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实用新型属于农业采摘技术,是一种简单方便实用的球形水果自动分拣机。
背景技术:
在水果采摘季节,比如苹果、橘子、鸭梨、桃子等球形水果,需要按照水果的大小分拣,但是采摘季工作量大,如果自动分拣则可以大大减轻农民的工作量,提高分拣速度和效果。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克服现有技术的不足,提供一种球形水果自动分拣机,是一种节约资源、结构简单、方便使用的球形水果自动分拣机。
本实用新型解决其技术问题是采取以下技术方案实现的:
一种球形水果自动分拣机,包括第一层分拣筛、右支架、第一层右钢绳、第二层右钢绳、第三层右钢绳、第三层分拣筛、第二层分拣筛、第二层左钢绳、第三层左钢绳、电机支架、电机、电机主轴、曲柄轴、拉杆架、左支架、第一层左钢绳。
所述第一层分拣筛、第二层分拣筛、第三层分拣筛分别由底部均布圆形孔口的软网和四边木板框架组成,第一层分拣筛、第二层分拣筛、第三层分拣筛底部软网的圆形孔口依次减小。
所述左支架由三个平行布置的横杆和两侧支杆组成,横杆和支杆垂直布置并固定连接,第一层左钢绳、第二层左钢绳、第三层左钢绳分别由两根平行布置的钢绳组成,钢绳一端与三个横杆固定连接,另一端与第一层分拣筛、第二层分拣筛、第三层分拣筛的左边缘固定连接。
所述右支架由三个平行布置的横杆和两侧支杆组成,横杆和支杆垂直布置并固定连接,第一层右钢绳、第二层右钢绳、第三层右钢绳分别由两根平行布置的钢绳组成,钢绳一端与三个横杆固定连接,另一端与第一层分拣筛、第二层分拣筛、第三层分拣筛的右边缘固定连接。
所述电机固定在电机支架上,电机主轴与曲柄轴具有偏心距并通过联轴器固定配合,拉杆架由一根与曲柄轴垂直布置、可相互可动的横杆,与横杆垂直的竖杆和三个拉杆组成,拉杆的一端分别与竖杆固定配合,另一端分别与第一层分拣筛、第二层分拣筛、第三层分拣筛的左边缘中心固定配合。
所述分拣筛的宽度小于左支架和右支架的宽度,分拣筛的长度小于左支架和右支架之间的距离,左支架和右支架的宽度、高度和之间的距离以及分拣筛的层数与大小,软网的圆形孔口大小等根据实际需要设计。
本实用新型的优点和积极效果是:
本实用新型充分利用左右缓慢摆动的几层分拣筛底部软网的孔口,按照水果的尺寸大小自动分拣。具有节约资源、结构简单、使用方便等特点。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球形水果自动分拣机的示意图;
图2为图1的B-B剖视图;
图3为图1的A向视图。
具体实施方式
以下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做进一步详述。
一种球形水果自动分拣机,如图1,包括第一层分拣筛1、右支架2、第一层右钢绳3、第二层右钢绳4、第三层右钢绳5、第三层分拣筛6、第二层分拣筛7、第二层左钢绳8、第三层左钢绳9、电机支架10、电机11、电机主轴12、曲柄轴13、拉杆架14、左支架15、第一层左钢绳16。
所述第一层分拣筛1、第二层分拣筛7、第三层分拣筛6分别由底部均布圆形孔口(第一层的圆形孔口为17,其它两层的圆形孔口未标出)的软网和四边木板框架组成,第一层分拣筛1、第二层分拣筛7、第三层分拣筛6底部软网的圆形孔口依次减小。
所述左支架15由三个平行布置的横杆和两侧支杆组成,横杆和支杆垂直布置并固定连接,第一层左钢绳16、第二层左钢绳8、第三层左钢绳9分别由两根平行布置的钢绳组成,钢绳一端与三个横杆固定连接,另一端与第一层分拣筛1、第二层分拣筛7、第三层分拣筛6的左边缘固定连接。
所述右支架2由三个平行布置的横杆和两侧支杆组成,横杆和支杆垂直布置并固定连接,第一层右钢绳3、第二层右钢绳4、第三层右钢绳5分别由两根平行布置的钢绳组成,钢绳一端与三个横杆固定连接,另一端与第一层分拣筛1、第二层分拣筛7、第三层分拣筛6的右边缘固定连接。
所述电机11固定在电机支架10上,电机主轴12与曲柄轴13具有偏心距并通过联轴器固定配合,拉杆架14由一根与曲柄轴13垂直布置、可相互可动的横杆,与横杆垂直的竖杆和三个拉杆组成,拉杆的一端分别与竖杆固定配合,另一端分别与第一层分拣筛1、第二层分拣筛7、第三层分拣筛6的左边缘中心固定配合。
所述分拣筛的宽度小于左支架15和右支架2的宽度,分拣筛的长度小于左支架15和右支架2之间的距离,左支架15和右支架2的宽度、高度和之间的距离以及分拣筛的层数与大小,软网的圆形孔口大小等根据实际需要设计。
本实用新型的工作过程为:
如图所示,当采摘的水果倒入第一层分拣筛1,启动电机,分拣筛左右缓慢摇摆,尺寸大于第一层分拣筛1软网圆孔17直径的保留在第一层分拣筛1中装箱,落入第二层分拣筛7的水果,尺寸大于第二层分拣筛7软网圆孔直径的保留在第二层分拣筛7装箱,落入第三层分拣筛6的水果,尺寸大于第三层分拣筛6软网圆孔直径的保留在第三层分拣筛6装箱,小于第三层分拣筛6圆形孔口的落入地面。
需要强调的是,本实用新型所述的实施例是说明性的,而不是限定性的,因此本实用新型包括并不限于具体实施方式中所述的实施例,凡是由本领域合适技术人员根据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得出的其它实施方式,同样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