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可自动蓄水的雾炮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28879902发布日期:2022-02-12 12:13阅读:174来源:国知局
一种可自动蓄水的雾炮装置的制作方法

1.本实用新型涉及建筑施工环保设备技术领域,特别涉及一种可自动蓄水的雾炮装置。


背景技术:

2.随着城市建设的发展,环境保护越来越重要,绿水青山不如金山银山,施工现场扬尘治理在施工过程中越来越重要。根据政府相关部门的要求,所有土石方及动土作业必须进行湿法作业,每个动土点必须有无雾炮装置进行降尘,一些大型工地现场可能有几十个雾炮装置同时开启,雾炮装置喷射的水雾颗粒极为细小,达到微米级,在雾霾天气可以进行液雾降尘、分解淡化空气中的颗粒浓度、能有效分解空气中的污染颗粒物、尘埃等,有效缓解雾霾。
3.但是现有技术中,因现场雾炮装置较多,看护人员无法及时发现雾炮装置缺水,导致雾炮装置无水运转,既浪费电又不能起到降尘作用,如果人为接一条水管放在雾炮水箱中,看护人员不能及时发现,经常导致水箱水溢出,不仅浪费水资源,还会增加土石方施工困难。
4.如何解决上述技术问题为本实用新型所面临的难题。


技术实现要素:

5.为了实现上述实用新型目的,针对上述技术问题,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可自动蓄水的雾炮装置。
6.其技术方案为,包括箱体,所述箱体,所述箱体的顶部通过冂形支架固定连接有雾炮头,所述箱体顶部远离所述雾炮头一侧设置有进液管,所述箱体开设有内腔,所述箱体的内腔设置有储水箱,所述储水箱的顶部开设有进液孔,所述进液管与所述进液孔固定连通,所述储水箱的一侧底部固定连通有排液管,所述箱体内腔远离所述储水箱一侧固定连接有水泵,所述排液管一端与所述水泵通过导管固定连通,所述水泵的输出端通过导管与所述雾炮头固定连通,所述储水箱内腔设置有调节机构,所述调节机构包括浮球与挡板,所述挡板与所述进液孔两侧贴合,所述进液孔的两侧对称设置有冂型孔,所述箱体的两个相对的侧壁底部两侧均固定连接有承载柱,所述承载柱分别设置在所述箱体的四角处,所述承载柱底部设置有万向轮,一所述箱体的侧壁设置有控制面板,所述控制面板上设置有开关,所述控制面板与水泵电连接。
7.所述储水箱内腔底壁固定连接有竖杆,所述竖杆的上侧铰接有横杆,所述竖杆与横杆的连接处设置有第一连接轴,所述横杆一侧的底部与所述浮球固定连接,所述横杆另一侧的顶部固定连接有连接件,所述连接件的上方转动连接有连接杆,所述连接件与所述连接杆的连接处设置有第二连接轴,所述第一连接轴分别贯穿于所述竖杆和横杆,所述竖杆与第一连接轴通过过盈配合连接,所述横杆与所述第一连接轴通过间隙配合连接,所述第二连接轴分别贯穿于所述连接件和所述连接杆,所述连接件与第二连接轴通过过盈配合
连接,所述连接杆与所述第二连接轴通过间隙配合连接,所述连接杆的顶部与所述挡板的固定连接。
8.所述承载柱的顶部设置有电机,所述承载柱的底部设置有竖槽,所述电机的输出轴贯穿所述竖槽延伸至所述竖槽内部,所述电机的输出轴同轴固定连接有螺纹杆,所述竖槽内壁两侧滑动连接有移动块,所述移动块中部设置有螺纹槽,所述移动块的下表面与所述万向轮固定连接,所述螺纹杆的螺纹与所述螺纹槽的螺纹相对应,所述螺纹杆的底部处于所述螺纹槽的内部。
9.所述控制面板与所述电机电连接。
10.所述箱体的一侧铰接有箱门,所述箱门一侧设置有把手。
11.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提供的技术方案带来的有益效果是:本装置承载柱的顶部设置有电机,承载柱的底部设置有竖槽,电机的输出轴贯穿竖槽延伸至竖槽内部,电机的输出轴同轴固定连接有螺纹杆竖槽内壁两侧滑动连接有移动块,移动块中部设置有螺纹槽,移动块的下表面与万向轮固定连接,螺纹杆的螺纹与螺纹槽的螺纹相对应,螺纹杆的底部处于螺纹槽的内部,使得万向轮能够进行收纳,在保证便于移动的前提下又能增加该雾炮装置工作时的稳定性;当储水箱内部的液面下降时,浮球向下移动,通过第一连接轴和横杆带动连接件向上移动,连接件通过第二连接轴和连接杆带动挡板向上移动,当挡板处于冂型孔两个开孔处的中间时,水管内的水依次通过进液管、进液孔和冂型孔进入储水箱的内部,使储水箱内部的水始终保持在合理水位,既不会无水运转,也不会水多溢出,同时解放劳动力,无需工作人员在装置附近进行长期看护,大大减少了人工成本,同时也节省水资源,箱体的一侧铰接有箱门,箱门一侧设置有把手,便于箱体内部的维修。
附图说明
12.图1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整体结构示意图一。
13.图2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主视图的剖面图。
14.图3为图2的a局部放大示意图。
15.图4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承载柱主视图的剖面图。
16.其中,附图标记为:1、箱体;2、控制面板;3、雾炮头;4、进液管;5、箱门;6、承载柱;7、电机;8、万向轮;9、储水箱;10、水泵;11、竖杆;12、横杆;13、第一连接轴;14、浮球;15、排液管;16、连接件;17、连接杆;18、第二连接轴;19、挡板;20、进液孔;21、冂型孔;22、竖槽;23、移动块;24、竖轴;25、螺纹槽。
具体实施方式
17.为了使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技术方案及优点更加清楚明白,以下结合附图及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进行进一步详细说明。当然,此处所描述的具体实施例仅用以解释本实用新型,并不用于限定本实用新型。
18.需要说明的是,在不冲突的情况下,本实用新型创造中的实施例及实施例中的特征可以相互组合。
19.在本实用新型创造的描述中,需要理解的是,术语“中心”、“纵向”、“横向”、“上”、“下”、“前”、“后”、“左”、“右”、“竖直”、“水平”、“顶”、“底”、“内”、“外”等指示的方位或位置
关系为基于附图所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仅是为了便于描述本实用新型创造和简化描述,而不是指示或暗示所指的装置或元件必须具有特定的方位、以特定的方位构造和操作,因此不能理解为对本实用新型创造的限制。此外,术语“第一”、“第二”等仅用于描述目的,而不能理解为指示或暗示相对重要性或者隐含指明所指示的技术特征的数量。由此,限定有“第一”、“第二”等的特征可以明示或者隐含地包括一个或者更多个该特征。在本实用新型创造的描述中,除非另有说明,“多个”的含义是两个或两个以上。
20.在本实用新型创造的描述中,需要说明的是,除非另有明确的规定和限定,术语“安装”、“相连”、“连接”应做广义理解,例如,可以是固定连接,也可以是可拆卸连接,或一体地连接;可以是机械连接,也可以是电连接;可以是直接相连,也可以通过中间媒介间接相连,可以是两个元件内部的连通。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而言,可以通过具体情况理解上述术语在本实用新型创造中的具体含义。
21.实施例1
22.参见图1至图4,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可自动蓄水的雾炮装置,包括箱体1,箱体1,箱体1的顶部通过冂形支架固定连接有雾炮头3,箱体1顶部远离雾炮头3一侧设置有进液管4,箱体1开设有内腔,箱体1的内腔设置有储水箱9,储水箱9的顶部开设有进液孔20,进液管4与进液孔20固定连通,储水箱9的一侧底部固定连通有排液管15,箱体1内腔远离储水箱9一侧固定连接有水泵10,排液管15一端与水泵10通过导管固定连通,水泵10的输出端通过导管与雾炮头3固定连通,储水箱9内腔设置有调节机构,调节机构包括浮球14与挡板19,挡板19与进液孔20两侧贴合,进液孔20的两侧对称设置有冂型孔21,箱体1的两个相对的侧壁底部两侧均固定连接有承载柱6,承载柱6分别设置在箱体的四角处,承载柱6底部设置有万向轮8,一箱体1的侧壁设置有控制面板2,控制面板2上设置有开关,控制面板2与水泵10电连接。
23.储水箱9内腔底壁固定连接有竖杆11,竖杆11的上侧铰接有横杆12,竖杆11与横杆12的连接处设置有第一连接轴13,横杆12一侧的底部与浮球14固定连接,横杆12另一侧的顶部固定连接有连接件16,连接件16的上方转动连接有连接杆17,连接件16与连接杆17的连接处设置有第二连接轴18,第一连接轴13分别贯穿于竖杆11和横杆12,竖杆11与第一连接轴13通过过盈配合连接,横杆12与第一连接轴13通过间隙配合连接,第二连接轴18分别贯穿于连接件16和连接杆17,连接件16与第二连接轴18通过过盈配合连接,连接杆17与第二连接轴18通过间隙配合连接,连接杆17的顶部与挡板19的固定连接。
24.承载柱6的顶部设置有电机7,承载柱6的底部设置有竖槽22,电机7的输出轴贯穿竖槽22延伸至竖槽22内部,电机7的输出轴同轴固定连接有螺纹杆24,竖槽22内壁两侧滑动连接有移动块23,移动块23中部设置有螺纹槽25,移动块23的下表面与万向轮8固定连接,螺纹杆24的螺纹与螺纹槽25的螺纹相对应,螺纹杆24的底部处于螺纹槽25的内部。
25.控制面板2与电机7电连接。
26.箱体1的一侧铰接有箱门5,箱门5一侧设置有把手。
27.本实用新型使用时,首先通过万向轮8将装置移动到指定位置,通过开关2控制电机7工作,电机7做功带动竖轴24转动,竖轴24通过螺纹槽25带动移动块23向上移动,移动块23带动万向轮8向上移动至竖槽22的内部,此时承载柱6的底部与地面接触,即可增加该雾炮装置工作时的稳定性,然后将进液管4接通水管,然后再通过开关2控制水泵10工作,泵10
做功将储水箱9内部的水通过排液管15输送至雾炮头3的内部,将水以雾炮的形式喷洒出,起到了降尘的效果,当储水箱9内部的液面下降时,浮球14向下移动,通过第一连接轴13和横杆12带动连接件16向上移动,连接件16通过第二连接轴18和连接杆17带动挡板19向上移动,当挡板19处于冂型孔21两个开孔处的中间时,水管内的水依次通过进液管4、进液孔20和冂型孔21进入储水箱9的内部,使储水箱9内部的水始终保持在合理水位,既不会无水运转,也不会水多溢出。
28.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的较佳实施例,并不用以限制本实用新型,凡在本实用新型的精神和原则之内,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换、改进等,均应包含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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