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用于硫酸新霉素预混剂的雾化干燥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31721298发布日期:2022-10-04 23:21阅读:127来源:国知局
一种用于硫酸新霉素预混剂的雾化干燥装置的制作方法

1.本实用新型涉及硫酸新霉素预混剂生产技术领域,特别涉及一种用于硫酸新霉素预混剂的雾化干燥装置。


背景技术:

2.硫酸新霉素是一种氨基糖苷类抗生素,产品预混剂对葡萄球菌属(甲氧西林敏感株)、棒状杆菌属、大肠埃希菌、克雷伯菌属、变形杆菌属等肠杆菌科细菌有良好抗菌作用,对各组链球菌、肺炎链球菌、肠球菌属等活性差。铜绿假单胞菌、厌氧菌等对本品耐药。细菌对链霉素、新霉素和卡那霉素、庆大霉素间有部分或完全交叉耐药。新霉素全身用药有显著肾毒性和耳毒性,故目前仅限于口服或局部应用;硫酸新霉素预混剂在生产过程中,喷雾干燥处理是一道不可或缺的工序,喷雾干燥效果的好坏直接影响着硫酸新霉素预混剂的产品质量;而现有的硫酸新霉素预混剂的雾化干燥装置雾化干燥效率比较低,另外雾化干燥的效果也比较差。


技术实现要素:

3.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就在于为了解决上述问题而提供一种用于硫酸新霉素预混剂的雾化干燥装置,解决了现有的硫酸新霉素预混剂的雾化干燥装置雾化干燥效率比较低,另外雾化干燥效果也比较差的问题。
4.为了解决上述问题,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技术方案:一种用于硫酸新霉素预混剂的雾化干燥装置,其创新点在于:包括外壳、雾化干燥腔、分流雾化干燥机构、通孔、排气管、收集罩和排出管;所述外壳内部设有雾化干燥腔,所述外壳上侧中央内部设有分流雾化干燥机构;所述雾化干燥腔右上侧开口处与排气管入口相连接,所述雾化干燥腔右下侧出口与排出管入口相连接;所述收集罩顶部固定连接在雾化干燥腔上侧中央,所述收集罩上侧侧面开设有若干个通孔。
5.作为优选,所述分流雾化干燥机构的具体结构包括圆形腔一、分流锥体一、剂液输送管、热风输送管、输出管、圆形腔二、输出孔、雾化喷头、套体、锥孔座、漏斗孔、导流锥体、导流孔和分流锥体二;所述圆形腔一设在外壳上侧中央内部,所述圆形腔一底面中央固定连接有分流锥体一;所述剂液输送管左侧出口与圆形腔一上侧中央入口相连接;所述圆形腔二位于圆形腔一下侧,所述圆形腔二设在外壳上侧中央内部,所述圆形腔二底面中央固定连接有分流锥体二,所述圆形腔二上侧中央入口与热风输送管左侧出口相连接,所述圆形腔二下侧四周均匀开设有数个输出孔;所述输出管为数个,数个所述输出管下侧外部分别位于对应的输出孔中央,所述输出管上侧外部分别固定连接在圆形腔一四周设置的直孔中,所述输出管上侧上侧入口均与圆形腔一边缘处相连通,数个所述输出管下侧出口均设有雾化喷头;所述套体为数个,数个所述套体分别位于对应的输出孔下侧,数个所述套体顶部均固定连接在雾化干燥腔顶面上,数个所述套体内部中央均固定连接有锥孔座,且锥孔座中央内部设有漏斗孔,数个所述套体内部下侧均固定连接有导流锥体,且导流锥体下侧
四周开设有数个导流孔,数个所述套体下侧外部与雾化干燥腔内壁互相之间均固定连接有过滤网。
6.作为优选,所述圆形腔一和圆形腔二的内圆面均为上小下大的导流锥面。
7.作为优选,所述套体的中心线与对应的输出管的中心线相重合。
8.作为优选,所述雾化干燥腔下侧底面为左高右低的斜面。
9.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
10.(1)本实用新型具有结构合理简单、生产成本低、安装方便,功能齐全,这里雾化的剂液和热风再通过漏斗孔进行进一步混合,从而提高了雾化的剂液加热干燥的效果,然后再由导流锥体四周的导流孔分开输出,也就有助于水分的蒸发。
11.(2)本实用新型中设置的数个套体,从而确保了不同的雾化喷头喷出的剂液干燥时不会互相干扰,也就提高了剂液整体干燥的效率和效果。
12.(3)本实用新型中设置的收集罩,则便于对水蒸气进行收集并通过排气管排出,从而提高了持续干燥的可靠性和稳定性。
附图说明
13.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
14.图2为分流雾化干燥机构的结构示意图。
15.1-外壳;2-雾化干燥腔;3-分流雾化干燥机构;4-通孔;5-排气管;6-收集罩;7-排出管;31-圆形腔一;32-分流锥体一;33-剂液输送管;34-热风输送管;35-输出管;36-圆形腔二;37-输出孔;38-雾化喷头;39-套体;310-锥孔座;311-漏斗孔;312-导流锥体;313-导流孔;314-分流锥体二。
具体实施方式
16.实施例1
17.如图1所示,本具体实施方式采用以下技术方案:一种用于硫酸新霉素预混剂的雾化干燥装置,包括外壳1、雾化干燥腔2、分流雾化干燥机构3、通孔4、排气管5、收集罩6和排出管7;所述外壳1内部设有雾化干燥腔2,所述外壳1上侧中央内部设有分流雾化干燥机构3;所述雾化干燥腔2右上侧开口处与排气管5入口相连接,所述雾化干燥腔2右下侧出口与排出管7入口相连接;所述收集罩6顶部固定连接在雾化干燥腔2上侧中央,所述收集罩6上侧侧面开设有若干个通孔4。
18.实施例2
19.如图1所示,本具体实施方式采用以下技术方案:一种用于硫酸新霉素预混剂的雾化干燥装置,包括外壳1、雾化干燥腔2、分流雾化干燥机构3、通孔4、排气管5、收集罩6和排出管7;所述外壳1内部设有雾化干燥腔2,所述外壳1上侧中央内部设有分流雾化干燥机构3;所述雾化干燥腔2右上侧开口处与排气管5入口相连接,所述雾化干燥腔2右下侧出口与排出管7入口相连接;所述收集罩6顶部固定连接在雾化干燥腔2上侧中央,所述收集罩6上侧侧面开设有若干个通孔4。
20.如图2所示,所述分流雾化干燥机构3的具体结构包括圆形腔一31、分流锥体一32、剂液输送管33、热风输送管34、输出管35、圆形腔二36、输出孔37、雾化喷头38、套体39、锥孔
座310、漏斗孔311、导流锥体312、导流孔313和分流锥体二314;所述圆形腔一31设在外壳1上侧中央内部,所述圆形腔一31底面中央固定连接有分流锥体一32;所述剂液输送管33左侧出口与圆形腔一31上侧中央入口相连接;所述圆形腔二36位于圆形腔一31下侧,所述圆形腔二36设在外壳1上侧中央内部,所述圆形腔二36底面中央固定连接有分流锥体二314,所述圆形腔二36上侧中央入口与热风输送管34左侧出口相连接,所述圆形腔二36下侧四周均匀开设有数个输出孔37;所述输出管35为数个,数个所述输出管35下侧外部分别位于对应的输出孔37中央,所述输出管35上侧外部分别固定连接在圆形腔一31四周设置的直孔中,所述输出管35上侧上侧入口均与圆形腔一31边缘处相连通,数个所述输出管35下侧出口均设有雾化喷头38;所述套体39为数个,数个所述套体39分别位于对应的输出孔37下侧,数个所述套体39顶部均固定连接在雾化干燥腔2顶面上,数个所述套体39内部中央均固定连接有锥孔座310,且锥孔座310中央内部设有漏斗孔311,数个所述套体39内部下侧均固定连接有导流锥体312,且导流锥体312下侧四周开设有数个导流孔313,数个所述套体39下侧外部与雾化干燥腔2内壁互相之间均固定连接有过滤网。
21.其中,所述圆形腔一31和圆形腔二36的内圆面均为上小下大的导流锥面,从而提高了流动的需要;所述套体39的中心线与对应的输出管35的中心线相重合;所述雾化干燥腔2下侧底面为左高右低的斜面,从而有助于粉料的输出。
22.本实用新型的使用状态为:本实用新型具有结构合理简单、生产成本低、安装方便,功能齐全,使用时,首先剂液通过剂液输送管33输送到圆形腔一31内部,而后通过分流锥体一32分流后均匀流向四周输出管35内部,而后再通过雾化喷头38喷到对应的套体39内部,同时热风通过热风输送管34输送到圆形腔二36内部,而后通过分流锥体二314分流后均匀流向四周输出孔37吹出对雾化的剂液进行干燥,而后雾化的剂液和热风再通过漏斗孔311进行进一步混合,从而提高了雾化的剂液加热干燥的效果,然后再由导流锥体312四周的导流孔313分开输出,也就有助于水分的蒸发,这里设置的数个套体39,从而确保了不同的雾化喷头38喷出的剂液干燥时不会互相干扰,也就提高了剂液整体干燥的效率和效果,最后干燥后的剂液形成的粉末则落入到雾化干燥腔2下侧通过排出管7输出进行下一步处理,而收集罩6则便于对水蒸气进行收集并通过排气管5排出,从而提高了持续干燥的可靠性和稳定性。
23.在本实用新型的控制方式是通过人工启动或通过现有的自动化技术进行控制,动力元件的接线图与电源的提供属于本领域的公知常识,并且本实用新型主要用来保护机械装置,所以本实用新型不再详细解释控制方式和接线布置。
24.在本实用新型的描述中,需要理解的是,术语“同轴”、“底部”、“一端”、“顶部”、“中部”、“另一端”、“上”、“一侧”、“顶部”、“内”、“前部”、“中央”、“两端”等指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为基于附图所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仅是为了便于描述本实用新型和简化描述,而不是指示或暗示所指的装置或元件必须具有特定的方位、以特定的方位构造和操作,因此不能理解为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制。
25.在本实用新型中,除非另有明确的规定和限定,术语“安装”、“设置”、“连接”、“固定”、“旋接”等术语应做广义理解,例如,可以是固定连接,也可以是可拆卸连接,或成一体;可以是机械连接,也可以是电连接;可以是直接相连,也可以通过中间媒介间接相连,可以是两个元件内部的连通或两个元件的相互作用关系,除非另有明确的限定,对于本领域的
普通技术人员而言,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理解上述术语在本实用新型中的具体含义。
26.以上显示和描述了本实用新型的基本原理和主要特征和本实用新型的优点,本行业的技术人员应该了解,本实用新型不受上述实施例的限制,上述实施例和说明书中描述的只是说明本实用新型的原理,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精神和范围的前提下,本实用新型还会有各种变化和改进,这些变化和改进都落入要求保护的本实用新型范围内,本实用新型要求保护范围由所附的权利要求书及其等效物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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