,促使麻醉药物透皮生效,缩短药物渗透时间。


技术实现要素:

3.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为了在木门表面进行涂抹,并且能根据现有技术进行改造利用而提出一种木门用涂抹装置。
4.为了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采用了如下技术方案:
5.一种木门用涂抹装置,包括壳体,其特征在于,所述壳体的下端设有若干套管,在所述套管内设有可来回滑动的支管,所述支管的上端穿过所述壳体且末端连接有固定块,所述支管的上端设有第一通孔,所述支管的下端连接有u型框,在所述u型框的下端设有转轴,在所述转轴上设有相互配合的滚轮,所述u型框内部设有容纳部,所述容纳部的下端设有若干第二通孔,在所述壳体与所述u型框设有穿过所述支管的涨弹簧。
6.进一步的,所述套管为两个,分别设置在所述壳体的两侧。
7.进一步的,所述壳体的上方设有加液口。
8.进一步的,所述u型框的两侧设有同步电机,所述同步电机通过皮带与预设在所述转轴两侧的连接部连接从而实现带动所述转轴转动。
9.进一步的,所述滚轮的外侧设有柔性介质制得的包围圈,所述包围圈表面设有与木门表面相互匹配的豁口。
10.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为:在木门表面进行涂抹,并且能根据现有技术进行改造利用而提出一种木门用涂抹装置。
附图说明
11.图1为本实用新型结构示意图;
12.图2为本实用新型另一结构示意图;
13.图3为图1中a放大图;
14.图4为滚轮截面示意图;
15.图5为u型框底视图。
具体实施方式
16.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
17.参照图1

3,一种木门用涂抹装置,包括壳体1,其特征在于,所述壳体的下端设有若干套管2,在所述套管内设有可来回滑动的支管3,所述支管的上端穿过所述壳体且末端连接有固定块4,所述支管的上端设有第一通孔5,所述支管的下端连接有u型框6,在所述 u型框的下端设有转轴7,在所述转轴上设有相互配合的滚轮8,所述u型框内部设有容纳部9,所述容纳部的下端设有若干第二通孔10,在所述壳体与所述u型框设有穿过所述支管的涨弹簧11。
18.进一步的,所述套管为两个,分别设置在所述壳体的两侧。
19.进一步的,所述壳体的上方设有加液口12。
20.进一步的,所述u型框的两侧设有同步电机13,所述同步电机通过皮带14与预设在所述转轴两侧的连接部15连接从而实现带动所述转轴转动。
21.进一步的,所述滚轮的外侧设有柔性介质制得的包围圈16,所述包围圈表面设有与木门表面相互匹配的豁口17。
22.工作原理
23.本申请是在申请号为201920428478.2公开的一种表面麻醉用药物涂抹装置基础上改进的,因此部分技术特征所属的设备时现有技术,工作原理在此不做过多赘述。
24.本申请的壳体内装有油漆、清洗剂、液体胶等液体,这些液体通过加液口加入,加液口处可额外设计一个电机,电机下端设有搅拌轴,从而能一定程度的避免壳体内的液体凝固、下沉等,这也是本申请的一部分。
25.本申请的支管与套管相互配合,即,套管是与壳体相连接的,支管是穿过壳体的,并在壳体内与固定块相连接的,即,支管可以将固定块顶起,并且使支管上的第一通孔暴露在壳体内,从而壳体内的液体通过第一通孔向下流动,从而进入事先与容纳部贯通连接的支管内,然后沿着支管进入容纳部内,这个也是对比文件公开的现有技术,本申请稍加改造。
26.进入容纳部内的液体沿着容纳部下端的第二通孔洒出,洒在滚轮上,由于滚轮表面覆盖一层柔性介质层,按道理柔性介质层是不需要再额外设有与木门表面相互匹配的豁口的,但是使用发现,需要使用很大压力(即,使用很大压力使滚轮与木门接触,使柔性介质层与木门上的凸起、凹下相互接触,但是这时,滚轮需要很大的动力驱动,并且容易损坏柔性介质层)。
27.本申请的包围圈可以设置很大,然后一圈正好与木门的长度或宽度相匹配,从而就不需要频繁更换包围圈。
28.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较佳的具体实施方式,但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并不局限于此,任何熟悉本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在本实用新型揭露的技术范围内,根据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及其实用新型构思加以等同替换或改变,都应涵盖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
当前第1页1 2 3 
网友询问留言 已有0条留言
  • 还没有人留言评论。精彩留言会获得点赞!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