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回收磨煤干燥尾气中水分的系统,包括依次连接的原料煤仓(1)、磨煤机(3)、袋式过滤器(6)、循环风机(8),以及分别同时与所述磨煤机(3)和所述循环风机(8)连接的热风炉(4),其特征在于:
还包括静电收水器(10),所述静电收水器(10)与所述袋式过滤器(6)连接;所述静电收水器(10)内能产生静电场。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回收磨煤干燥尾气中水分的系统,其特征在于:
所述静电收水器(10)包括收水器、控制系统、高电压装置;
所述控制系统控制所述高电压装置产生静电场的强度。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回收磨煤干燥尾气中水分的系统,其特征在于:
所述静电收水器(10)与所述袋式过滤器(6)之间设置有空冷器(9)。
4.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回收磨煤干燥尾气中水分的系统,其特征在于:
还包括水处理系统(12),所述水处理系统(12)与所述静电收水器(10)连接。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回收磨煤干燥尾气中水分的系统,其特征在于:
所述静电收水器(10)具有尾气出口和/或液体出口;
所述尾气出口处设置有引风机(11),所述引风机(11)将尾气排出;
所述液体出口流出的水进入所述水处理系统(12)进行回收处理。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回收磨煤干燥尾气中水分的系统,其特征在于:
所述原料煤仓(1)与所述磨煤机(3)之间设置有称重给煤机(2);
所述称重给煤机(2)能够定量给煤。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回收磨煤干燥尾气中水分的系统,其特征在于:
所述袋式过滤器(6)处设置有螺旋输送机(7);
所述袋式过滤器(6)中的干燥粉煤经所述螺旋输送机(7)送至粉煤加压及输送系统。
8.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回收磨煤干燥尾气中水分的系统,其特征在于:
所述热风炉(4)具有空气入口和/或燃料气入口;
空气经所述热风炉(4)上的空气入口进入所述热风炉(4);
燃料气经所述热风炉(4)上的燃料气入口进入所述热风炉(4)。
9.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回收磨煤干燥尾气中水分的系统,其特征在于:
所述热风炉(4)的空气入口处设置有鼓风机(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