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有机无卤阻燃剂生产用的造粒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32362123发布日期:2022-11-29 21:13阅读:245来源:国知局
技术简介:
本专利针对有机无卤阻燃剂生产中原料结块导致熔化效率低、需人工敲碎及熔化不均易焦的问题,提出一种集成粉碎与熔化功能的造粒装置。通过双辊粉碎装置实现原料高效粉碎,再经熔化器内搅拌装置均匀加热熔融,避免焦块生成,提升自动化程度与生产效率。
关键词:粉碎装置,均匀熔化

1.本实用新型涉及阻燃剂技术领域,尤其涉及一种有机无卤阻燃剂生产用的造粒装置。


背景技术:

2.含卤阻燃剂具有优良的阻燃性能,曾作为阻燃材料被广泛应用,但是火灾发生时,这类含卤阻燃剂会产生大量的烟雾和有毒的腐蚀性卤化氢气体,造成二次危害,因此这类卤阻燃剂逐渐被人们摒弃转而使用有机无卤阻燃剂,其燃烧时不挥发、不产生腐蚀性气体,被称为无公害阻燃剂。
3.目前阻燃剂制造一般是将阻燃剂制作为颗粒,以便于定量混合入其他材料制成阻燃材料,阻燃剂原料在仓库堆积过程中会产生结块,结块会导致原料融化效率低的问题,生产时需要人工将结块敲碎以便生产地进行,且制粒前需要将阻燃剂融化以方便挤压机挤出,但存在受热不均匀的情况,在高温下出现焦块现象,不利于阻燃剂的生产。


技术实现要素:

4.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为了解决现有技术中存在的缺点,而提出的一种有机无卤阻燃剂生产用的造粒装置。
5.为了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采用了如下技术方案:一种有机无卤阻燃剂生产用的造粒装置,包括挤压制粒机,所述挤压制粒机上方设置有融化器,所述融化器上方设置有粉碎箱,所述粉碎箱内部设置有粉碎装置,所述粉碎箱进料口固定连接有进料斗,所述粉碎箱出料口固定连接有出料斗,所述出料斗出料口贯穿并固定连接在融化器左上壁,所述融化器内部设置有搅拌装置,所述融化器下部外壁固定连接有固定座,所述融化器出料口下端固定连接有出料管,所述出料管中部设置有阀门,所述出料管下端贯穿并固定连接在挤压制粒机上壁。
6.作为上述技术方案的进一步描述:
7.所述粉碎装置包括第一电机,所述第一电机左端固定连接在粉碎箱右端前部,所述第一电机输出端固定连接有第一转轴,所述第一转轴右部外壁固定连接有主动齿轮,所述第一转轴右中部外壁贯穿并转动连接有挡板,所述第一转轴左端转动连接在粉碎箱左内壁前部,所述第一转轴外壁固定连接有第一粉碎辊。
8.作为上述技术方案的进一步描述:
9.所述主动齿轮齿端啮合连接有从动齿轮,所述从动齿轮中部固定连接在第二转轴右部外壁,所述第二转轴右端转动连接在粉碎箱右内壁后部,所述第二转轴右中部贯穿并转动连接在挡板后部。
10.作为上述技术方案的进一步描述:
11.所述第二转轴外壁固定连接有第二粉碎辊,所述第二转轴左端转动连接在粉碎箱左内壁后部,所述第一粉碎辊齿端啮合连接在第二粉碎辊齿端,所述挡板前后端分别固定
连接在粉碎箱右中部前后内壁。
12.作为上述技术方案的进一步描述:
13.所述搅拌装置包括第二电机,所述第二电机下端固定连接在熔化器上端,所述第二电机输出端固定连有搅拌轴,所述搅拌轴上部外壁贯穿并转动连接在熔化器上壁中部,所述搅拌轴外壁固定连接有均匀分布的搅拌叶片。
14.作为上述技术方案的进一步描述:
15.所述融化器内壁固定连接有加热块。
16.作为上述技术方案的进一步描述:
17.所述粉碎箱前后壁中部分别固定连接有第一固定杆,所述第一固定杆中部分别固定连接在固定座左部前后壁,所述第一固定杆下部分别固定连接在挤压制粒机左部前后壁。
18.作为上述技术方案的进一步描述:
19.所述固定座右部前后壁分别固定连接有第二固定杆,所述第二固定杆下部分别固定连接在挤压制粒机右部前后壁。
20.本实用新型具有如下有益效果:
21.1、本实用新型中,通过将阻燃剂原料经过粉碎箱内部粉碎装置粉碎,使进入熔化器内部的原料为粉碎状态,提高了原料在熔化器内部熔化达到效率,避免了人工将原料结块敲碎的工序,达到了节省人力的效果,降低了生产成本,有利于生产机械化自动化的进行,且提高了生产的效率。
22.2、本实用新型中,通过搅拌装置对熔化器内部的原料进行搅拌,使原料受热均匀,避免了原料在高温下出现焦块现象而导致阻燃剂原料损坏,有利于保障阻燃剂的良品率,保障了生产的稳定进行,进一步降低了生产的成本。
附图说明
23.图1为本实用新型提出的一种有机无卤阻燃剂生产用的造粒装置的正视立体图;
24.图2为本实用新型提出的一种有机无卤阻燃剂生产用的造粒装置的正视剖面图;
25.图3为本实用新型提出的一种有机无卤阻燃剂生产用的造粒装置的俯视剖面图。
26.图例说明:
27.1、挤压制粒机;2、融化器;3、粉碎箱;4、进料斗;5、第一电机;6、出料斗;7、第一固定杆;8、第二固定杆;9、出料管;10、阀门;11、第一转轴;12、主动齿轮;13、第一粉碎辊;14、从动齿轮;15、第二转轴;16、挡板;17、第二粉碎辊;18、固定座;19、加热块;20、第二电机;21、搅拌轴;22、搅拌叶片。
具体实施方式
28.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29.在本实用新型的描述中,需要说明的是,术语“中心”、“上”、“下”、“左”、“右”、“竖
直”、“水平”、“内”、“外”等指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为基于附图所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仅是为了便于描述本实用新型和简化描述,而不是指示或暗示所指的装置或元件必须具有特定的方位、以特定的方位构造和操作,因此不能理解为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制;术语“第一”、“第二”、“第三”仅用于描述目的,而不能理解为指示或暗示相对重要性,此外,除非另有明确的规定和限定,术语“安装”、“相连”、“连接”应做广义理解,例如,可以是固定连接,也可以是可拆卸连接,或一体地连接;可以是机械连接,也可以是电连接;可以是直接相连,也可以通过中间媒介间接相连,可以是两个元件内部的连通。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而言,可以具体情况理解上述术语在本实用新型中的具体含义。
30.参照图1-3,本实用新型提供的一种实施例:一种有机无卤阻燃剂生产用的造粒装置,包括挤压制粒机1,挤压制粒机1上方设置有熔化器2,熔化器2上方设置有粉碎箱3,粉碎箱3内部设置有粉碎装置,粉碎箱3进料口固定连接有进料斗4,粉碎箱3出料口固定连接有出料斗6,出料斗6出料口贯穿并固定连接在熔化器2左上壁,熔化器2内部设置有搅拌装置,熔化器2下部外壁固定连接有固定座18,熔化器2出料口下端固定连接有出料管9,出料管9中部设置有阀门10,出料管9下端贯穿并固定连接在挤压制粒机1上壁,通过将阻燃剂原料经过粉碎箱3内部粉碎装置粉碎,使进入熔化器2内部的原料为粉碎状态,提高了原料在熔化器内部熔化达到效率,避免了人工将原料结块敲碎的工序,达到了节省人力的效果,降低了生产成本,有利于生产机械化自动化的进行,且提高了生产的效率。
31.粉碎装置包括第一电机5,第一电机5左端固定连接在粉碎箱3右端前部,第一电机5输出端固定连接有第一转轴11,第一转轴11右部外壁固定连接有主动齿轮12,第一转轴11右中部外壁贯穿并转动连接有挡板16,第一转轴11左端转动连接在粉碎箱3左内壁前部,第一转轴11外壁固定连接有第一粉碎辊13,主动齿轮12齿端啮合连接有从动齿轮14,从动齿轮14中部固定连接在第二转轴15右部外壁,第二转轴15右端转动连接在粉碎箱3右内壁后部,第二转轴15右中部贯穿并转动连接在挡板16后部,第二转轴15外壁固定连接有第二粉碎辊17,第二转轴15左端转动连接在粉碎箱3左内壁后部,第一粉碎辊13齿端啮合连接在第二粉碎辊17齿端,挡板16前后端分别固定连接在粉碎箱3右中部前后内壁,第一电机5驱动第一转轴11转动,带动第一粉碎辊13转动,又第一转轴11转动带动主动齿轮12转动,带动从动齿轮14转动,进而带动第二转轴15转动,最终带动第二粉碎辊17转动,使阻燃剂原料经过第一粉碎辊13与第二粉碎辊17粉碎,搅拌装置包括第二电机20,第二电机20下端固定连接在熔化器2上端,第二电机20输出端固定连有搅拌轴21,搅拌轴21上部外壁贯穿并转动连接在熔化器2上壁中部,搅拌轴21外壁固定连接有均匀分布的搅拌叶片22,熔化器2内壁固定连接有加热块19,加热块19对原料进行加热使其熔化,第二电机20驱动搅拌轴21转动,带动搅拌叶片22转动,使其对原料进行搅拌,使原料受热均匀,粉碎箱3前后壁中部分别固定连接有第一固定杆7,第一固定杆7中部分别固定连接在固定座18左部前后壁,第一固定杆7下部分别固定连接在挤压制粒机1左部前后壁,固定座18右部前后壁分别固定连接有第二固定杆8,第二固定杆8下部分别固定连接在挤压制粒机1右部前后壁。
32.工作原理:将阻燃剂原料通过进料斗4投入粉碎箱3,第一电机5驱动第一转轴11转动,带动第一粉碎辊13转动,又第一转轴11转动带动主动齿轮12转动,带动从动齿轮14转动,进而带动第二转轴15转动,最终带动第二粉碎辊17转动,使阻燃剂原料经过第一粉碎辊13与第二粉碎辊17粉碎,粉碎后的原料由出料斗6进入融化器2,加热块19对原料进行加热
使其融化,第二电机20驱动搅拌轴21转动,带动搅拌叶片22转动,使其对原料进行搅拌,使原料受热均匀,原料完全融化后,打开阀门10,使原料进入挤压制粒机1,最终使原料成为颗粒状。
33.最后应说明的是: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的优选实施例而已,并不用于限制本实用新型,尽管参照前述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进行了详细的说明,对于本领域的技术人员来说,其依然可以对前述各实施例所记载的技术方案进行修改,或者对其中部分技术特征进行等同替换,凡在本实用新型的精神和原则之内,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换、改进等,均应包含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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